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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普顿: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2022-04-30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 议 材 料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5 月 20 日
                          会 议 须 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特制订本次会议须知:

    一、本次股东大会设立秘书处,负责办理本次大会召开期间的相关事宜。

    二、股东大会期间,为确保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参会人员应当经秘书

处确认参会资格方能进入会场,无参会资格的人士,公司有权拒绝其进入会场。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并应当自觉

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利益和干扰大会正常秩序。

    四、股东需要在大会发言的,应于会议开始前十五分钟在秘书处登记,出示

有效的持股证明,填写“发言登记表”,登记发言的人数原则上以十人为限,超

过十人时安排持股数最多的前十名股东依次发言。

    五、股东发言由大会主持人指名后进行,每位股东发言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

和持股人名称,简明扼要地阐述观点和建议,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五分钟,主持

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提问。
    六、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议题进行,股东提问内容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

无关或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公司有权不予回应。

    七、股东大会按如下程序进行:

    1、相关报告人向大会作各项议案的报告;

    2、股东发言、提问;

    3、股东对各项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4、计票并由监票人宣布投票结果;

    5、董事会秘书宣布大会决议;

    6、参会相关人员签署会议文件。

    八、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股东代表、委托代
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对应一票表决权。
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委托代理人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

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选择一项,并以打“√”表示。对未

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识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处理。

    九、投票时请股东、股东代表、委托代理人按秩序投入表决箱,大会秘书处

及时统计表决结果,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及一名见证律师参加监票和清点

工作。
议案一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我代表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向各位做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

报告,请各位审议。

    工作报告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2021 年公司经营情况的回顾;第二部分:

