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航天工程: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2015-10-28  

						公司代码:603698                    公司简称:航天工程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目录
一、   重要提示 ............................................... 2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 2

三、   重要事项 ............................................... 6

四、   附录 .................................................. 18




                                1 / 31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唐国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泽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章旭琛

    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             4,044,139,818.22             2,648,811,866.47                        52.68
归属于上市公司     2,107,763,681.20             1,012,911,917.46                      108.09
股东的净资产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1-9 月)                (1-9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      -257,706,224.37                 252,506,833.37                    -202.06
现金流量净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1-9 月)                (1-9 月)                    (%)
营业收入           1,009,112,569.51                 813,429,138.01                      24.06
归属于上市公司       137,759,051.21                 165,138,032.91                    -16.58
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       121,156,354.90                 163,066,383.32                    -25.70
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                    7.08                      16.70          减少 9.62 个百分点
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0.34                       0.50                     -32.00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0.34                       0.50                     -32.00
(元/股)
                                           2 / 31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说明
       项目
                         (7-9 月)           (1-9 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38.58               54,628.89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
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
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            996,853.51          2,418,435.53
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
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
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
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
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
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
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
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
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
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
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
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
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
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
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
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
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
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
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
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
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
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
                                       3 / 31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
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
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
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
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
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
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
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
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
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
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
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
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
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
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
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
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
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               15,300.00                  276,204.40
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            6,498,273.97            16,783,315.07      结构性存款等取得的投
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资收益
所得税影响额                  -1,126,569.91           -2,929,887.5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税后)
       合计                    6,383,896.15           16,602,696.31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31908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期末持股数    比例      持有有限售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性质


                                            4 / 31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全称)           量        (%)       条件股份数
                                                            股份状态        数量
                                             量
中国运载火箭
               189,558,330    45.98     188,630,981           无              0      国有法人
技术研究院
航天投资控股
               62,954,904     15.27      62,954,904           无              0      国有法人
  有限公司
北京航天产业
投资基金(有   32,352,941      7.85      32,352,941           无              0         其他
  限合伙)
北京航天动力
               31,438,497      7.63      31,438,497           无              0      国有法人
  研究所
全国社会保障
基金理事会转    8,152,089      1.98       8,152,089           未知            -      国有法人
  持二户
中国证券金融
                6,866,481      1.67           0               未知            -         未知
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自然
   卢正滔       6,470,588      1.57       6,470,588           无              0
                                                                                         人
全国社保基金
                4,477,344      1.09           0               未知            -         其他
一零八组合
中央汇金投资
                2,301,000      0.56           0               未知            -         未知
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华
夏新经济灵活
                   542,600     0.13           0               未知            -         未知
配置混合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东名称
                                         量                          种类            数量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6,866,481                人民币普通股        6,866,481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八组合               4,477,344                人民币普通股        4,477,344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301,000                人民币普通股        2,301,000
 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                927,349                 人民币普通股        927,349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
夏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发               542,600                 人民币普通股        542,600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嘉实基金-中国银行-平安
人寿-嘉实基金平安人寿委               458,140                 人民币普通股        458,140
  托投资 4 号资产管理计划




                                            5 / 31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           406,700              人民币普通股      406,700
      数证券投资基金
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华融汇盈 33 号证券投资            3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50,000
      单一资金信托
           王萍                     28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80,000
           沈尧林                   272,800              人民币普通股      272,8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北京航天动力
动的说明                    研究所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航天投资控股有
                            限公司是北京航天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之一。
                            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一
                            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    无
持股数量的说明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

    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重大变动的原因分析如下:

1、本期末,应收票据为 145,049,285.53 元,较年初增长了 506.90%,主要因本期票据收款增加

导致。

2、本期末,存货为 641,707,751.96 元,较年初增长了 53.73%,主要因公司为保证总承包项目按

合同约定顺利推进,积极组织施工、备料生产导致;

3、本期末,其他流动资产为 649,815,688.32 元,较年初增长了 10,281.68%,主要因本期公司利

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结构性存款导致;

4、本期末,长期应收款为 106,552,980.00 元,为公司本期开始执行分期收款合同所致;

