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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航天工程: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2015-04-29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698                               公司简称:航天工程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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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一、重要提示 .................................................................. 3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 3

三、重要事项 .................................................................. 6

四、附录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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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唐国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泽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章旭琛

    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               3,745,542,448.77          2,648,811,866.47                        41.4
归属于上市公司       2,014,873,926.38          1,012,911,917.46                       98.92
股东的净资产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         -41,606,424.83              -40,596,940.90                     -2.49
现金流量净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206,895,592.36              195,354,184.27                      5.91
归属于上市公司          20,227,692.04               47,813,357.93                    -57.69
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          19,594,425.98               47,203,545.20                    -58.49
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                     1.21                       5.02        减少 3.81 个百分点
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0.05                       0.14                   -64.29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0.05                       0.14                   -64.29
(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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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610.46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
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                    730,978.51
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
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
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
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
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
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
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
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
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
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
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
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
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
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
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
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
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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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
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                           13,429.92
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
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所得税影响额                                            -111,752.83
               合计                                     633,266.06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33,372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    质押或冻结情况
                                期末持股       比例
   股东名称(全称)                                       条件股份数                        股东性质
                                  数量         (%)                      股份状态   数量
                                                              量

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     188,630,981         45.75      188,630,981      无       0       国有法人

 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62,954,904        15.27      62,954,904       无       0       国有法人

 北京航天产业投资基金
                             32,352,941        7.85       32,352,941       无       0         其他
     (有限合伙)
  北京航天动力研究所         31,438,497        7.63       31,438,497       无       0       国有法人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8,152,089         1.98        8,152,089       无       0         其他
      转持二户
                                                                                            境内自然
           卢正滔            6,470,588         1.57        6,470,588       无       0
                                                                                              人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八组合       4,477,344         1.09            0          未知                其他

中国工商银行-博时平衡
                                909,000        0.22            0          未知                其他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融享 7 号结构化证券投资         600,000        0.15            0          未知                其他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中融基金-民生银行-汇
                                500,000        0.12            0          未知                其他
  通 2 号资产管理计划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股份种类及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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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数量            种类            数量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八组合                 4,477,344      人民币普通股      4,477,344

中国工商银行-博时平衡配置混合型
                                             909,000       人民币普通股       909,000
          证券投资基金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融享 7 号结
                                             6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600,000
  构化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中融基金-民生银行-汇通 2 号资产
                                             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500,000
            管理计划
                高增欣                       438,000       人民币普通股       438,000

                郭树霞                       427,600       人民币普通股       427,600

博时基金公司-农行-中国农业银行
                                             373,866       人民币普通股       373,866
    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理事会
                王安成                       2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50,000