董事会工作情况;第三部分:2021 年公司财务情况;第四部分:对 2022 年工作

展望。

   一、2021 年公司经营情况的回顾
    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110,819.24 万元,同比增长 20.47%;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 10,565.03 万元,同比增长 0.56%。截至 2021 年末,公司总资
产为 126,079.13 万元,同比增长 8.0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108,954.13 万元,同比增长 8.14%。公司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服务管理水平和
品牌形象进一步提升,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持续加强品牌建设,确保进一步提升康普顿高端品牌形象
    1、2021 年持续在品牌建设上加大投入,保持康普顿的高端品牌形象。积极
与专业媒体强强联合,加大品牌宣传,稳步提升公司在渠道及终端的品牌形象。
2021 年公司与汽车后市场行业顶尖媒体 AC 汽车合作,合作在全国 11 个城市的
推广路演宣讲,提升康普顿品牌在终端连锁客户,渠道客户中的落地形象,加深
品牌印记,有力的推动公司业务在渠道中的拓展。并再次获得 Lubtop 中国润滑
油十大品牌的殊荣。
    2、在专业汽车赛事方面,加大合作与推广力度,2021 康普顿润滑油继续成
为迈凯伦胜之队以及中国超级跑车锦标赛(China GT)的官方合作伙伴,多年持
续合作,深化康普顿同超跑品牌合作,伴随各级赛事的开展,强化了康普顿品牌
在赛场的品牌力。通过加强赛事赛场对康普顿品牌的肯定增强市场对康普顿持续
认可和肯定;在越野车细分市场,与越野 e 族进行全面合作,参与 10 月的阿拉
善英雄会,对来自全国各地的越野车主做了大量的品牌宣传,通过与各地越野车
车主面对面的交流与沟通及现场产品体验,有效提升了细分市场的品牌力和影响
力;
    3、品牌推广的全国性活动: 贯彻秉持质量为先的理念,以“产品质量树立
百年品牌”。自 2021 年 1 月开始的“康普顿中国行”项目,是康普顿会同全球
添加剂战略合作伙伴路博润公司,一起发起的针对长换油柴机油产品的特殊测试
项目,项目秉承“无畏、梦想、挑战、巅峰”四个主题,以公司自有的 2 台搭载
奔驰最新技术的 OM471 发动机的奔驰重卡为载体,将奔驰车内德国原厂油液更换
为康普顿自主研发的油液产品,累计行驶超过 10 万公里, 历经漠河的-46的低
温以及三亚+40的高温考验,产品品质得到了严苛的检验,在 33 个城市,31 场
落地活动中,和经销商、终端修理厂、车队用户一起见证了康普顿的产品品质,
公司实力,同时也强化了沿路的品牌宣传,让康普顿品牌奔驰在祖国的大好河山,
有力的支持了销售的增长。
(二)深化渠道布局,深耕重点区域、重点客户和新兴市场
       为了持续保持在西南、西北地区的竞争力,分别于 1 月成立成都营销中心,
2 月成立西安营销中心,进一步深耕分销零售市场,持续加大市场份额。2021
年成都营销中心营业额同比增长 30%,西安营销中心营业额同比增长 35.5%,为
康普顿整体增长提供了强有力的助力。
        优化调整原有销售渠道布局,增强细分渠道针对性。对于潜力巨大的河南
省,为了扎实落地终端支持项目,特批成立河南大区。河南大区独立第一年成立,
河南省即取得了 41.3%的高速增长,打响了细分重点市场胜利的第一仗,在经销
商及终端都得到了积极的反馈。
    各细分业务线深耕细作,进一步开展对市场的长远布局。实业公司(前装版
块)在 2021 年成功与中国重汽集团达成合作,落下 OEM 市场布局的重要一子。
工业油版块产品品类进一步丰富,不断进入新的行业领域,在油气润滑设备、特
种车辆改装、煤层气发电领域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康普顿环保的车用尿素产品成
功中标百世物流,开启环保公司发展全新战略方向。
       顺应“一带一路”发展机遇,公司外贸实现“零”的突破,2021 年 4 月对
巴基斯坦市场开启对外出口的第一单,业务发展部积极拓展更多、更大的外贸市
场,使之成为康普顿未来的成长助力。
(三)产品结构优化
    2021 年,公司进一步强化聚焦中高端战略,围绕中高端目标市场,针对性
地调整了内部产品结构。通过对线下经销商进行筛选,开拓新渠道,开展跨界合
作等销售方式,进一步优化了产品结构。同时,产品结构的优化一定程度上缓解
了原材料成本大幅上涨的压力,有力支撑了全年整体业绩的达成。
(四)经销商综合能力提升
     抓住“关键少数”核心经销商,夯实发展基石,保证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经销商尤其是核心经销商的运营服务能力的提升是支持康普顿的长期快速发展
重中之重。2021 年针对核心经销商,在 4 月举行了“康普顿纳米陶瓷机油极限
挑战世界之巅厂商共鉴之旅”,10 月与 AC 汽车合作开设了第一期康普顿经销商
总裁班,通过对核心经销商的管理能力,经营能力以及未来的发展潜力的持续投
入,为康普顿的发展打好基石。
(五)人才梯队建设激励与企业文化传承
    人才一直以来都是康普顿成长的动力,2021 年公司在持续引进优秀人才的
同时,组建了内部核心岗位的各级储备人才梯队,打造具有专业化策略,新兴思
路的康普顿全面经营人才体系,针对公司的各级骨干人才,匹配相适应的考核与
激励机制,健全人才发展战略,布局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助力康普顿未来的持
续成长。
    文化引领,立足当下,放眼未来。12 月发布最新的企业文化—使命、愿景
和价值观,并在公司各个分公司各个部门进行详细解读培训,确保各级员工理解
并作为未来工作的指引,使之成为康普顿未来成长生生不息的引擎动力。
(六)持续加大技术投入,创新引领行业发展
    本着“产品为本,技术领先”的原则,持续加强公司技术领域的发展,2021
年再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评定。在产品创新方面,相继成功开发 Remix 顶级
乘用车机油、新能源车 ETF 蓝擎减速箱油、大众蓝油等市场领先产品,成功取得
大众 VW 50800/50900、车辆齿轮油 SAE J2360、工业齿轮油西门子弗兰德等多项
产品认证,助力了产品的市场推广。保证了公司产品在国内外的先进性。
    协同高校科研力量,促进公司技术领先。产学研合作方面,公司 2021 年与
青岛科技大学合作的“高性能发动机冷却液复合剂开发”项目顺利结题,破解了
冷却液复合剂的单剂复配技术,并在合作开发过程,取得 3 项发明专利授权。
(七)精益生产和质量管理
      在精益生产方面,工厂紧跟时代发展推进工业化、信息化、大数据化改造,
实现了产品检验信息流交互提效、精准化、无纸化、可追溯的系统改进;通过多
项目开展进行了针对且有效的生产过程效率提升;逐步引入数据看板的应用及基
础信息的数据化收集,提升了工厂精细化管理的水平。
    在质量管理方面,公司一直秉承“以质取胜”的经营理念,持续细化公司产
品质量标准,继续增强公司产品质量检验检测能力,卓越产品品质。2021 年先
后通过了德国莱茵的 VDA6.1 换证审核、挪威船级社 IATF16949 的监督审核,并
在 IATF16949 中扩增了尾气处理液的产品范围。公司实验室顺利通过 CNAS 国家
实验室复评审,检测能力和管理体系再次获得 CNAS 评审专家组的认可。公司检
测中心运转流畅,圆满完成公司原料入厂、产品出厂的质量监控工作,并为康普
顿客户提供了足量的检测服务,在全国市场监督局抽检过程中,实现康普顿产品
抽检 100%合格。
(八)对外投资加大,深度布局氢能源产业