5、本期末,在建工程为 0 元,较年初下降了 100%,主要因航天煤气化装备产业化基地二期建设

项目于本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预转固所致。


                                         6 / 31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6、本期末,其他非流动资产为 28,962,573.47 元,较年初下降了 45.28%,主要因公司本期预付

款中长期资产的预付款余额随着长期资产的交付验收而有所下降;

7、本期末,应付票据为 139,429,287.60 元,期初为 0 元,主要因公司本期采用了银行承兑汇票

付款;

8、本期末,应付账款为 312,510,076.57 元,较年初增长了 67.38%,主要因本期主要实施的总承

包项目按合同约定组织施工、备料生产,以及航天煤气化装备产业化基地二期建设项目基本完工

导致应付款项有所增加;

9、本期末,其他应付款为 8,243,401.46 元,较年初下降了 52.01%,主要因本期退回投标保证金

较多导致;

10、本期末,资本公积为 1,057,212,579.20 元,较年初增长了 567.71%,主要因公司于 2015 年 1

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导致;

11、本期末,专项储备为 4,005,417.74 元,较年初增长了 89.16%,主要因公司本期提取安全生

产费积累所致;

12、本期,营业成本为 730,372,982.47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了 45.92%,主要因公司总承包项目

在本期重点实施,结算的工程建设板块业务毛利相对不高导致;

13、本期,销售费用为 15,680,454.43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了 40.69%,主要因公司随着项目投产

数量的增多,售后服务维护费较上年同期增长所致;

14、本期,财务费用为-8,475,386.42 元,较上年同期下降了 122.06%,主要因利息收入增加导致;

15、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 408,315,566.23 元,较上年同期下降了 45.63%,

主要因公司本期经营收款中票据收款占比较上年同期增加导致;

16、本期,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为 20,549,636.23 元,较上年同期下降了 67.50%,主

要因公司以前年度发生的履约保函保证金主要在上期收回导致;

17、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 427,168,448.60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了 56.54%,

主要因本期为保证项目按合同及时交付,支付的货款有所增加导致;

18、本期,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为 1,675,000,000.00 元,为公司进行现金管理到期收回的结构性

存款及低风险、保本理财产品的本金;

19、本期,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为 16,783,315.07 元,为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获得的收益;

20、本期,投资支付的现金为 2,305,000,000.00 元,为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结

构性存款及购买的低风险、保本理财产品;

                                         7 / 31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21、本期,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为 990,876,000.00 元,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

22、本期,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为 0 元,上年同期为 200,000,000.00 元,主要因公司本期上市资

金到位而未发生银行借款;

23、本期,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为 25,981,155.58 元,较上年同期下降了 86.96%,

主要因本期支付的股利低于上年同期;

24、本期,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为 6,915,469.40 元,较上年同期增加了 354,539.46%,

主要因本期公司公开发行股票集中支付了相关上市费用导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 31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承诺类                                                                                                                  是否有履   是否及时
  承诺背景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及期限
                 型                                                                                                                    行期限     严格履行


                                          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不存在从事与航天工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与航

                                          天工程不构成同业竞争;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现在及将来均不从事与航天
                           实际控制人
与首次公开发   解决同                     工程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任何业务,不投资、合作经营、实际控制与航天工程     2012 年 3 月 6 日
                           中国航天                                                                                                      否         是
行相关的承诺   业竞争                     业务相同或相似的其他任何企业;本公司承诺不利用航天工程实际控制人地位,        长期
                         科技集团公司
                                          损害航天工程及航天工程其他股东的利益;本公司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

                                          给航天工程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本院及本院下属企业不存在从事与航天工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与航天工

                                          程不构成同业竞争;本院及本院下属企业现在及将来均不从事与航天工程可能
                           控股股东
与首次公开发   解决同                     发生同业竞争的任何业务,不投资、合作经营、控制与航天工程业务相同或相     2012 年 3 月 6 日
                         中国运载火箭                                                                                                    否         是
行相关的承诺   业竞争                     似的其他任何企业;本院承诺不利用航天工程控股股东地位,损害航天工程及          长期
                           技术研究院
                                          航天工程其他股东的利益;本院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航天工程造成的

                                          全部经济损失。

                                          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不存在从事与航天工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与航

