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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隆鑫通用: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裁定批准控股股东重整计划的公告2022-11-23  

                        股票代码:603766            股票简称:隆鑫通用            编码:临 2022-045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院裁定批准公司控股股东重整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控股股东隆鑫控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提示: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重庆五中院”)裁定批准《隆鑫集团有
    限公司等十三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
    隆鑫集团有限公司、隆鑫控股有限公司等十三家公司(以下简称“隆鑫集团有
    限公司等十三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程序。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隆鑫控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隆鑫控股”)持有的公司 615,857,200 股股票将过户至重整投资
    人设立的按照重整计划规定受让资产的主体(名称暂定为“新隆鑫控股有限公
    司”具体企业名称以实际工商登记名称为准)、持有的公司 207,024,670 股股
    票过户至重整计划规定的其他主体(具体名称以最终披露为准)和持有的公司
    205,354,185 股股票按照普通债权相应比例抵偿给相应债权人。
    根据《重整计划》,以中国合伙人(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牵头方
    的重整投资人共同投资组建的“新隆鑫控股有限公司”(具体企业名称以实际
    工商登记名称为准),将成为公司新控股股东。
    隆鑫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三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程序已转入执行阶段,各方将按
    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开展执行工作。若重整计划顺利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
    东和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若重整不能顺利实施,控股股东将存在被宣告破
    产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控股股东重整进展情况
     2022 年 1 月 30 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1)渝 05 破申 665 号
-677 号民事裁定,裁定受理隆鑫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三家公司破产重整申请。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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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3 月 16 日,重庆五中院作出(2022)渝 05 破 76 号-88 号民事裁定,裁定对隆
鑫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三家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2022 年 10 月 27 日,隆鑫集团
有限公司等十三家公司与中国合伙人(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发
展投资有限公司签署重整投资协议。
     2022 年 11 月 14 日至 2022 年 11 月 17 日期间,隆鑫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三家公
司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审议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同时,隆鑫集团有限公司等十
三家公司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所涉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
     (公司控股股东重整具体进展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编号为临 2021-053、临 2021-066、临 2022-004、临
2022-027、临 2022-040、临 2022-041 和临 2022-043 的相关公告内容。)


       二、《重整计划》中涉及公司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2 日收到隆鑫控股管理人发来的《关于隆鑫集团有限公
司等十三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获得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告知函》,主要内容如
下:
     管理人于 2022 年 11 月 18 日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裁定批准《隆鑫
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三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草案)》的申请。重庆市第五中级
人民法院于 2022 年 11 月 21 日作出(2022)渝 05 破 76 号之四裁定,批准隆鑫集团
有限公司等十三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并终止隆鑫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三家公司
实质合并重整程序。具体公告见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
(https://pccz.court.gov.cn/pcajxxw/pcws/wsxq?id=601E81D538D52530C5B144
EF9C4F698A)
     按照重整计划,在隆鑫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三家公司完成对相应债权人的清偿并
且满足重整计划规定的条件后,隆鑫控股持有你公司的股份做如下安排。
     1. 隆鑫控股持有的你公司 615,857,200 股股票过户至重整投资人设立的按照
重整计划规定受让资产的主体,名称暂定为“新隆鑫控股有限公司”(具体企业名
称以实际工商登记名称为准);
     2. 隆鑫控股持有的你公司 207,024,670 股股票过户至重整计划规定的其他主
体(具体企业名称以最终披露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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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隆鑫控股持有的你公司 205,354,185 股股票按照普通债权相应比例抵偿给
相应债权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九条、第九十条的规定,隆鑫集团
有限公司等十三家公司负责执行重整计划,管理人负责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重整
计划执行期限为自法院裁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监督期限与执行期限一致。
     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内,隆鑫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三家公司及其他相关信息披露义
务人将根据后续重整计划执行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其它风险提示
     1、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组织机
构、财务等方面与隆鑫控股保持相互独立。不存在被隆鑫控股违规占用资金或为隆
鑫控股提供违规担保等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目前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正常。
法院对《重整计划》裁定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构成重大影响。
     2、根据《重整计划》公司控股股东隆鑫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 615,857,200
股股票过户至重整投资人设立的按照重整计划规定受让资产的主体,名称暂定为
“新隆鑫控股有限公司”(具体企业名称以实际工商登记名称为准)、持有的公司
207,024,670 股股票过户至重整计划规定的其他主体(具体名称以最终披露为准)
和持有的公司 205,354,185 股股票按照普通债权相应比例抵偿给相应债权人。
     3、根据《重整计划》,以中国合伙人(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牵
头方的重整投资人共同投资组建的“新隆鑫控股有限公司”(具体企业名称以实际
工商登记名称为准),将成为公司新控股股东。待相关主体设立后,公司将就股东
权益变动及公司控制权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由于隆鑫控股有限公司与隆鑫集团有限公司等合计十三家企业系实质合并
重整,《重整计划》内容除涉及上市公司有关重整信息外,还涉及隆鑫集团有限公
司等十三家公司及其下属其他公司相应商业秘密,故依法公布涉及上市公司有关重
整事项。
     5、重整投资人及其他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之相关规定,将后续重整计划执行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及时履行好
权益变动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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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隆鑫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三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程序已转入执行阶段,各方
将按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开展执行工作。若重整计划顺利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
东和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若重整不能顺利实施,控股股东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
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7、公司将与隆鑫控股保持密切沟通,以便掌握其重整事项的最新进展,公司
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
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关于隆鑫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三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获得人民法院裁定
批准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1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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