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威龙: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2020-01-11
证券代码:603779 证券简称:ST 威龙 公告编号:2020-002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 年 1 月 10 日,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通知》(2020 司冻
0110-01 号),获悉公司控股股东王珍海先生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73,094,500 股被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占其所 占公司 冻结股份
股东名 是否为控 冻结股 冻结 冻结 冻结 冻结
持股份 总股本 是否为限
称 股股东 份数量 起始日 到期日 申请人 原因
比例 比例 售股
是 73,094 46.47% 21.96% 否 2020 冻结期 中泰证 质押
,500 月1月 限为 3 券股份 式证
股 10 日 年,自 有限公 券回
王珍海 转为正 司 购纠
式冻结 纷
之日起
计算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占其所持股份 占公司总股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累计被冻结数量
比例 本比例
王珍海 157,278,629 股 47.23% 157,278,629 股 100% 47.23%
合计 157,278,629 股 47.23% 157,278,629 股 100% 47.23%
三、控股股东最近一年是否存在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及其对应金额,是否
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1)2019 年 9 月 30 日控股股东王珍海作为保证人被贷款人龙口农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因保证合同纠纷提起诉前财产保全,冻结其持有公司股
份 14,848,151 股,涉及金额本金 19,650 万元;
(2)2019 年 10 月 14 日,控股股东王珍海自然人因民间借贷纠纷被自然人
何平提起诉前财产保证,冻结其持公司的全部股份 157,278,629 股,涉及金额
本金 1.5 亿元;
(3)2019 年 10 月 15 日,控股股东王珍海作为保证人被贷款人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水分行因保证合同纠纷提起诉前财产保全,冻结其持有公司
股份 157,278,629 股,涉及金额本金 6,000 万元;
(4)2019 年 10 月 17 日,控股股东王珍海作为保证人被贷款人烟台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因保证合同纠纷提起诉前财产保全,冻结其持有公司股份
157,278,629 股,涉及金额本金 1.67 亿元;
(5)2019 年 10 月 30 日,控股股东王珍海作为保证人被贷款人恒丰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龙口支行因金融借款纠纷提起诉前财产保全,冻结其持有公司股份
19,301,766 股,涉及金额本金 3500 万元;
(6) 2019 年 10 月 30 日,控股股东王珍海作为保证人被贷款人华夏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因保证合同纠纷提起诉前财产保全,冻结其持有公司
股份 157,278,628 股,涉及金额本金 4978 万元;
(7)2019 年 11 月 8 日,控股股东王珍海被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因质押
式证券回购纠纷提起诉前财产保全,冻结其持有公司股份 157,278,628 股,涉
及金额本金 8000 万元。
(8)2019 年 11 月 13 日,控股股东王珍海被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
行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提起诉前财产保全,冻结其持有公司股份 471,835,884
股,涉及金额本金 3390 万元。
(9)2020 年 1 月 10 日,控股股东王珍海被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因质押
式证券回购纠纷提起诉前财产保全,冻结其持有公司股份 73,094,500 股。
四、控股股东是否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
的情形。如是,说明具体情况及解决措施。
控股股东王珍海存在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等
内部决策程序,擅自以上市公司名义对外提供的担保,系违规担保。具体内容
详见于 2019 年 10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威龙股份关于收到上
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为 2019-069)。
公司将本着对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督促控股股东制定切实有效
的解决方案,通过采取包括不限于股权转让和资产重组、合法借款等多种形式
积极筹措资金,同时与债权人、担保人积极协商提前解除担保,由其他担保人
提供替代担保等有效措施妥善解决上述违规对外担保等问题,以消除对公司的
影响。同时,公司也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前提下,采取包括但不限
于司法等手段维护上市公司权益,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五、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控制权、股权结构、
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拟采取的防控应对措施。
上述事项目前尚未对公司生产经营、控制权、股权结构、公司治理等造成
实质性影响。若控股股东被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处置,可能会导
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改变。上市公司将积极与市场
沟通,同时强化内控管理,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的稳定。督促
控股股东积极尽快解决个人债务,减少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
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
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