                                          天工程不构成同业竞争;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现在及将来均不从事与航天
                        持股 5%以上股东
与首次公开发   解决同                     工程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任何业务,不投资、合作经营、控制与航天工程业务     2012 年 3 月 6 日
                          航天投资控股                                                                                                   否         是
行相关的承诺   业竞争                     相同或相似的其他任何企业;本公司承诺不利用航天工程股东地位,损害航天          长期
                            有限公司
                                          工程及航天工程其他股东的利益;本公司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航天工

                                          程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本所及本所下属企业不存在从事与航天工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与航天工

                        持股 5%以上股东   程不构成同业竞争;本所及本所下属企业现在及将来均不从事与航天工程可能
与首次公开发   解决同                                                                                              2012 年 3 月 8 日
                          北京航天动力    发生同业竞争的任何业务,不投资、合作经营、实际控制与航天工程业务相同                           否         是
行相关的承诺   业竞争                                                                                                   长期
                              研究所      或相似的其他任何企业;本所承诺不利用航天工程股东地位,损害航天工程及

                                          航天工程其他股东的利益;本所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航天工程造成的

                                                                            9 / 31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全部经济损失。




                                          北京航天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所投资企业不存在从事与航天工程相同或

                                          相似业务的情形,与航天工程不构成同业竞争;北京航天产业投资基金(有限

                        持股 5%以上股东   合伙)所投资企业现在及将来均不从事与航天工程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任何业

与首次公开发   解决同       北京航天      务,不投资、合作经营、控制与航天工程业务相同或相似的其他任何企业;北      2012 年 3 月 6 日
                                                                                                                                         否   是
行相关的承诺   业竞争     产业投资基金    京航天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承诺不利用航天工程股东地位,损害航天工           长期
                          (有限合伙)    程及航天工程其他股东的利益;北京航天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及航天产

                                          业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航天工程造成

                                          的全部经济损失。

                                          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单位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

                                          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单位间

                                          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
                           实际控制人
与首次公开发   股份                       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公司股票 6 个月   2015 年 1 月 28 日
                           中国航天                                                                                                      是   是
行相关的承诺   限售                       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           36 个月
                         科技集团公司
                                          单位间接持有的公司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本单位违反上述

                                          股份锁定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份,违规减持股份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本单位未

                                          将违规减持所得交公司,则本单位愿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单位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

                                          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单位所持

                                          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
                           控股股东
与首次公开发   股份                       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公司股票 6 个月期末   2015 年 1 月 28 日
                         中国运载火箭                                                                                                    是   是
行相关的承诺   限售                       (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单位           36 个月
                           技术研究院
                                          持有公司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上述

                                          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 24 个月内,本单位无减持所持有公司



                                                                            10 / 31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股份的计划,本单位计划长期持有公司的股份,维持控股地位。上述锁定期限

                                        (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 24 个月后,本单位减持公司股份时,提前将减持

                                        意向、拟减持数量、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上海证券交易

                                        所认可的合法方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

                                        公司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本单位方减持公司股份。本单位如违反上述承

                                        诺擅自减持公司股份的,本单位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以下称违规减持

                                        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本单位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

                                        付本单位现金分红中与本单位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

                                        红。

                                        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单位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

                                        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单位所持

                                        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本单位在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两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公司股票 6 个月期末(如该

                                        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单位持有公

                                        司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上述锁定期
                      持股 5%以上股东
与首次公开发   股份                     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 12 个月内本单位减持股份不超过本单位所持   2015 年 1 月 28 日
                        航天投资控股                                                                                                  是   是
行相关的承诺   限售                     有公司股份的 10%,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 24 个月内本单位        36 个月
                          有限公司
                                        减持股份不超过本单位所持有公司股份的 30%;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

                                        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

                                        除权、除息调整);本单位减持公司股份时,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

                                        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司公告之日起 3 个

                                        交易日后,本单位方减持公司股份。 本单位如违反上述承诺擅自减持公司股份

                                        的,本单位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以下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

                                        如本单位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单位现金分红中


                                                                          11 / 31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与本单位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单位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

                                        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单位所持

                                        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本单位在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两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公司股票 6 个月期末(如该

