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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至纯科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1-08-25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中国上海
          二○二一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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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目录
文件目录.............................................................................................................................................. 2

会议议程.............................................................................................................................................. 4

会议须知.............................................................................................................................................. 5

议案一: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 7

议案二:关于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 7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7

2)发行规模........................................................................................................................................ 7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8

4)债券期限........................................................................................................................................ 8

5)票面利率........................................................................................................................................ 8

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 8

7)转股期限........................................................................................................................................ 9

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 9

9)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 10

10)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 11

11)赎回条款 .................................................................................................................................... 11

12)回售条款.................................................................................................................................... 12

13)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 13

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13

15)向公司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 14

16)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 14

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16

18)募集资金保存与管理................................................................................................................ 16

19)担保事项.................................................................................................................................... 17

20)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 17

议案三:关于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 17

议案四:关于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17

议案五: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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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六:关于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与相关

主体的承诺的议案............................................................................................................................ 18

议案七: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19

议案八:关于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 19

议案九: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

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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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2021 年 9 月 9 日下午 14:30 时
   网络投票:2021 年 9 月 9 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
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
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紫海路 170 号。
三、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总经理蒋渊
四、会议议程:
(一)会议开始
1、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2、董事会秘书介绍到会股东及来宾情况、会议须知
(二)推选监票人、计票人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四)审议议案并投票表决
1、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质询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回答问题
3、股东投票表决
(五)宣布现场会议休会,计票
(六)监票人宣读计票结果
(七)出席会议律师对股东大会会议程序及议案表决结果发表意见
(八)宣读股东大会决议,与会董事签署会议文件
(九)会议主持人宣布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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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须知
   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
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
章程》以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各
项工作。
   二、公司董事会在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过程中,应当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维护
股东合法权益。
   三、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各项权利。同时应
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侵犯其它股东权益,不扰乱大会的正常程序。
   四、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必
请出席现场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下同)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到达会场登
记参会资格并签到。未能提供有效证件并办理签到的,不得参加现场表决和发言。
除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相关工作人员以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五、出席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股东必须
遵守会场秩序,需要发言时接受公司统一安排。大会召开期间,股东事先准备发
言的,应当以书面方式先向大会会务组登记;股东临时要求发言的,应当先以书
面方式向大会会务组申请,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进行。
   六、股东在大会上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股东
发言不得超过2次,每次发言时间不超过3分钟,发言时应先报股东名称和所持股
份数额。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
对于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
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七、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投票
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本公司的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本公司的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网络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有关投票表决事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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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审议的,为公司于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
股东。该等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也可以于会议现场参加投
票。
   2、参加现场记名投票的各位股东在表决票上填写所拥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并签名。
   3、参加现场记名投票的各位股东就每项议案填写表决票,行使表决权。在全
部议案宣读后的审议表决阶段,与会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就议案内容向会议主席申
请提出自己的质询或意见。
   4、每个议案的表决意见分为:赞成、反对或弃权。参加现场记名投票的股东
请按表决票的说明填写,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
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视为“弃权”。
   5、全部议案审议表决结束后,本次股东大会工作人员将表决票收回。
   6、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其中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
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或同一股份在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
均以第一次表决为准。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
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
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具体操作请见相关投票平台操作说明。
   八、为保证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除会务组工
作人员外,谢绝录音、拍照或录像。场内请勿大声喧哗。对干扰会场秩序、寻衅
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
部门查处。
   九、股东大会结束后,股东如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与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
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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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一: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
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照关于上市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有关事项进行了逐
项检查和谨慎论证,认为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公
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
件,同意公司申请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予
以审议。




议案二:关于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加速推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公司拟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债
及未来转换的 A 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可转债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10,000.00 万元(含 110,000.00 万元),
具体募集资金数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
度范围内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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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


4)债券期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安排,结合本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及公司未来的经营和财务状况等,本次发行的可
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5)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
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
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
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B1×
    其中, 为年利息额,B1 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
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 为可转债的当年票面
利率。
    (2)还本付息方式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
行首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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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
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
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
定。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
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
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
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偿还所
有到期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及最后一年利息。
    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承
担。


7)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
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


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
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
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
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
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
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
股票交易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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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将按下
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
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股
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
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
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
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
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
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
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9)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中至少
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
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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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应不低于前述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
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和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
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
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
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10)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
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Q 为转股数量,V 为可转债持有人
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P 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本次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
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上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
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债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
期应计利息。


11)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具
体赎回价格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


                               第 11 页 共 21 页
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
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
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2×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2: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
(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
盘价格计算。


12)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 A 股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全
部或部分可转债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
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
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
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
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
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


                                第 12 页 共 21 页
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
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
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
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
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
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
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能再行使附
加回售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其中: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
(算头不算尾)。


