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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迈科: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19-11-19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博迈
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迈科”、“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持有人持
有的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446 号)核准,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 58,700,000 股人民币普通
股(A 股),并于 2016 年 11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 234,145,000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58,700,000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175,445,000 股。
    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期 12 个月的 36,17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已
于 2017 年 11 月 22 日上市流通,此次流通后,公司总股本仍为 234,145,000 股,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为 94,870,000 股,有限售流通股为 139,275,000 股。
    前述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公司的
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总股本为 234,145,000 股,其中首发前限售
股 94,87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0.52%;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139,27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9.48%。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有:天津博迈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博迈科控股”)、海洋石油工程(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洋工程(香港)”)、
天津成泰国际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泰工贸”),共计三名股东。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承诺
如下:
    股东博迈科控股、海洋工程(香港)、成泰工贸承诺:“自博迈科股票上市之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截至上市之日已直接持有的
博迈科的股份,也不由博迈科回购该部分股份。”
    博迈科控股承诺:“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所持博迈科的股
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博迈科控股承诺:“公司拟长期持有所持博迈科股份,如锁定期届满后两年
内因本公司原因需减持所持博迈科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第一年减持股份不超过
所持博迈科股份的 15%,第二年减持股份不超过所持博迈科股份的 20%,减持
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海洋工程(香港)承诺:“公司拟长期持有所持博迈科股份,如锁定期届满
后两年内因本公司原因需减持所持博迈科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第一年减持股份
不超过所持博迈科股份的 15%,第二年减持股份不超过所持博迈科股份的 20%,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成泰工贸承诺:“公司拟长期持有所持博迈科股份,如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
因本公司原因需减持所持博迈科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第一年减持股份不超过所
持博迈科股份的 25%,第二年减持股份不超过所持博迈科股份的 25%,减持价
格不低于发行价,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上述股东严格履行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
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二)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所作承诺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所作
承诺一致,无后续追加与股份锁定、减持相关的承诺。
    (三)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
上述承诺。
    (四)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
营性占用上市资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形。
      (五)公司董事会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
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19 年 11 月 22 日(星期五)。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139,275,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59.48%;
本次解除限售后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 234,14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共 3 名。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       持有限售股数量    持有限售股占 本次上市流通数 剩余限售股数量
             名称           (股)        公司总股本比   量(股)         (股)
                                            例(%)

  1        博迈科控股        87,525,000      37.38          87,525,000      0

            海洋工程
  2                          37,500,000      16.02          37,500,000      0
            (香港)

  3         成泰工贸         14,250,000       6.09          14,250,000      0

          合计             139,275,000       59.49        139,275,000       0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博迈科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博迈科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
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博迈科
对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机构对博迈科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