                                        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单位持有公

                                        司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上述锁定期

                      持股 5%以上股东   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 12 个月内本单位减持股份不超过本单位所持
与首次公开发   股份                                                                                               2015 年 1 月 28 日
                        北京航天动力    有公司股份的 10%,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 24 个月内本单位                         是   是
行相关的承诺   限售                                                                                                    36 个月
                            研究所      减持股份不超过本单位所持有公司股份的 20%;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

                                        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

                                        除权、除息调整);本单位减持公司股份时,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

                                        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司公告之日起 3 个

                                        交易日后,本单位方减持公司股份。本单位如违反上述承诺擅自减持公司股份

                                        的,本单位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以下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

                                        如本单位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单位现金分红中

                                        与本单位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单位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

                      持股 5%以上股东   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上述股份。

与首次公开发   股份       北京航天      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   2015 年 1 月 28 日
                                                                                                                                       是   是
行相关的承诺   限售     产业投资基金    公司上市后公司股票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          36 个月
                        (有限合伙)    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单位持有公司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
                                                                          12 / 31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上述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 24 个月

                                       内,本单位减持股份不超过本单位所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的 100%,减持价格不低

                                       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本单位减持公司股份时,提前将减持意

                                       向和拟减持数量、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上海证

                                       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

                                       告,自公司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本单位方减持公司股份。 本单位如违反

                                       上述承诺擅自减持公司股份的,本单位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以下称违

                                       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本单位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

                                       扣留应付本单位现金分红中与本单位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

                                       金分红。

                                       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若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

                                       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年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

                                       资产相应进行调整),本单位将于公司股价稳定方案启动之日起通过证券交易

                                       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年

                                       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年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
                        控股股东
与首次公开发                           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     2015 年 1 月 28 日
               其他   中国运载火箭                                                                                                   是   是
行相关的承诺                           相应进行调整),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 500 万元,增持计         36 个月
                        技术研究院
                                       划完成后六个月内本单位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增持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

                                       符合上市条件,增持行为及信息披露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前述稳定股价措施终止后,若公司股票价格再度

                                       触发启动条件,本单位将继续按照稳定股价预案实施稳定股价措施,直至股价

                                       稳定方案终止的条件实现。此外,在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股东大会上,

                                       本单位对公司承诺的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1、启动条件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
与首次公开发                                                                                                    2015 年 1 月 28 日
               其他   公司及相关主体   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年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                          是   是
行相关的承诺                                                                                                         36 个月
                                                                         13 / 31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

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2、启动程序满足启动条件之日起 10 日内召开董事会、

30 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等方

案后的 5 个交易日内启动稳定股价具体措施的实施。3、具体措施公司及相关义

务主体将采取以下措施中的一项或多项稳定公司股价:(1)公司回购公司股票;

(2)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

票;(4)其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方式。4、终止情形实施期间,若出现以下

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

股价方案终止执行:(1)公司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

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年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

资产相应进行调整);(2)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

合上市条件。5、重新启动前述稳定股价措施终止后,若公司股票价格再度触发

股价稳定方案启动条件,则本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

任主体将继续按照本预案实施稳定股价措施,直至股价稳定措施终止的条件实

现。(二)公司回购公司股票的具体安排本公司将自股价稳定方案启动之日起

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回购价格不高于

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年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

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 500 万

元,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回购行为及信息披露、回购后

的股份处置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

定。本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承诺,在本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

董事会上,对公司承诺的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本公司控股股东

火箭院承诺,在本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股东大会上,对公司承诺的回购

股份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三)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安排

本公司控股股东火箭院将自股价稳定方案启动之日起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


                                  14 / 31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最近一年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

                                     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单

                                     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 500 万元,增持计划完成后六个月内将

                                     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增持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增持行为及

                                     信息披露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安排本公司董事(独立董

                                     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将自股价稳定方案启动之日起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增持价格不高于本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

                                     净资产(最近一年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

                                     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

                                     整),用于增持本公司股份的资金额不超过本人上一年度薪酬总额。增持计划

                                     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增持后本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

                                     上市条件,增持股份行为及信息披露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于未来新聘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