13)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 A 股股票享有与原 A 股股票同等的权
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 A 股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债
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
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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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向公司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可向公司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原 A 股股东有权放弃优先
配售权。具体优先配售数量及比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
据发行时具体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
   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 A 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
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
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商包销。具体发行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
事会授权人士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16)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可转债持有人的权利
   ①依照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②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将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转为公司A
股股票;
   ③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④依照法律、法规及《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转
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
   ⑤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⑥按《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⑦依照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
表决权;
   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可转债持有人的义务
   ①遵守公司发行本次可转债条款的相关规定;
   ②以认购方式取得本次可转债的,依其所认购的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③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④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
偿付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⑤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 14 页 共 21 页
   (3)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
   ①当公司提出变更本次《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方案时,对是否同意公
司的建议作出决议,但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作出决议同意公司不支付本次可转债
本息、变更本次可转债利率和期限、取消《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的赎回或回售
条款等;
   ②当公司未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债本息时,对是否同意相关解决方案作出决
议,对是否通过诉讼等程序强制公司和担保人(如有)偿还本次可转债本息作出
决议,对是否参与公司的整顿、和解、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作出决议;
   ③当公司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
益所必须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时,对是
否接受公司提出的建议,以及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方案作出决议;
   ④当担保人(如有)或担保物(如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时,对行使债券持
有人依法享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
   ⑤当发生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时,对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
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
   ⑥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修改作出决议;
   ⑦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的其
他情形。
   (4)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当召集债券持有
人会议:
   ①公司拟变更《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②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③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④公司发生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
权益所必须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⑤担保人(如有)或担保物(如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⑥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公司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
需要依法采取行动的;
   ⑦公司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


                            第 15 页 共 21 页
      ⑧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⑨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本规则的规定,应当由
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①公司董事会提议;
      ②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
议;
      ③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书面提议。


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拟公开发行可转债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0,000.00万元(含110,000.00万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拟全部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单片湿法工艺模块、核心零部件研
  1                                         52,264.00          28,000.00
       发及产业化项目
       至纯北方半导体研发生产中心项
  2                                         33,130.00          13,000.00
       目
       集成电路大宗气体供应站及配套
  3                                         38,860.00          36,000.00
       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贷款           33,000.00          33,000.00
                   合计                    157,254.00        110,000.00

      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金
额,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可根据项目
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
足部分由公司自筹或者引入外部投资者解决。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
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
到位后予以置换。


18)募集资金保存与管理


      公司已制定《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

                               第 16 页 共 21 页
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
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确定。


19)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20)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
日起十二个月。

   本次发行方案尚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且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
的方案为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予
以审议。




议案三:关于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就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编制了《上海至
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预案内容请
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予
以审议。




议案四:关于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
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第 17 页 共 21 页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定了《上海至纯洁
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
报告》,报告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予
以审议。




议案五: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
字〔2007〕500 号)的规定,公司编制了《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该报告已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报告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予
以审议。




议案六:关于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
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的承诺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
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
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
就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


                              第 18 页 共 21 页
提出了具体的填补措施,相关主体出具了关于确保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填补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予
以审议。




议案七: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分红回
报规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充分保护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制定了公司未来三
年(2021-2023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予
以审议。




议案八:关于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保护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债券持有人
会议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公司制订了《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披露的公告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予
以审议。



                               第 19 页 共 21 页
议案九: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
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保证合法、高效地完成本次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工作,根据资本市场
情况确定本次发行方案的具体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
董事会授权人士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
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结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进行适当修订、调整和补
充,在发行前明确具体的发行条款及发行方案,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最终方案,
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及对象、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比例、初始
转股价格的确定、转股价格修正、赎回、债券利率、约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
及其召开程序以及决议的生效条件、决定本次发行时机、增设募集资金专户、签
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其它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及上市申报事宜;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
制作、修改、报送有关本次发行及上市的申报材料;

    3、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发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
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及保荐协议、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协议、
聘用中介机构协议等);

    4、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募集资金投向范围内,根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际进度及实际资金需求,调整或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安排;根据项目
的实际进度及经营需要,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自筹资金先行实施本次发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市场状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必要的调整;

    5、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和转股情况适时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
并办理工商备案、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可转换公司债券挂牌上市等事宜;


                             第 20 页 共 21 页
    6、如监管部门对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
化,除涉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
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方案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
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之情形,或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政策发生变化时,酌情
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终止;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摊薄即期回报及其填补措施有最新规
定及要求的情形下,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最新要求,进一步分析、
研究、论证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
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办理本次发行的其他相关事宜。

    上述第 4 项、第 5 项事项的授权有效期为至相关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其余
事项授权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均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项议案之日起计算。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予
以审议。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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