     在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 年)》中,
明确提出氢能的战略定位:
    氢能是未来国家能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发挥氢能作为可再生能源规
模化高效利用的重要载体作用及其大规模、长周期储能优势,促进异质能源跨地
域和跨季节优化配置,推动氢能、电能和热能系统融合,促进形成多元互补融合
的现代能源供应体系。
    氢能是用能终端实现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载体。以绿色低碳为方针,加强氢
能的绿色供应,营造形式多样的氢能消费生态,提升我国能源安全水平。发挥氢
能对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支撑作用,深挖跨界应用潜力,因地制宜引导多元应
用,推动交通、工业等用能终端的能源消费转型和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绿色发展,
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氢能产业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重点发展方向。以科技自立自强为引
领,紧扣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发展趋势,加强氢能产业创新体系建设,
加快突破氢能核心技术和关键材料瓶颈,加速产业升级壮大,实现产业链良性循
环和创新发展。践行创新驱动,促进氢能技术装备取得突破,加快培育新产品、
新业态、新模式,构建绿色低碳产业体系,打造产业转型升级的新增长点,为经
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在国家氢能产业规划的指引下,氢能源在未来 15 年进入快速发展期,产业
规模在 2035 年将达到 5 万亿,意味着未来 12 年行业规模将增长 10 倍,年复合
增长率将达到 21%。
    公司紧紧抓住历史机遇,积极布局氢能产业。公司首先投资了氢能源产业链
的核心材料催化剂,包括燃料电池催化剂、PEM 制氢催化剂和储运产业催化剂,
目前的技术水平已达到国际领先,实现了进口替代;其次公司投资了制氢装备制
造,绿电制氢是氢能源的未来方向,已进入商业应用阶段;第三公司投资了燃料
电池核心部件,膜电极、双极板和电堆的制造。
    2021 年 10 月起,康普顿正式开启新一轮的战略投资,深度布局氢能源行业
核心材料及核心部件的研发和生产。公司先后增资入股青岛创启新能催化科技有
限公司、青岛创启信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并成为青岛创启新能催化科技有限
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新设了青岛氢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发展氢能的
实施主体,入股了青岛同清湖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便于更好的开展与行业内其
他公司开展产业合作,拓展氢能业务。
      公司投资氢能顺应了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的大战略,着眼未来,立足当下,
为康普顿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储备。
     2021 年通过各项公司的各项布局扎实落地,各个部门的协同高效,在大环
境的压力下取得了骄人的业绩,整体销售业绩成长率远远大于行业竞争对手,市
场份额逐步提升。销售团队士气高涨,团结奋进,勇往直前,有力的支撑了公司
的高成长。技术研发始终保持与市场的紧密配合,不断开发出符合市场发展的新
品,并在产学研方面不断投入,取得一个又一个的新专利,新认证。工厂端积极
推进数字化、信息化改造,显著提升生产效率。全新的企业文化,凝聚团队共识,
指引前进方向,为康普顿未来的腾飞奠定基石。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
司规范运作水平,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加强信息披露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

    (一)报告期内董事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审慎行使《公司章程》和股东

大会赋予的职权,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共召开四次董事会会议、四次监事会会议、

七次专项委员会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各项法律、法规要求。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

认真履行职责,落实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

    董事会从投资者保护工作的持续有效性出发,认真审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

作,加强与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沟通,通过业绩说明会、电话接待会、上

证 E 互动、公司邮箱等方式,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价值认同,增强投资信

心,构建了和谐的投资者关系。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公司规范完成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的编制、报送及信息披露,确保公告的信息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规范的信息披露增进了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增强了公司透明度。

    三、2021 年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 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10,819.24 万元,较 2020 年度增加 18,826.38
万元,同比增长 20.47%。
    2021 年营业成本 80,104.71 万元,综合销售毛利率为 27.72%。
    2021 年度实现利润总额 12,923.12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565.03 万元,较 2020 年增长 0.56%。

