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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至纯科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0-10-31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中国上海
          二○二○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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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目录
文件目录.............................................................................................................................................. 2

会议议程.............................................................................................................................................. 3

会议须知.............................................................................................................................................. 4

议案一: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6

议案二: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6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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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2020 年 12 月 1 日下午 14:30 时
   网络投票:2020 年 12 月 1 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
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
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紫海路 170 号二楼会议室。
三、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总经理蒋渊
四、会议议程:
(一)会议开始
1、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2、董事会秘书介绍到会股东及来宾情况、会议须知
(二)推选监票人、计票人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四)审议议案并投票表决
1、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质询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回答问题
3、股东投票表决
(五)宣布现场会议休会,计票
(六)监票人宣读计票结果
(七)出席会议律师对股东大会会议程序及议案表决结果发表意见
(八)宣读股东大会决议,与会董事签署会议文件
(九)会议主持人宣布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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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须知
   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
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
章程》以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各
项工作。
   二、公司董事会在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过程中,应当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维护
股东合法权益。
   三、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各项权利。同时应
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侵犯其它股东权益,不扰乱大会的正常程序。
   四、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必
请出席现场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下同)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到达会场登
记参会资格并签到。未能提供有效证件并办理签到的,不得参加现场表决和发言。
除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相关工作人员以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五、出席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股东必须
遵守会场秩序,需要发言时接受公司统一安排。大会召开期间,股东事先准备发
言的,应当以书面方式先向大会会务组登记;股东临时要求发言的,应当先以书
面方式向大会会务组申请,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进行。
   六、股东在大会上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股东
发言不得超过2次,每次发言时间不超过3分钟,发言时应先报股东名称和所持股
份数额。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
对于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
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七、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投票
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本公司的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本公司的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网络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有关投票表决事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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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审议的,为公司于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
股东。该等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也可以于会议现场参加投
票。
   2、参加现场记名投票的各位股东在表决票上填写所拥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并签名。
   3、参加现场记名投票的各位股东就每项议案填写表决票,行使表决权。在全
部议案宣读后的审议表决阶段,与会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就议案内容向会议主席申
请提出自己的质询或意见。
   4、每个议案的表决意见分为:赞成、反对或弃权。参加现场记名投票的股东
请按表决票的说明填写,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
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视为“弃权”。
   5、全部议案审议表决结束后,本次股东大会工作人员将表决票收回。
   6、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其中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
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或同一股份在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
均以第一次表决为准。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
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
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具体操作请见相关投票平台操作说明。
   八、为保证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除会务组工
作人员外,谢绝录音、拍照或录像。场内请勿大声喧哗。对干扰会场秩序、寻衅
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
部门查处。
   九、股东大会结束后,股东如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与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
系。




                             第 5 页 共 8 页
议案一: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和约束机
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
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确保公司发展目标的
实现,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拟
授予 557 万份股票期权与 43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
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
予以审议。




议案二: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了保证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根据《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
了《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
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

                               第 6 页 共 8 页
予以审议。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
宜,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股票期 权
的授权日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
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涉及标的的权益数 量
和授予/行权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公司若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
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时,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 法,
对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并办理授予权 益
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 司
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行权资格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
资格、行权条件/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 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解除限售;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
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
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登记事宜或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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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授权董事会决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 励
对象的行权与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对激 励
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行 权
的股票期权的注销或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及相关的补偿和 继
承事宜,终止公司激励计划等;
   10、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
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
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
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 其
他相关协议;
   12、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 核准、
同意等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机构、组织、个人提
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他与本
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及事宜;
   1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会计师、律师、
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1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
致;
   15、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
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 程》
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
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
予以审议。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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