                黄清华                       249,900       人民币普通股       249,9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
                                             236,900       人民币普通股       236,900
  计划-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北
                                    京航天动力研究所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
                                    司。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是北京航天产业投资基金(有限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合伙)的有限合伙人之一。
                                        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
                                    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
    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重大变动的原因分析如下:
    1、本期末,应收票据为 13,110,000.00 元,较年初降低了 45.15%,主要因本期应收票据对
外背书支付导致;
    2、本期末,其他流动资产为 972,067,044.59 元,较年初增加了 96,580.79 万元,主要因本
期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结构性存款及购买低风险、保本理财产品导致;
    3、本期末,在建工程为 94,306,964.09 元,较年初增长了 123.32%,主要因兰州航天煤化工
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航天煤气化装备产业化基地二期建设项目继续推进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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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本期末,应付职工薪酬为 28,546,967.54 元,较年初降低了 33.64%,主要因公司年底计
提的职工薪酬于本期支付导致;
    5、本期末,应交税费为 2,319,044.98 元,较年初降低了 31.64%,主要因应交个人所得税因
缴纳而减少导致;
    6、本期末,其他应付款为 9,875,669.03 元,较年初降低 42.51%,主要因本期退回投标保证
金导致;
    7、本期末,资本公积为 1,057,208,329.20 元,较年初增长了 567.71%,主要因公司于 2015
年 1 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导致;
    8、本期,营业税金及附加为 753,849.43 元,较上期降低了 65.30%,主要因应交增值税较上
年同期减少导致城建税附加随之降低;
    9、本期,销售费用为 2,930,268.34 元,较上期增长了 91.82%,主要因公司加大市场推广投
入导致;
    10、本期,财务费用为-2,553,871.25 元,较上期降低了 72.25%,主要因利息净收入增加导
致;
    11、本期,资产减值损失为 9,510,211.71 元,较上期增长了 638.23%,主要因应收账款规模
随营业收入的增加而增长导致;
    12、本期,利润总额为 25,002,717.48 元,较上期降低了 55.75%,主要因本期结算项目的特
点及应收账款减值准备的计提导致;
    公司承揽的煤气化项目建设周期较长,从基础设计到项目完工,正常周期约为 2—3 年。公司
各类业务均有具体的实施周期,不同业务的实施周期存在较大不同,因此会造成不同会计期间业
务收入结构的变化;此外,不同会计期间实施的不同煤气化项目其具体情况和要求存在差异,实
施周期也不完全相同,相关设计文件和设备产品交付时点并非均匀分布,会存在某一时点交付相
对集中的现象,因此会造成业务收入在不同期间分布不均衡的情况。
    13、本期,所得税费用为 4,775,025.44 元,较上期降低了 45.05%,主要因本期利润总额较
上年同期降低导致;
    14、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20,227,692.04 元,,较上期降低了 57.69%,主
要因本期结算项目的特点及应收账款减值准备的计提导致;
    15、本期,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6,001,992.86 元,较上期增长了 383.07%,主
要因本期收到的投标保证金较上期增加导致;
    16、本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为 32,865,144.62 元,较上
期增长了 185.06%,主要因兰州航天煤化工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航天煤气化装备产业化基地
二期建设项目继续推进导致;
    17、本期,投资支付的现金为 970,000,000.00 元,为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
结构性存款及购买的低风险、保本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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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本期,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为 990,876,000.00 元,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导致;
    19、本期,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为 6,915,469.40 元,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支付的
相关上市费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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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背景             承诺类型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本院及本院下属企业不存在从事与航天工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与航天工程不构成

                                                                       同业竞争;本院及本院下属企业现在及将来均不从事与航天工程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任
                                                控股股东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解决同业竞争                                何业务,不投资、合作经营、控制与航天工程业务相同或相似的其他任何企业;本院承
                                          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
                                                                       诺不利用航天工程控股股东地位,损害航天工程及航天工程其他股东的利益;本院愿意

                                                                       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航天工程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不存在从事与航天工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与航天工程不

                                                                       构成同业竞争;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现在及将来均不从事与航天工程可能发生同业
                                            持股 5%以上股东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解决同业竞争                                竞争的任何业务,不投资、合作经营、控制与航天工程业务相同或相似的其他任何企业;
                                          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本公司承诺不利用航天工程股东地位,损害航天工程及航天工程其他股东的利益;本公

                                                                       司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航天工程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本所及本所下属企业不存在从事与航天工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与航天工程不构成

                                                                       同业竞争;本所及本所下属企业现在及将来均不从事与航天工程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任
                                              持股 5%以上股东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解决同业竞争                                何业务,不投资、合作经营、实际控制与航天工程业务相同或相似的其他任何企业;本
                                            北京航天动力研究所
                                                                       所承诺不利用航天工程股东地位,损害航天工程及航天工程其他股东的利益;本所愿意

                                                                       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航天工程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北京航天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所投资企业不存在从事与航天工程相同或相似业务

                                                                       的情形,与航天工程不构成同业竞争;北京航天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所投资企业

                                            持股 5%以上股东            现在及将来均不从事与航天工程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任何业务,不投资、合作经营、控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解决同业竞争   北京航天产业投资基金         制与航天工程业务相同或相似的其他任何企业;北京航天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承

                                              (有限合伙)             诺不利用航天工程股东地位,损害航天工程及航天工程其他股东的利益;北京航天产业

                                                                       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及航天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

                                                                       承诺而给航天工程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单位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所持有的

                                                控股股东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单位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股份限售
                                          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       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公司股票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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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单位持有公司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

                                                                  权、除息调整。上述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 24 个月内,本单位无减持

                                                                  所持有公司股份的计划,本单位计划长期持有公司的股份,维持控股地位。上述锁定期

                                                                  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 24 个月后,本单位减持公司股份时,提前将减持意向、

                                                                  拟减持数量、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

                                                                  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司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

                                                                  日后,本单位方减持公司股份。本单位如违反上述承诺擅自减持公司股份的,本单位承

                                                                  诺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以下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本单位未将违规减持

                                                                  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单位现金分红中与本单位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

                                                                  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单位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所持有的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单位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本单位在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

