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27 证券简称:博迈科 公告编号:临 2021-047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增资的形式将募集资金750,299,712.43元投入全资子公司天津博迈科 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博迈科”),用于实施公司募投项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70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股)52,510,184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72元,实际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72,949,908.48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2,650,196.05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0,299,712.4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251Z0012号 《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对非公开发行 股票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的审议情况,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项目总投资 原计划拟使用募 调整后拟使用募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集资金额(元) 集资金额(元) 临港海洋重工建造基地四 1 56,148.90 400,000,000.00 400,000,000.00 期工程项目 天津港大沽口港区临港博 2 26,785.68 165,000,000.00 145,000,000.00 迈科 2#码头工程 3 补充流动资金 23,360.00 233,600,000.00 205,299,712.43 合计 106,294.58 798,600,000.00 750,299,712.43 三、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博迈科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为保证募 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将以增资的形式将募集资金投入天津博迈科,用于实施 公司募投项目。 公司拟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750,299,712.43元对天津博迈科进行增资, 其中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天 津博迈科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20,000万元,公司对天津博迈科持股比例仍为 100%。 本次增资事项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也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以上 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 四、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名称: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渤海二十七路53号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彭文成 注册资本:壹拾亿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9-07-16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设计;港口 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 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工程平台装备制 造;海洋工程设计和模块设计制造服务;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制造;深海石油钻探 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普通机械设 备安装服务;专用设备修理;金属结构制造;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船舶港口 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非居住房地 产租赁;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天津博迈科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3,438,725,146.35 负债总额 1,041,384,768.39 流动负债总额 950,280,072.32 所有者权益 2,397,340,377.96 项目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1,773,708,165.81 净利润 26,652,015.76 五、本次增资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7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均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六、 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博迈科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天津博 迈科增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博迈科前述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未改变非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是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对其进行增资是为了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顺利实施,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此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 我们一致同意此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 投项目是为加快项目的实施进度,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此事项的审计及决 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特此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