    期末股东权益总额 108,926.38 万元,其中股本为 20,000 万股;资本公积

26,247.94 万元;盈余公积 6,646.96 万元;未分配利润 59,059.46 万元。

    四、公司 2022 年的展望

    继续坚持“以技术为先导,以市场为中心;以文化树品牌;立足汽车后市场,

打造康普顿行业领军新形象”的发展战略,在此战略指引下 2022 年公司将把各

项工作向着更高的目标推进,在疫情以及原材料大涨的前提下,2022 年依然要
保持销量和利润的高增长,为实现这个目标,2022 年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持续推进企业文化建设
    秉承“汇聚全球顶尖科技,为社会、为行业、为客户持续创造价值”的企业
使命,实现“成为合作伙伴共享,员工成就梦想的事业平台”的企业发展愿景,
深度贯彻“厚道、热爱、创新、结果为先”的价值观,将企业文化贯彻实施到公
司的各个环节,确保上下一心,同心同德,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是康普顿未来
成功的关键保证,也是高速增长的基石。
       (二)销售深度规划
    在 2021 年整体组织架构的基础上,细化在重点市场的优势布局,在车油事
业部增加 2 个大区:新疆大区和东南大区,吸取 2021 年河南大区的经验,精耕
细作,强化提升在新疆及东南地区的市场占有率。
    优化经销商服务部,将卡速帮项目业务深化落地拓展,订单中心作为数据后
台,强力支撑公司信息化升级。新增供应链部门,着力开发连锁旗舰店及非油供
应链的开发,提升终端形象,扩大品牌影响力,提升经销商竞争力。KA 大客户
部门全力开发新的供应链及汽车后市场连锁渠道,TOP100 车队专享项目持续推
进。
    工业油事业部方面继续提升为客户提供全方位解决方案的能力,积极拓展新
的细分领域,实业公司(OEM 前装事业部)继续拓展新的主机厂合作,环保科技
公司积极探索高端新品,顺应国六商用车的全面升级趋势,海外业务在 2022 年
实现持续的突破,在巴基斯坦及东南亚、中亚地区继续深度开发。
       (三)品牌宣传及建设
    坚持品牌导向,持续成为迈凯伦胜之队和中国超级跑车(China GT)锦标赛
的官方合作伙伴,同时继续稳固 Lubtop 中国润滑油十大品牌,工信部中国制造
冠军企业的荣誉,继续在行业内加大品牌宣传,提升品牌力,品牌宣传元素更新
迭代,顺应新媒体的趋势,将康普顿的原有品牌精神重新提炼制作,在新媒体持
续投放,保持品牌热度。计划与 AC 汽车等专业行业媒体深度合作,持续提升行
业知名度。
    强化终端旗舰店建设及连锁渠道的店中店打造,靠近消费者,传播康普顿的
品牌,着力提升品牌知名度,打造高端形象。继续强化与青岛啤酒的联名推广,
借力打造青岛名牌高度。
    顺应时代变革的趋势,在公司打造专业直播间,将品牌宣传、产品培训、活
动支持等等作为常规活动,助力品牌升级。与专业媒体公司合作,每月、每季发
布品牌、产品宣传主题,不断打造新的品牌网络声浪。
    (四)技术研发
    技术研发始终是康普顿的基石,面对复杂的市场状况,2022 年技术部深化
跟进市场变革,持续打造高端差异化产品,现有产品推进奔驰等高端主机厂的认
证,进一步提升产品力。在汽机油、柴机油、尾气处理液,冲洗油等等方面持续
推出符合市场需求的新品,与相关科研院所、上游供应商深度合作,打造有康普
顿技术特色的、符合市场发展趋势的高科技产品。
    (五)氢能经营计划
    同清湖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氢能源投资发展的平台,同淄博桓台县签订
氢能产业投资协议,将与山东理工大学共建氢能源研究院,致力于氢能源产业技
术研究,降低产业成本推动氢能商业化进程;
    创启新能在淄博桓台设立全资子公司,打造国内最大、最先进的催化剂生产
项目;
    氢启科技在青岛崂山区的 CCM、膜电极、电堆自动组装检测生产线,将于八
月份具备生产能力,并在淄博桓台设立全资子公司,建设电堆组装、测试生产线,
计划于年内竣工投产;
    同清湖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将积极推动国内其他城市的投资发展,计划年内
新建两个产业基地。

    (六)加强规范运作及信息披露工作
    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规范“三会”决策行为;完善信息披露工作,做到披
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及时。
    2022 年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提升公司透明度和治理水平,规范信息披露工
作,强化市值管理,构建和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体系,促进公司资本市场健
康的稳定发展,为公司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审议。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议案二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大家好!受监事会的委托,我向大家做《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职责,
对公司年度内有关情况进行了核查,有关内容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
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
况及公司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的决策审批程序等进行了监督,通过列席历次董事
会和出席股东大会,履行了监督职责,认为公司的决策程序合法,已经建立了较
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没
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从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和股东合法权益的立场出发,认真审核了和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青岛分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意见,认为其真实的
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是客观公正的。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审议。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议案三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
    现将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如下,请审议。
    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会计报表,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验证,出具和信审字(2022)第 000611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合
并会计报表反映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一、公司 2021 年度经营成果
    公司 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10,819.24 万元,较 2020 年度增加 18,826.38
万元,同比增长 20.47%。
    2021 年营业成本 80,104.71 万元,综合销售毛利率为 27.72%。
    2021 年度实现利润总额 12,923.12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565.03 万元,较 2020 年增加 0.56%。
    二、公司 2021 年末财务状况
    1、资产结构
    2021 年末资产总额为 126,079.13 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为 84,127.62 万元,
占总资产的 66.72%。流动资产比去年同期增加 7,321.10 万元;非流动资产为
41,951.51 万元。
    2、债务结构
    2021 年末负债总额为 17,152.75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为 15,178.08 万元;
资产负债率为 13.60%。流动负债比去年同期增加 1,195.80 万元。
    3、股东权益
    2021 年末净资产为 108,926.38 万元,其中股本为 20,000 万股;资本公积
26,247.94 万元;盈余公积 6,646.96 万元;未分配利润 59,059.46 万元。
    三、公司 2021 年度现金流量情况
    1、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2021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5,416.15 万元,公司通过销售产
品所收到的现金是公司当期现金流入的主要来源。
    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2021 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2,545.73 万元,主要由于购买理
财产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所致。



