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至纯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10-31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上海至纯洁净
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
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现参与
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关于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
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和《公司章程》有关主体资格的规定,激励对象
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制定、审议程序和内容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对各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行权/解除限售安排等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的情形。

    4、公司不存在为激励对象依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贷款担保以
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5、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
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公司薪酬考核体系,有助于提升公司整体凝聚力,充
分调动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和核心干部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
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久的回报。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并将公司第
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周国华                          施振业



                                                     2020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