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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宁水集团: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8-18  

						证券代码:603700            证券简称:宁水集团         公告编号:2020-042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0年8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
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本次会
议由董事长张琳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7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
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波水表(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宁波水表(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内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结合
公司 2020 年上半年经营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0 年半年度报告》
及《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报告及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8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
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和《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相关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真实、
客观地反映了 2020 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2020 年上半年,
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
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8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
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公告编号:2020-044)及相关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内容: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确保公司和股东利益
最大化,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80,000,000 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期满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同意本事项,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8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及相
关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内容:为符合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通过并实施后的实际情况,公司拟
变更现有《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经营管
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8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6)及《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公司拟定于 2020 年 9 月 3 日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并授权公司董事会筹办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8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48)。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