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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元泵业: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2-01-14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作
为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元泵业”)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
定,对大元泵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共计 6,672.62 万元(包
含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金额,实际金
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
金账户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948 号《关于核准浙江大元泵
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 2,100 万股,发行价格 22.4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470,82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39,094,100.00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431,725,9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全部到位,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
ZF10666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大元泵业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制度是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
控制制度,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做出了明确规

定。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连同保

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温岭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温

岭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7 年 7 月 24 日,公

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增资全资

子公司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四方监管协议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6,515 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合肥新沪屏蔽泵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合肥新沪”)进行增资,合肥新沪所获增资款将全部用于募投项目

“年产 72 万台屏蔽泵扩能项目”和“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合肥新沪在中国

光大银行合肥滨湖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合肥新汇支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同

时,公司、合肥新沪连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

国光大银行合肥分行、中国工商银行合肥新汇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

方监管协议》。上述所有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上海证

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21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专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账户性质 账户余额(元)
浙江大元泵业股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2070421292000
                                                           活期户    65,530,906.67
份有限公司           司温岭泽国支行       91550
浙江大元泵业股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2072424290000
                                                           活期户        26,700.40
份有限公司     司温岭泽国支行             12688
浙江大元泵业股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     57690001451050
                                                           活期户        26,223.22
份有限公司     州温岭支行                 1
浙江大元泵业股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19928101043603
                                                           活期户        74,318.88
份有限公司     司温岭泽国支行             757
       小计                                                          65,658,149.17
合肥新沪屏蔽泵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3020152192500
                                                           活期户     1,065,305.51
有限公司       司合肥新汇支行             26053
合肥新沪屏蔽泵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     52180188000017
                                                           活期户         2,766.31
有限公司       司合肥滨湖支行             820
  账户名称             专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账户性质 账户余额(元)
    小计                                                                1,068,071.82
    合计                                                               66,726,220.99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总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名称                                                       建设期(月)
                                 (万元)             (万元)

年产 120 万台农用水泵技术
                                      22,550.00           21,657.59       24
改造项目
年产 72 万台屏蔽泵扩能项目            13,010.00           13,010.00       24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505.00            3,505.00       24
偿还银行贷款                           5,000.00            5,000.00        -
           总计                       44,065.00           43,172.59        -

    2018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的二届董事会四次会议、二届监事会四次会

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延期后,公司“年产 120

万台农用水泵技术改造项目”、“年产 72 万台屏蔽泵扩能项目”、“技术研发中心

建设项目”等三个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均为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除此以外,募投项目无其他事项发生变化。

    2020 年 0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的二届董事会九次会议、二届监事会九次会

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延期后,公司“年产 120

万台农用水泵技术改造项目”、“年产 72 万台屏蔽泵扩能项目”、“技术研发中心

建设项目”三个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除此以外,募投项目无其他事项发生变化。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资金节余情况

    根据公司提供的《项目验收报告》:年产 120 万台农用水泵技术改造项目、

年产 72 万台屏蔽泵扩能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均已在 2021 年 12 月前完

成项目验收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截至 2021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节余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理财收益及利息收    节余募集资金总
                募集资金承诺    募集资金累计
    名称                                         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额
                  投资金额①     投入金额②
                                                       ③             ④=①-②+③
年产 120 万台
农用水泵技术        21,657.59        16,400.95            1,309.17          6,565.81
改造项目
年产 72 万台
屏蔽泵扩能项        13,010.00        13,435.74             426.02               0.28
目
技术研发中心
                     3,505.00         3,676.78             278.31             106.53
建设项目
偿还银行贷款         5,000.00         5,000.00                   -                  -
    总计            43,172.59        38,513.47            2,013.50          6,672.62
注:(1)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尚未支付项目尾款及质保金 1,592.16 万元;
    (2)募集资金专户实际转出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最
终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
    (3)上表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单项加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系四舍五入所致。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

本着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和原则,合理、节约、高效地使用募集资

金。

    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

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

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余部分待支付的项目尾款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尚未

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公司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继续支付相关款项。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安排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

司本次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具体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以募集资金专户最终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

    上述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相关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亦将予以终止,募投项目尚需支付的项目尾款等将

全部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七、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1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1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本次结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该事项履行

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要求,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

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同意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该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结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及持续发展。

    2、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

于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后认为:

    1、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
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
关规定的要求。

    2、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对上述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