                                     理人员,本公司将在其作出承诺履行公司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

                                     出的相应承诺要求后,方可聘任。(五)未履行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约束措施

                                     若根据公司董事会制订的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火箭院需要履行但未能履行稳定

                                     公司股价的承诺,公司有权要求控股股东在限期内履行,限期内仍未履行的,

                                     可由本公司代为履行股价稳定义务,控股股东需补偿本公司因此发生的支出,

                                     控股股东拒绝补偿的,公司有权从应向其支付的分红中扣除。若根据公司董事

                                     会制订的稳定公司股价措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要履行但未能履行稳定公

                                     司股价的承诺,公司有权要求其在限期内履行,限期内仍未履行的,可由本公

                                     司代为履行股价稳定义务,未履行承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补偿本公司因

                                     此发生的支出,拒绝补偿的,公司有权从应向其支付的报酬中扣除。

                                     一、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
控股股东增持            控股股东                                                                                2015 年 7 月 9 日
               其他                  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公司股东以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                              是   是
公司股份相关          中国运载火箭                                                                            2 个月(增持公司股份)
                                                                       15 / 31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的承诺   技术研究院   究院计划在未来 2 个月内(自 2015 年 7 月 9 日起)投入 3000 万元资金通过上   6 个月(不减持公司股
                      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                                                  份)
                      二、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承诺,在未来 6 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16 / 31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

    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
                                                  公司名称
                                                                      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唐国宏
                                                       日期         2015.10.26




                                       17 / 31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四、 附录


4.1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5 年 9 月 30 日
编制单位: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572,063,174.39          555,781,624.97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45,049,285.53           23,900,000.00
  应收账款                                         738,964,041.82          523,464,569.13
  预付款项                                         321,907,827.68          327,705,264.98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9,606,640.05           11,182,192.09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641,707,751.96          417,413,817.58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649,815,688.32            6,259,251.27
    流动资产合计                              3,079,114,409.75           1,865,706,720.02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106,552,980.00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712,318,190.14          565,457,218.10
  在建工程                                           -                      42,229,824.98
  工程物资

                                         18 / 31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固定资产清理                                     2,740,478.88       2,740,478.88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92,257,171.07      97,301,912.48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22,194,014.91      22,443,765.74
  其他非流动资产                                 28,962,573.47      52,931,946.27
    非流动资产合计                               965,025,408.47     783,105,146.45
      资产总计                              4,044,139,818.22      2,648,811,866.4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139,429,287.60
  应付账款                                       312,510,076.57     186,705,362.91
  预收款项                                  1,371,939,543.66      1,315,695,095.35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30,367,816.12      43,017,359.30
  应交税费                                         2,351,314.27       3,392,648.44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8,243,401.46     17,176,725.14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864,841,439.68      1,565,987,191.1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19 / 31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71,534,697.34             69,912,757.87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71,534,697.34             69,912,757.87
      负债合计                                1,936,376,137.02            1,635,899,949.01
所有者权益
  股本                                             412,300,000.00           33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1,057,212,579.20              158,332,917.82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4,005,417.74             2,117,466.59
  盈余公积                                         80,731,962.18             80,731,962.18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553,513,722.08           441,729,570.8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107,763,681.20            1,012,911,917.46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2,107,763,681.20            1,012,911,917.4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044,139,818.22            2,648,811,866.47


法定代表人:唐国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泽之             会计机构负责人:章旭琛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5 年 9 月 30 日
编制单位: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516,401,359.74           506,005,939.4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93,249,285.53            23,200,000.00
  应收账款                                         732,371,752.82           518,450,942.87
  预付款项                                         471,467,451.60           418,824,354.29
  应收利息