   上述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议案四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各位股东:

    现将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如下,请审议。

    一、预算编制说明

    本预算报告是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结合市场和业务拓展计划,在公司的

预算基础上,按合并报表的要求,根据公司 2022 年经营计划进行编制。

    本预算报告充分考虑了市场、销售价格等因素对预算的影响。

    二、预算编制的基本假设

    (一)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和地方的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无重大变化

    (二)公司经营业务所涉及的国家和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三)公司所处行业形势及市场行情无重大变化。

    (四)公司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和供求关系无重大变化

    (五)按现行的国家主要税率、汇率及银行信贷利率;

    (六)无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的重要影响。

    三、2022 年经营目标

    2022 年经营目标:在 2021 年的基础上实现营业收入增长 10%。
    四、特别提示

    本报告中涉及的财务预算、经营目标不代表公司对 2022 年的盈利预测,能

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状况、市场需求、公司管理团队及全体员

工的共同努力等诸多因素,具有不确定性。



    上述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议案五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和信审字(2022)第 000611

号《审计报告》确认,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5,650,270.09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5,580,180.84 元,加

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 514,187,906.85 元(扣除 2021 年 6 月分配股利 23,663,

386.52 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590,594,609.58 元。鉴于公司目前经营发展

情况良好,为保持长期积极稳定回报股东的分红策略,根据证监会鼓励分红的有

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情况下,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需求,现

提议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 200,000,000 股,

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197,268,961 股)为基数, 每 10 股派

发现金股利 1.66 元(含税),预计应当派发现金股利 32,746,647.53 元(含税),

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此外不进行其他形式分配。本议案经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2 个月内实施完毕。



    上述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议案六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经初步测算,公司拟向包括但不限于招商银
 行、浦发银行、光大银行、交通银行、青岛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汇丰银
 行、浙商银行、中信银行等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最终以合
 作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主要包括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
 贸易融资、黄金租赁、保理、保函等短期信贷业务以及经营性物业等长期信贷
 业务。

     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办理具体信贷业务时在相关
 文件上签字,董事会不再就每笔信贷业务出具单独的董事会决议,本授权有效
 期自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止。




   上述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议案七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 2022 年度贷款担保额度的框架预案

各位股东:
    为保证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公司需要对外提供担保。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拟同意公司在 2022 年度及下一年度股东大会之前
为全资子公司青岛康普顿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普顿石油化工”)提
供一定额度的贷款担保。现将年度的预计贷款担保情况介绍如下:
    一、 年度预计贷款担保情况概述
    本预案涉及的贷款担保,主要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康普顿石油化工提供贷款担
保。预计年度总共贷款担保金额不超过 2.5 亿元人民币。
    二、 预计的贷款担保具体情况
              担保人                     被担保人            担保金额
                                                             (亿元)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康普顿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2.5
                            合计                                2.5

    三、预计的担保人、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3 年,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朱振华,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18 号,经营范围:生产、
加工:制动液、防冻液、添加剂、润滑油、润滑脂、清洁剂、蜡制品等汽车养护
用品、半成品及售后服务;汽车用品及电子元器件的批发;上述相关货物及技术进
出口。日用品、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纺织服装、数码产品附件、汽车维修保养
设备、货架、展架的销售;与润滑油、防冻液、汽车养护用品有关的设计、研究
开发、检验测试、技术成果转让、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2、青岛康普顿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 2011 年,注
册资本 3,3383.3 万元,法定代表人王强,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龙首
山路 192 号,经营范围:生产、加工:制动液、防冻液、润滑油添加剂、润滑油、
润滑脂、清洁剂、蜡制品、汽车养护用品、及售后服务(以上不含危险化学品及
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批发零售:汽车用品、电子元器件;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
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取得许可证后方可
经营)。经营其它无需行政审批即可经营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康普顿
石油化工总资产 72,088.26 万元,净资产 59,701.87 万元,总负债 12,386.39
万元,净利润 5,278.49 万元。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向金融机构等申请融资时,由公司为子公司
融资提供担保及由子公司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并对其到期偿付承担连带责任。
上述担保相关协议尚未签订,实际提供担保的金额、种类、期限等条款和条件以
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五、贷款及贷款担保理由和风险
    由于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存在项目建设及生产经营、资金融资等需求,为保障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高效、顺畅,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企业争取相关金融机构
及非金融机构的授信支持而提供条件。鉴于本框架预案中,被担保人为本公司全
资子公司,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对外贷款及担保,所以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
送情况,风险均在可控范围,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及公司整体利益。因此,以框架
性贷款及担保预案的形式对公司内部年度贷款及担保情况做出预计,并按相关审
议程序进行审议,既兼顾了公司实际发展、经营决策的高效要求,又满足了法律
法规、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关于上市公司审议程序的要求。
    六、其他说明
    1、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以上被担保人实际生产经营和资金
需求情况,在本次审议通过的预计额度内,具体审批、决定各担保事项。
    2、本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做出新的或修改之前持续有效。
    3、当公司以上范围内的担保总额控制在预计的 2.5 亿元之内时,可滚动使
用, 单笔担保额度不另行限制。