                                                                  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

                                                                  者公司上市后公司股票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

                                                                  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单位持有公司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公司股票有

                                                                  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持股 5%以上股东           上述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 12 个月内本单位减持股份不超过本单位所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股份限售
                                      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持有公司股份的 10%,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 24 个月内本单位减持股

                                                                  份不超过本单位所持有公司股份的 30%;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本

                                                                  单位减持公司股份时,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

                                                                  大宗交易等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

                                                                  时予以公告,自公司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本单位方减持公司股份。 本单位如违反

                                                                  上述承诺擅自减持公司股份的,本单位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以下称违规减持所

                                                                  得)归公司所有,如本单位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单位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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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分红中与本单位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单位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所持有的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单位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本单位在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

                                                                  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

                                                                  者公司上市后公司股票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

                                                                  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单位持有公司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公司股票有

                                                                  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上述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 12 个月内本单位减持股份不超过本单位所
                                         持股 5%以上股东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股份限售                               持有公司股份的 10%,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 24 个月内本单位减持股
                                       北京航天动力研究所
                                                                  份不超过本单位所持有公司股份的 20%;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本

                                                                  单位减持公司股份时,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

                                                                  大宗交易等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

                                                                  时予以公告,自公司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本单位方减持公司股份。本单位如违反

                                                                  上述承诺擅自减持公司股份的,本单位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以下称违规减持所

                                                                  得)归公司所有,如本单位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单位现

                                                                  金分红中与本单位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单位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所持有的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上述股份。公司上市后 6 个月

                                                                  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公司股票 6 个月

                                        持股 5%以上股东           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单位持有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股份限售   北京航天产业投资基金        公司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有限合伙)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上述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

                                                                  锁定期限)届满后 24 个月内,本单位减持股份不超过本单位所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的 100%,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本单位减持公司股份时,提前将减持意向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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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拟减持数量、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

                                                               的合法方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司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本单位方减持公司股份。 本单位如违反上述承诺擅自减持公司股份的,

                                                               本单位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以下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本单位未将

                                                               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单位现金分红中与本单位应上交公司的

                                                               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若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

                                                               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年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

                                                               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本单

                                                               位将于公司股价稳定方案启动之日起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社会

                                                               公众股份,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年审计基准日后,

                                                               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
                                        控股股东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其他                                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 500 万
                                  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
                                                               元,增持计划完成后六个月内本单位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增持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

                                                               当符合上市条件,增持行为及信息披露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前述稳定股价措施终止后,若公司股票价格再度触发启动条件,

                                                               本单位将继续按照稳定股价预案实施稳定股价措施,直至股价稳定方案终止的条件实现。

                                                               此外,在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股东大会上,本单位对公司承诺的回购股份方案的

                                                               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1、启动条件

                                                               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

                                                               资产(最近一年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

                                                               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其他       公司及相关主体
                                                               2、启动程序

                                                               满足启动条件之日起 10 日内召开董事会、30 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

                                                               案,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等方案后的 5 个交易日内启动稳定股价具体措施的实施。

                                                               3、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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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及相关义务主体将采取以下措施中的一项或多项稳定公司股价:

                      (1)公司回购公司股票;

                      (2)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4)其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方式。

                      4、终止情形

                      实施期间,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

                      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

                      (1)公司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

                      近一年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

                      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

                      (2)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5、重新启动

                      前述稳定股价措施终止后,若公司股票价格再度触发股价稳定方案启动条件,则本公司、

                      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将继续按照本预案实施稳定股价措施,

                      直至股价稳定措施终止的条件实现。

                      (二)公司回购公司股票的具体安排

                      本公司将自股价稳定方案启动之日起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社会

                      公众股份,回购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年审计基准日后,

                      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

                      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 500 万

                      元,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回购行为及信息披露、回购后的股份处

                      置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本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承诺,在本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董事会上,对

                      公司承诺的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本公司控股股东火箭院承诺,在本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股东大会上,对公司承诺

                      的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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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安排

                      本公司控股股东火箭院将自股价稳定方案启动之日起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年审计基

                      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

                      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不得低于人民

                      币 500 万元,增持计划完成后六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增持后公司的股权分布

                      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增持行为及信息披露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安排

                      本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将自股价稳定方案启动之日起通过证券交

                      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增持价格不高于本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

                      股净资产(最近一年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

                      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用于增持本

                      公司股份的资金额不超过本人上一年度薪酬总额。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将不出售

                      所增持的股份,增持后本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增持股份行为及信息披露

                      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对于未来新聘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将在其作出承诺履行公