                                         20 / 31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20,423,224.90      16,989,422.28
  存货                                           527,910,161.59     347,762,205.52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647,158,868.04       1,435,863.41
    流动资产合计                            3,008,982,104.22      1,832,668,727.85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106,552,980.00
  长期股权投资                                   20,000,000.00      20,000,000.00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700,820,306.02     552,262,740.52
  在建工程                                                          42,229,824.98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2,740,478.88       2,740,478.88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92,166,333.57      97,207,272.48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21,895,707.77      21,987,199.56
  其他非流动资产                                 28,950,873.47      52,920,246.27
    非流动资产合计                               973,126,679.71     789,347,762.69
      资产总计                              3,982,108,783.93      2,622,016,490.5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139,429,287.60
  应付账款                                       304,297,231.13     183,648,141.39
  预收款项                                  1,363,977,183.50      1,310,191,958.85
  应付职工薪酬                                   28,947,929.87      41,019,440.45
  应交税费                                         1,914,729.62       3,338,036.29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8,162,121.75     17,141,475.25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1 / 31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846,728,483.47              1,555,339,052.2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71,534,697.34              69,912,757.87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71,534,697.34              69,912,757.87
      负债合计                                   1,918,263,180.81              1,625,251,810.10
所有者权益:
  股本                                                412,300,000.00             33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1,057,212,579.20                158,332,917.82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3,337,607.59               2,117,466.59
  盈余公积                                            80,731,962.18              80,731,962.18
  未分配利润                                          510,263,454.15             425,582,333.85
    所有者权益合计                               2,063,845,603.12                996,764,680.4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982,108,783.93              2,622,016,490.54


法定代表人:唐国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泽之                会计机构负责人:章旭琛

                                         合并利润表
                                       2015 年 1—9 月
编制单位: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年初至报告期      上年年初至报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项目                                                期末金额 (1-9      告期期末金额
                       (7-9 月)          (7-9 月)
                                                                   月)            (1-9 月)
一、营业总收入       209,018,293.90     230,100,096.81      1,009,112,569.51     813,429,138.01
其中:营业收入       209,018,293.90     230,100,096.81      1,009,112,569.51     813,429,138.01
      利息收入

                                            22 / 31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
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232,343,928.92     212,834,437.55      863,422,175.08   625,642,136.26
其中:营业成本       181,658,684.19     170,494,456.86      730,372,982.47   500,526,200.12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
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
额
      提取保险合
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
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      3,349,445.58       2,017,749.80        7,269,620.89     7,315,911.40
附加
       销售费用        7,033,349.19       3,420,872.99      15,680,454.43    11,145,457.65
       管理费用      30,834,165.06       28,863,564.08      89,581,136.97    83,148,561.71
       财务费用      -3,093,338.85         -413,589.23      -8,475,386.42    -3,816,728.16
       资产减值损    12,561,623.75        8,451,383.05      28,993,366.74    27,322,733.54
失
  加:公允价值变动
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     6,498,273.97                         16,783,315.07
失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
企业和合营企业的
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
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   -16,827,361.05      17,265,659.26      162,473,709.50   187,787,001.75
以“-”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1,012,192.09          763,557.95       2,749,269.61     2,441,097.60
      其中:非流动           38.58            64,825.64         54,629.68        64,825.64
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1,516.61              0.79         3,862.79
      其中:非流动                             1,516.61              0.79         3,862.79
资产处置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   -15,815,168.96      18,027,700.60      165,222,978.32   190,224,236.56
总额以“-”号填
                                            23 / 31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列)
  减:所得税费用     -2,068,755.85        2,363,137.81      27,463,927.11    25,086,203.65
五、净利润(净亏损   -13,746,413.11      15,664,562.79      137,759,051.21   165,138,032.91
以“-”号填列)
  归属于母公司所     -13,746,413.11      15,664,562.79      137,759,051.21   165,138,032.91
有者的净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
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
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
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
在被投资单位不能
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中享有
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
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
在被投资单位以后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中享
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公允价值
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
期投资重分类为可
供出售金融资产损
益
      4.现金流量
套期损益的有效部
分
      5.外币财务
报表折算差额

                                            24 / 31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
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13,746,413.11      15,664,562.79         137,759,051.21   165,138,032.91
   归属于母公司所    -13,746,413.11      15,664,562.79         137,759,051.21   165,138,032.91
有者的综合收益总
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
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            -0.03                   0.05              0.34             0.50
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            -0.03                   0.05              0.34             0.50
益(元/股)


法定代表人:唐国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泽之                  会计机构负责人:章旭琛