    上述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议案八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公司
  及其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 3.5
  亿元人民币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本议案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
  起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一、理财方案主要内容
     (一)投资金额
      拟使用不超过 3.5 亿元人民币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
  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二)投资方式
      闲置资金现金管理主要方式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超过一年)
  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货币基金、银行理财、信托产品等。
     (三)投资期限
     本次现金管理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
     (四)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
  起一年内行使上述事项的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委托理财资金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超过一年)的理
  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也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
  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安排相关人员对理财产品进行预估和预测,
  购买后及时分析和监控理财产品的投向和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
  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
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内审部门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不
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
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
为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的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通过购买理财产品,取得一定理财收益,从而降低财务费用。同时提升公司
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

 上述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议案九
             关于 2022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
议,现对公司 2022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提案如下:
    一、2022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薪酬为每年 8 万元(含税)。
    (2)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监事的薪酬,按其所任岗位领取
薪酬,岗位薪酬由固定薪资和浮动薪资两部分组成:其中固定薪资按已签订的《劳
动合同》执行,按月发放;浮动薪资根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计算,按季度/半年
发放。年终根据公司利润和业绩完成情况发放超目标利润分享奖金。

    上述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议案十

   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
                     审计机构及确定审计报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证公司财务报表和内控报告
的审计质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审计机构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
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
相关工作,严格履行了双方业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由于双方合作良
好,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2)成立日期:1987年12月成立(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2013年4月23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59号盐业大厦七楼;
    (5)首席合伙人:王晖;
    (6)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1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 37 位,年末注册会计师
人数为 258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69 人;
    (7)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1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26793.15 万元,其
中审计业务收入 22918.91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1081.43 万元。
    (8)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 44 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
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文化体育娱乐业、综合业等,审计收
费共计 5961 万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
3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000 万元,职业
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
情况。
    3.诚信记录。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
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
没有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
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左伟先生,199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1998 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19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4 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吕晓舟先生,201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8 年开始为本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 6 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罗炳勤先生,199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 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1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左伟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吕晓舟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罗
炳勤先生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
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左伟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吕晓舟先生、项
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罗炳勤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
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在本公司 2022 年度的审计费用为 70 万元(含内部控制审
计费 25 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相比,未发生变化。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
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

    上述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议案十一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李臻先生的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原因,李臻先生
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财务总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
职后,李臻先生将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李臻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董事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
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因此,李臻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
时生效。
    根据董事会推荐,提名王润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时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委员。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
在征求董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后,拟选举王润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王润强先生简历见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润强先生经过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成为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成员,届时将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委
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润强:男,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历任青

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高级经理、信息部高级经理,青岛康普顿环保

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岛氢启新能

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王润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其

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

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期限未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5)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

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议案十二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监事会主席王润强先生于近日向公司监事会提交了辞职报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王
润强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故在公司股东大会选
举产生的新任监事就任前,王润强先生仍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根据公司监事会推荐,提名苑志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在
征求监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并对其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后,拟选举苑志强先生为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成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任期自
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苑志强先生简历详见
附件。



    上述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附件:
   苑志强:男,1977 年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历任青岛市美术广告公司设计主管,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计主管、市
场经理,现任鼎犀科技(山东)有限公司市场经理。


    截至目前,苑志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其他董事、监事

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

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期限未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5)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

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议案十三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进行工商登记变更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维护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

有关规定,对《公司章程》做了如下修订:

    加注下划线部分为本次的修订内容。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

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由 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原青岛康普顿石油化学有限公司全体 由原青岛康普顿石油化学有限公司全

股东共同作为发起人,由原青岛康普顿 体股东共同作为发起人,由原青岛康普

石油化学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的方式 顿石油化学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的方

设立,在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 式设立,在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

记。                                 登 记 。 营 业 执 照 号 码 为 :

                                     913702007569030236。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

                                     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

                                     件。

第二十二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 第二十三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

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 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

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

进行。                               方式进行。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一条第一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二条第一
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
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第二十三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一 第二十四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二
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原因, 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原因,
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 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
议。因本章程第二十一条第(三)项、 议。因本章程第二十二条第(三)项、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原因,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原因,
收购本公司股份的,须经三分之二以上 收购本公司股份的,须经三分之二以上
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同意。      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同意。
    公司依照第二十一条规定收购本         公司依照第二十二条规定收购本
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 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
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 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
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 (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 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
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 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
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 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
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0%,并应 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
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第二十六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        删除一年锁定期满后,拟在任职期
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 间买卖本公司股份的,应当按有关规定
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 提前报上交所备案。
份,自公司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 第二十七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
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 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
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 份,自公司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
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 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
数的 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 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
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 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
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 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
的本公司股份。一年锁定期满后,拟在 数的 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
任职期间买卖本公司股份的,应当按有 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
关规定提前报上交所备案。              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
                                      的本公司股份。


