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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常青股份:常青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补充公告2022-04-28  

                        证券代码:603768         证券简称:常青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1



                      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总资产、
         净资产、损益无影响。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披露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现补充公告
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修订并
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2018]35 号)(以下称“新租
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
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
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要求,新租赁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1、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
    2、取消了承租人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要求承租人对除短期租赁和
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所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3、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4、调整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并与收入准则进行衔接;
    5、完善与租赁交易有关的列报要求,丰富出租人披露的内容,为报表使用
者提供更多有用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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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
   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
   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
   会计准则,以及后续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日新租赁准则与现行租赁准则的差异追溯
   调整 2021 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可比期间信息不予
   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
   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补充:

        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执行财政部 2018 年 12 月 7 日修订并发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相应调整。合并
   财务报表相应调整 2021 年 1 月 1 日其他流动资产-917,431.20 元、使用权资产
   3,924,231.29 元 、租赁 负 债 2,051,562.11 元 及一 年内 到期 的非 流 动负 债
   955,237.98 元。执行新租赁准则,对母公司财务报表未产生影响。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流动资产:

                                              2
其他流动资产                    85,272,224.65     84,354,793.45        -917,431.20
非流动资产:
使用权资产                           不适用        3,924,231.29      3,924,231.29
流动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92,788,835.85      93,744,073.83        955,237.98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                             不适用        2,051,562.11       2,051,562.11

           三、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
   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
   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变更
   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我们同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3、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
   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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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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