                      司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要求后,方可聘任。

                      (五)未履行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约束措施

                      若根据公司董事会制订的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火箭院需要履行但未能履行稳定公司股价

                      的承诺,公司有权要求控股股东在限期内履行,限期内仍未履行的,可由本公司代为履

                      行股价稳定义务,控股股东需补偿本公司因此发生的支出,控股股东拒绝补偿的,公司

                      有权从应向其支付的分红中扣除。

                      若根据公司董事会制订的稳定公司股价措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要履行但未能履行

                      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公司有权要求其在限期内履行,限期内仍未履行的,可由本公司

                      代为履行股价稳定义务,未履行承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补偿本公司因此发生的支

                      出,拒绝补偿的,公司有权从应向其支付的报酬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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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
                                                                                                   公司名称
                                                                                                                      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唐国宏
                                                                                                     日期           2015.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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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附录

4.1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5 年 3 月 31 日
编制单位: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92,130,607.12              555,781,624.97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3,110,000.00            23,900,000.00
    应收账款                                   622,240,835.62              523,464,569.13
    预付款项                                   399,650,062.83              327,705,264.98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9,230,458.52            11,182,192.09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426,181,293.57              417,413,817.58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972,067,044.59                6,259,251.27
      流动资产合计                           2,934,610,302.25            1,865,706,720.02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557,560,794.89              565,457,218.10
    在建工程                                       94,306,964.09            42,229,824.98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2,740,478.88             2,740,47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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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95,547,582.54     97,301,912.48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22,443,765.74     22,443,765.74
    其他非流动资产                                 38,332,560.38     52,931,946.27
      非流动资产合计                           810,932,146.52        783,105,146.45
        资产总计                             3,745,542,448.77      2,648,811,866.4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35,783,676.58               -
    应付账款                                   210,947,755.64        186,705,362.91
    预收款项                                 1,373,973,254.26      1,315,695,095.35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28,546,967.54     43,017,359.30
    应交税费                                        2,319,044.98       3,392,648.44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9,875,669.03     17,176,725.14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661,446,368.03      1,565,987,191.1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17 / 26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69,222,154.36            69,912,757.87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69,222,154.36            69,912,757.87
        负债合计                              1,730,668,522.39            1,635,899,949.01
所有者权益
    股本                                        412,300,000.00              33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1,057,208,329.20              158,332,917.82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2,676,372.09             2,117,466.59
    盈余公积                                        80,731,962.18            80,731,962.18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461,957,262.91              441,729,570.8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014,873,926.38            1,012,911,917.46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2,014,873,926.38            1,012,911,917.4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745,542,448.77            2,648,811,866.47


法定代表人:唐国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泽之会计机构负责人:章旭琛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5 年 3 月 31 日
编制单位: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67,551,849.09          506,005,939.4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3,060,000.00           23,200,000.00
  应收账款                                          616,483,070.62          518,450,942.87
  预付款项                                          449,014,872.33          418,824,354.29
  应收利息

                                          18 / 26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17,054,164.07      16,989,422.28
  存货                                           364,947,408.03     347,762,205.52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970,000,000.00       1,435,863.41
    流动资产合计                            2,898,111,364.14      1,832,668,727.85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20,000,000.00      20,000,000.00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544,972,083.97     552,262,740.52
  在建工程                                       94,306,964.09      42,229,824.98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2,740,478.88       2,740,478.88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95,454,210.04      97,207,272.48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21,987,199.56      21,987,199.56
  其他非流动资产                                 38,332,560.38      52,920,246.27
    非流动资产合计                               817,793,496.92     789,347,762.69
      资产总计                              3,715,904,861.06      2,622,016,490.5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35,783,676.58
  应付账款                                       206,879,744.97     183,648,141.39
  预收款项                                  1,368,524,894.10      1,310,191,958.85
  应付职工薪酬                                   27,406,093.89      41,019,440.45
  应交税费                                         2,252,049.58       3,338,036.29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9,804,541.82     17,141,475.25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9 / 26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650,651,000.94           1,555,339,052.2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69,222,154.36            69,912,757.87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69,222,154.36            69,912,757.87
      负债合计                                1,719,873,155.30           1,625,251,810.10
所有者权益:
  股本                                             412,300,000.00          33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1,057,208,329.20             158,332,917.82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2,450,641.74            2,117,466.59
  盈余公积                                         80,731,962.18            80,731,962.18
  未分配利润                                       443,340,772.64          425,582,333.85
    所有者权益合计                            1,996,031,705.76             996,764,680.4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715,904,861.06           2,622,016,490.54
法定代表人:唐国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泽之会计机构负责人:章旭琛