第二十七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第二十八条    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
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 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六 员,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其他具有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 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
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 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
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 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
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 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
持有 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六 因购入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个月时间限制。                        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以及有中国证监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 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三十日内执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行。                                  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
       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 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
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 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
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规
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 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三十
责任。                                日内执行。
                                          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
                                      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
                                      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的
                                      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
                                      连带责任。


第三十七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第三十八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 制人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
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
公司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 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
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 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
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 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
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 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
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 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
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公司其他 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
股东的利益。                          和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


第三十八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   第三十九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
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
(十二)审议批准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对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条规定的对外
外担保事项;                          担保事项;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
                                      计划;

第三十九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 第四十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
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 (三)公司在一年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
象提供的担保;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 担保;
净资产 10%的担保;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七十的
(五)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 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 (五)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
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净资产百分之十的担保;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提供的担保;                         提供的担保;
    股东大会审议前款第(二)项担保       股东大会审议前款担保事项时,应
事项时,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 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在 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
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 议案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
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 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
该项表决须经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 须经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
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的过半数通过。


第四十三条     公司审议下列事项之一 删除本条,其他条款序号顺延。
的,应当通过网络投票等方式为中小股
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一)公司发行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
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其
他证券品种;
(二)重大资产重组;
(三)股权激励;
(四)股份回购;
(五)公司拟购买关联人资产的价格超
过账面值 100%的重大关联交易;
(六)股东以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偿还其
所欠该公司的债务;
(七)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附属企业到
境外上市;
(八)根据有关规定应当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的自主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
更;
(九)拟以超过募集资金净额 10%的闲
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十)公司单次或者 12 个月内累计使
用超募资金的金额达到 1 亿元人民币或
者占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达
到 10%以上的(含本数);
(十一)对社会公众股东利益有重大影
响的其他事项;
(十二)公司章程规定需要提供网络投
票方式的其他事项;
(十三)中国证监会、上交所要求采取
网络投票等方式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七条                         第四十七条
    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        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
应在收到请求五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 应在收到请求五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
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案的变更,应 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的变更,应
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监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股东          监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股东
大会通知的,视为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 大会通知的,视为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
股东大会,连续 90 日以上单独或者合 股东大会,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 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
行召集和主持。                        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四十八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 第四十八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

召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 召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
同时向中国证监会青岛证监局和上交 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所备案。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 持股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十。
持股比例不得低于 10%。                   监事会或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

    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 大会通知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中
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中国证监会 国证监会青岛证监局和上交所提交有
青岛证监局和上交所提交有关证明材 关证明材料。
料。


第五十四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 第五十四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
下内容:                            下内容:
  ......                              ......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
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 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
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
记日;                              记日;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六)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
                                    决程序。
第七十六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 第七十六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
别决议通过:                        特别决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清算 (二)公司的分立、分拆、合并、解散、
和变更公司形式;                    清算和变更公司形式;
(三)本章程的修改;                (三)本章程的修改;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
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总资产 30%的;                  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
(五)股权激励计划;                 (五)股权激励计划;
(六)对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一条第 (六)对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二条第
(一)项、第(二)项规定的股份回购 (一)项、第(二)项规定的股份回购
作出决议;                           作出决议;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
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 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
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 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
过的其他事项。                       过的其他事项。


第七十七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第七十七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 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
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                               ......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
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 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
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反《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

    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 款规定的,该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
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 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
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 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 的股份总数。
持股比例限制。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
                                     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
                                     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
                                     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征
                                     集股东投票权。

                                         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
                                      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
                                      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
                                      票权。除法定条件外,公司不得对征集
                                      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第七十九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 删除本条,其他条款序号顺延。
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
途径,优先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
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
会提供便利。


第八十二条     股东大会将对所有提案 第八十一条       除累积投票制外,股东大
进行逐项表决,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提案 会将对所有提案进行逐项表决,对同一
的,将按提案提出的时间顺序进行表 事项有不同提案的,将按提案提出的时
决。除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股东 间顺序进行表决。除因不可抗力等特殊
大会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外,股东大会 原因导致股东大会中止或不能作出决
将不会对提案进行搁置或不予表决。      议外,股东大会将不会对提案进行搁置
                                      或不予表决。

第八十六条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 第八十五条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

决前,应当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 决前,应当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

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利害关系 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

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 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

监票。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应 监票。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应
                                   当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
当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
                                   责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责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决议的表决结果载入会议记录。通过网
决议的表决结果载入会议记录。通过网
                                   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公司股东或其代
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公司股东或其代
                                   理人,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查验自
理人,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查验自
                                   己的投票结果。
己的投票结果。

第八十八条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 第八十七条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
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 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

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 一:同意、反对或弃权。证券登记结算

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 机构作为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

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 联互通机制股票的名义持有人,按照实

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际持有人意思表示进行申报的除外。未
                                       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
                                       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
                                       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
                                       “弃权”。
第九十四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 第九十三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                                 ......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
清偿;                                 清偿;
(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
处罚,期限未满的;                     措施,期限未满的;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
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八)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 (八)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
谴责;                                 谴责;

......                                 ......

