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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至纯科技:为子公司担保进展公告2021-12-21  

                        证券代码: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21-149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子公司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合肥至微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至微”)。
    本次担保金额及累计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因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至
微向银行申请贷款事宜,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龙门支行签订了
《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本次公司为合肥至微提供担保金额为 20,000 万元人民
币,此前已实际为该担保人提供的担保余额合计为 16,256 万元,截至目前累计
为其提供担保余额为 36,256 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后的累计担保金额,均在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 2021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总额
不超过 6 亿元的担保、为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 4.5 亿元的担保。
详情请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和 2021 年 5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披露的《关于 2021 年度新增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1-060)和《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77)。
    近日,公司就控股子公司合肥至微向银行申请贷款事宜,与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合肥龙门支行签订了《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本次公司为合肥至微
提供担保金额为 20,000 万元人民币,此前已实际为该担保人提供的担保余额合
计为 16,256 万元,截至目前累计为其提供担保余额为 36,256 万元。本次担保事
项后的累计担保金额,均在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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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合肥至微半导体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8 年 11 月 1 日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廖世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91340100MA2T6RKB0A

    注册地址         合肥市新站区大禹路 3699 号
                     从事半导体科技、工业自动化科技、电子科技、网络科技、计算机
                     科技、光电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
                     让;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
    经营范围
                     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半导体设备、计算机及辅助设备
                     的设计、制造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负债合计       36,634.27 万元
     总资产               54,198.32 万元
                                                    净资产        17,564.05 万元

    营业收入                  0 万元                净利润        -1,000.73 万元

    上述数据系系统集成 2020 年度财务数据,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龙门支行
    债务人:合肥至微半导体有限公司
    2、担保额度: 20,000.00 万元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
    复利、违约金、赔偿金、债权人为实现债权、担保权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和所
    有其他应付的费用(包括违约相关的费用)。
    5、保证期间: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
    之日起三年。如因法律规定或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时间发生而导
    致债务提前到期,保证期间为债务提前到期日起三年。保证人同意,债权人
    与债务人签订主合同或对主合同进行任何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延长债务履行
    期限或增加债权本金金额),均无需通知保证人,保证人在本合同约定的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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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四、履行的相关程序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1-077)。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新增担保后,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 89,689 万元人民
币,占上市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28.54%。截至目
前,公司不存在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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