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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至纯科技: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0-10-31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为保证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
 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
 激励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业
 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
 本办法。
      一、     总则

      1.1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
 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
      1.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所有激励
 对象。

      二、     职责权限

     2.1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和审核本办法的各项考核工
 作。
     2.2 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

      2.3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协助相关考核工
 作,包括相关数据的搜集和提供。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并对提供数据的真实性和可
 靠性负责。
      2.4 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三、     考核对象
      所有参与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四、     绩效考核指标及标准

     激励对象获授的权益能否行权/解除限售将根据公司、激励对象两个层面的考核结
果共同确定。
     (一)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1-2023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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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解除限售的条件之一。
     本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解除限售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
                                                        2021 年净利润达到 13,000 万元人民币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              第二个行权期/
                                                        2022 年净利润达到 18,000 万元人民币
  权/限制性股票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第三个行权期/
                                                        2023 年净利润达到 23,000 万元人民币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第一个行权期              2021 年净利润达到 13,000 万元人民币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
权(若预留部分于              第二个行权期              2022 年净利润达到 18,000 万元人民币
  2021 年授予)
                              第三个行权期              2023 年净利润达到 23,000 万元人民币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              第一个行权期              2022 年净利润达到 18,000 万元人民币
权(若预留部分于
  2022 年授予)               第二个行权期              2023 年净利润达到 23,000 万元人民币
    注 1:上表所述净利润指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剔除
股权激励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注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行权期/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解
除限售事宜。若各行权期/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
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可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与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二)个人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相关评价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
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分别对应个人行权/解除限
售系数如下表所示:

         分数段        85 分以上(含)   70-84           60-69       60 分以下(不含 60 分)

        评价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行权系数/
                             100%            80%           0%                   0%
     解除限售比例

     个人当年可行权额度 = 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 × 行权系数

     个人当年可解除限售额度 = 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 解除限售比例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按照本股权激励计划规定比例行权或解
除限售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评价结果为“合格”和“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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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或对应考核当年可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激励对象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激
励对象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与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
注销。


       五、    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
结果并上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六、    考核期间和次数

       6.1 考核期间: 激励对象每期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前一会计年
度。
       6.2 考核次数:股权激励期间每年度一次。

       七、    考核结果管理


       7.1 考核结果反馈:被考核者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员工直接主管应在考核
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向被考核者通知考核结果。

       7.2 考核结果申诉:被考核者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首先应通过与直接主管或人
力资源部沟通解决。如果不能妥善解决,被考核者可以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
出申诉,委员会在接到申诉之日起十日内,对申诉者的申诉请求进行复核并确定最终
考核结果或等级。

       7.3 考核结果归档:考核结果作为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依据。
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绩效考核记录保存期 10 年。对于超
过保存期限的文件与记录,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统一销毁。


       八、    附则

       8.1 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
       8.2 本办法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并自本股权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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