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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德宏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3-15  

						证券代码:603701          证券简称:德宏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8-013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的通知于 2018 年 3 月 8 日以邮件、电话等形式发出,于 2018 年 3 月
1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
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伟华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
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解除限售安排(包括授予
额度、授予日期、授予价格、限售期、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等事项)未
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
或安排。
   4、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
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
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
发展,且不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
股权激励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监事会认为:《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确保公
司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
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之间的
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 年 3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