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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利生物:海利生物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4-02  

                        证券代码:603718            证券简称:海利生物     公告编号:2021-013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4 月 1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奉贤区金海公路 6720 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4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6,029,21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4.0418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海明先生主持,采取现场加
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6 人,董事陈连勇先生、张鲁先生以及独立董事卫
   秀余先生因工作冲突未能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浦冬婵女士出席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总经理陈晓先
   生、副总经理张悦女士、财务负责人林群女士出席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拟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并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26,028,984 99.9991               230     0.0009             0             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              数 (%)
1       审议通过了关于          24,676,601   99.999 230       0.001              0     0
        拟收购控股子公
        司少数股东权益
        并增资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1 年 3 月 1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已于 2021 年 3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法定信息披露报刊
《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律师:朱清源律师、范渊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
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的关于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