                                      合并利润表

                                    2015 年 1—3 月

编制单位: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营业总收入                                        206,895,592.36        195,354,184.27
其中:营业收入                                        206,895,592.36        195,354,184.27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20 / 26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营业总成本                                      182,637,893.77      139,568,058.99
其中:营业成本                                      146,175,161.28      113,956,598.65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753,849.43     2,172,172.66
       销售费用                                          2,930,268.34    1,527,650.08
       管理费用                                         25,822,274.26   22,106,007.49
       财务费用                                         -2,553,871.25   -1,482,617.18
       资产减值损失                                      9,510,211.71    1,288,247.29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4,257,698.59   55,786,125.28
  加:营业外收入                                          745,019.68       719,772.92
                                                              611.25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
  减:营业外支出                                                0.79         2,346.18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0.79         2,346.18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5,002,717.48   56,503,552.02
  减:所得税费用                                         4,775,025.44    8,690,194.09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0,227,692.04   47,813,357.9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0,227,692.04   47,813,357.93
  少数股东损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
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
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

                                         21 /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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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20,227,692.04       47,813,357.9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20,227,692.04       47,813,357.93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5                0.14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5                0.14
法定代表人:唐国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泽之会计机构负责人:章旭琛


                                        母公司利润表

                                       2015 年 1—3 月
编制单位: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营业收入                                           207,189,459.36          197,000,188.02
  减:营业成本                                         153,531,983.11          114,366,671.2
       营业税金及附加                                       753,849.43           2,172,172.66
       销售费用                                            1,922,233.50          1,261,517.73
       管理费用                                          23,663,854.30         20,368,510.31
       财务费用                                          -2,308,664.27         -1,161,336.72
       资产减值损失                                        9,478,941.25          1,308,247.29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
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0,147,262.04         58,684,405.55
  加:营业外收入                                            745,019.68            719,772.92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611.25
  减:营业外支出                                                  0.79              2,346.18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0.79              2,346.18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0,892,280.93         59,401,832.29
     减:所得税费用                                        3,133,842.14          8,984,580.28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7,758,438.79         50,417,252.01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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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
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17,758,438.79          50,417,252.01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法定代表人:唐国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泽之会计机构负责人:章旭琛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15 年 1—3 月
编制单位: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46,873,846.21         150,105,164.59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6,001,992.86         3,312,530.5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62,875,839.07         153,417,695.0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14,429,768.14         104,676,4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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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45,086,393.84   45,900,573.87
  支付的各项税费                                         14,763,286.22   15,543,183.8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0,202,815.70   27,894,454.2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04,482,263.90     194,014,635.9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1,606,424.83     -40,596,940.9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                       -          3,800.00
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8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             32,865,144.62   11,529,381.76
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970,000,000.00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02,865,144.62     11,529,381.7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02,865,144.62     -11,525,581.7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990,876,000.0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90,876,000.00          5,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915,469.40          75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915,469.40          75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83,960,530.60          4,250.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0,511,038.85     -52,118,272.6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40,920,532.97     403,947,6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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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80,409,494.12      351,829,338.90
法定代表人:唐国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泽之会计机构负责人:章旭琛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15 年 1—3 月
编制单位: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46,486,857.25         150,071,664.59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2,614,395.66         2,990,609.4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59,101,252.91         153,062,274.0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91,692,428.39       100,200,839.7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42,477,416.28       43,563,352.67
  支付的各项税费                                          14,447,715.43       15,228,192.7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0,081,409.18       27,598,109.2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78,698,969.28         186,590,494.3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597,716.37         -33,528,220.3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                                                 3,800
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
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8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                  32,816,904.62       11,294,427.76
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970,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
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02,816,904.62         11,294,427.7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02,816,904.62         -11,290,627.7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990,876,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90,876,000.00                    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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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915,469.40             75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915,469.40             75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83,960,530.60             4,25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8,454,090.39     -44,814,598.1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94,284,826.48     372,030,337.5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55,830,736.09      327,215,739.42
法定代表人:唐国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泽之会计机构负责人:章旭琛


4.2 审计报告

若公司季度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或其他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公司还应当披

露审计报告正文。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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