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股份: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18-06-02
证券代码:603701 证券简称:德宏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8-044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
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创投”)
持有本公司 3,312,96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72%。 浙江红土创业投资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红土”)持有本公司 3,652,02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比例 3.00%。深创投及浙江红土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6,964,98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21,761,000 股的 5.72%。上述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持
有的股份及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深创投及浙江红土本次拟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合计将不超过
2,435,22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减持期间:如通过竞价交易自公告之
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任意连续 90 天内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
公司总股本的 1%)。
(二)深创投及浙江红土本次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合计将不超过
4,870,44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4%。减持期间:如通过大宗交易自公告之
日起三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任意连续 90 天内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
司总股本的 2%)。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来源
深 圳 市 创 新 投 资 5% 以 上 非 第 IPO 前取得:3,312,960
3,312,960 2.72%
集团有限公司 一大股东 股(含 IPO 后的资本公
1
积转增)
IPO 前取得:3,652,020
浙 江 红 土 创 业 投 5% 以 上 非 第
3,652,020 3.00% 股(含 IPO 后的资本公
资有限公司 一大股东
积转增)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深创投为浙江红土第一
大股东,浙江红土的董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
3,312,960 2.72% 事长和另一名董事同时
有限公司
为深创投的董事和高
管。
第一组 深创投为浙江红土第一
大股东,浙江红土的董
浙江红土创业投资有
3,652,020 3.00% 事长和另一名董事同时
限公司
为深创投的董事和高
管。
合计 6,964,980 5.72% —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一次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股) (元/股) 披露日期
深圳市创新投资 2017/11/20~ 2017 年 10 月
1,561,200 1.31% 15.41-20.76
集团有限公司 2018/5/14 28 日
浙江红土创业投 2017/11/20~ 2017 年 10 月
540,300 0.45% 16.81-20.69
资有限公司 2018/5/14 28 日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计划减持 计划减 减持期 减持方式 减持合 拟减持股份来 拟减
2
数量(股) 持比例 间 理价格 源 持原
区间 因
竞价交易
减持,不超
过 :
首次公开发行
2018/6/ 2,435,220 前持有的股份
深圳市创新 不超过: 不超 财务
26~ 股 按市场 及上市后以资
投资集团有 3,312,96 过: 投资
2018/12 价格 本公积转增股
限公司 0股 2.72% 大宗交易 退出
/23 本方式取得的
减持,不超
股份。
过 :
3,312,960
股
竞价交易
减持,不超
过:2,435,
首次公开发行
2018/6/ 220 股 前持有的股份
浙江红土创 不超过: 不超 财务
26~ 大宗交易 按市场 及上市后以资
业投资有限 3,652,02 过: 投资
2018/12 价格 本公积转增股
公司 0股 3.00% 减持,不超 退出
/23 本方式取得的
过:
股份。
3,652,020
股
说明:
1、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深创投和浙江红土合
3
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深创投和浙江红土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出让
方、受让方在 6 个月内需遵守相关减持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
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实施;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
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实施。
3、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若
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减持前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
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下限和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股东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
是否作出承诺√是 □否
深创投、浙江红土与本次拟减持事项有关的、已披露的意向、承诺:
1、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承诺
“自发行人(指德宏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公司(指深创投或浙江红土)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
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
前已发行的股份。”
2、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减持承诺
“公司(指深创投或浙江红土)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应提
前五个交易日向发行人(指德宏股份)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未来减持计划
的说明,并由发行人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减持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
易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其他转让方式;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转让的发行人的
股份不超过公司持有股份的 100%。公司减持发行人股票时,应依照《公司法》、
《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4
(三)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以上减持主体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
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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