                                     母公司利润表
                                    2015 年 1—9 月
编制单位: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年初至报告期期   上年年初至报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项目                                                        末金额     告期期末金额
                       (7-9 月)          (7-9 月)
                                                                 (1-9 月)     (1-9 月)
一、营业收入         209,005,147.22     226,851,228.79       1,010,542,654.26   810,615,354.38
  减:营业成本       189,912,939.42     172,330,060.61         774,064,182.21   525,241,793.37
       营业税金及      3,349,445.58       2,017,749.80           7,269,620.89     7,118,623.08
附加
       销售费用        5,702,023.59       2,907,869.75         12,346,161.68      9,366,258.89
       管理费用      28,382,960.50       26,572,870.67         82,442,419.43    76,958,547.31
       财务费用      -2,848,707.11         -158,619.62         -7,969,024.05    -3,235,064.55
       资产减值损    12,331,971.25        8,254,603.51         28,715,200.28    27,133,129.00
失
  加:公允价值变动
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     6,498,273.97                            16,783,315.07
失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
企业和合营企业的
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   -21,327,212.04      14,926,694.07         130,457,408.89   168,032,067.28

                                            25 / 31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以“-”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1,012,192.09          763,557.95       2,739,843.87     2,441,097.60
      其中:非流动           38.58            64,825.64         54,629.68        64,825.64
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1,516.61              0.79         3,862.79
      其中:非流动                             1,516.61              0.79         3,862.79
资产处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 -20,315,019.95        15,688,735.41      133,197,251.97   170,469,302.09
总额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3,047,252.99        1,594,395.51      22,541,231.67    20,612,777.06
四、净利润(净亏损   -17,267,766.96      14,094,339.90      110,656,020.30   149,856,525.03
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
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
定受益计划净负债
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
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
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
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
被投资单位以后将
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中享有
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公允价值变
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
投资重分类为可供
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
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
表折算差额
    6.其他
                                            26 / 31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六、综合收益总额          -17,267,766.96      14,094,339.90        110,656,020.30   149,856,525.03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
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
收益(元/股)

法定代表人:唐国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泽之                 会计机构负责人:章旭琛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15 年 1—9 月
编制单位: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上年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 月)                 金额(1-9 月)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08,315,566.23           751,055,901.94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549,636.23             63,226,008.4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28,865,202.46           814,281,910.3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27,168,448.60           272,877,421.27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22,054,115.84           122,248,757.80
  支付的各项税费                                           87,689,104.55            105,409,099.8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9,659,757.84             61,239,798.0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86,571,426.83           561,775,076.9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7,706,224.37             252,506,833.37

                                                 27 / 31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675,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6,783,315.0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793,224.00                89,874.41
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
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692,576,539.07                    89,874.4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66,382,267.30               83,730,374.55
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2,305,0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
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371,382,267.30                83,730,374.5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78,805,728.23               -83,640,500.1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990,876,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
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00,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250.00                13,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90,880,250.00             200,013,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5,981,155.58              199,182,000.00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
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915,469.40                   1,95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2,896,624.98              199,183,95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57,983,625.02                 829,050.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1,471,672.42              169,695,383.2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40,920,532.97             403,947,611.5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62,392,205.39             573,642,994.79

法定代表人:唐国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泽之                 会计机构负责人:章旭琛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15 年 1—9 月
编制单位: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8 / 31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上年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 月)                  金额(1-9 月)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06,799,723.27            742,839,301.94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6,897,778.54              77,484,060.7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23,697,501.81            820,323,362.6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43,323,715.94            275,563,624.3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14,896,178.61            116,821,449.06
  支付的各项税费                                   85,157,639.88              99,694,407.5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7,203,803.91              73,360,389.4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90,581,338.34            565,439,870.3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6,883,836.53              254,883,492.3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675,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6,783,315.0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793,224.00               89,874.41
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
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692,576,539.07                   89,874.4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66,230,763.30              83,438,460.55
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2,305,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
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371,230,763.30               83,438,460.5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78,654,224.23              -83,348,586.1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990,876,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00,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250.00               13,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90,880,250.00            200,013,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5,981,155.58             199,182,000.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915,469.40                  1,95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2,896,624.98             199,183,95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57,983,625.02                829,050.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29 / 31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2,445,564.26            172,363,956.2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94,284,826.48           372,030,337.5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06,730,390.74           544,394,293.74

法定代表人:唐国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泽之             会计机构负责人:章旭琛




4.2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30 / 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