第一百 O 三条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百 O 二条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 度。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
规章的有关规定执行。独立董事的任职 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
条件、提名、选举和更换、特别职权等 行。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提名、选举
相关事项由公司另行制定相关制度予 和更换、特别职权等相关事项由公司另
以明确。                               行制定相关制度予以明确。



第一百 O 四条    对于不具备独立董事资 删除本条,其他条款序号顺延。
格或能力、未能独立履行职责或未能维

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独立董

事,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

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对独立

董事的质疑或罢免建议。被质疑的独立

董事应当及时解释质疑事项并予以披

露。公司董事会应当在收到相关质疑或

罢免提议后及时召开专项会议进行讨

论,并将讨论结果予以披露。
第一百 O 六条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 第一百 O 四条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
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董事会设董事长一 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董事会设董事
名,可以设副董事长。                  长一名,可以设副董事长一名。


第一百 O 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 O 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
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
事项;                                对外捐赠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 (十)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
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 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
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 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
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 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
项;                                  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 第一百 O 八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
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 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
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 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
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 赠等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
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 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
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
                                     准。

第一百一十条     除本章程第三十九条 第一百 O 九条    除本章程第四十条规定
规定的担保行为或相关法律、行政法 的担保行为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规、部门规章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要求应 门规章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要求应提交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外,公司其他对外担 股东大会审议外,公司其他对外担保行
保行为均由董事会批准。               为均由董事会批准。
第一百二十六条     本章程关于不得担 第一百二十四条       本章程关于不得担
任董事的情形的规定同时适用于高级 任董事的情形的规定同时适用于高级
管理人员。本章程关于董事忠实义务和 管理人员。本章程关于董事忠实义务和
勤勉义务的规定,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 勤勉义务的规定,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
人员。                               人员。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
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 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
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只在公司领薪,不由
                                     控股股东代发薪水。

第一百三十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 第一百二十八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
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 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
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 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
合同规定。                           的劳务合同规定。


第一百三十一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第一百二十九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 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
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等 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
事宜。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 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董事会秘书
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本章 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
程的有关规定。                       他规范性文件及本章程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三十三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应当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最大利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未
                                     能忠实履行职务或违背诚信义务,给公
                                     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
                                     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四十条     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 第一百三十九条    监事应当保证公司
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定
                                     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一百五十二条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 第一百五十一条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
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 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
和上交所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在每 和上交所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在每一
一会计年度前六个月结束之日起二个 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二个月内
月内向中国证监会青岛证监局和上交 向中国证监会青岛证监局和上交所报
所报送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在每一会 送并披露中期报告。上述年度报告、中
计年度前三个月和前九个月结束之日 期报告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
起的一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青岛证监 规章的规定进行编制。
局和上交所报送季度财务会计报告。上
述财务会计报告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进行编制。


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 第一百五十三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
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 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
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 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
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 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
提取。                                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
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 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
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 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
亏损。                                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
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 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
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
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 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
分配。                                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 的除外。
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
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 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
的利润退还公司。                      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 的利润退还公司。
配利润。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
                                      配利润。

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聘用取得“从事 第一百五十八条   公司聘用符合《证券
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 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
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 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
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一年,可以 务等业务,聘期一年,可以续聘。
续聘。


第一百七十八条     公司有本章程第一 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有本章程第一
百七十七条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 百七十六条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
过修改本章程而存续。                  过修改本章程而存续。
    依照前款规定修改本章程,须经出        依照前款规定修改本章程,须经出
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一 第一百七十八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一
百七十七条第(一)项、第(二)项、 百七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
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 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
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由董事 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由董事
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 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
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 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
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 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
进行清算。                          进行清算。




    除上述修改条款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未变化。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述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授权董事会按照政府
主管机关的要求办理相关登记变更事宜。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议案十四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大会程序及

决议的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述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议案十五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规范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管理和信息披露等事项,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以及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对《关联交易

决策制度》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述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议案十六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完善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

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下简称“《规则》”)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

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述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议案十七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加强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管理,控制和降低担保

风险,保障公司资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参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述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议案十八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了规范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营,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的利

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证券

发行管理办法》、《公司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

告的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

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述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听取报告: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作为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要求,在 2021 年度的工作中,认
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
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现将我们 2021 年履行职责和参加会议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情况

    常欣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中共党员,

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山东省高端金融人才。曾任即墨市通济街道办事处团委书记,

历任青岛市发改委、青岛市金融办科长、副处长、处长。现任青岛蓝海股权交易

中心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独立董事。

    洪晓明女士: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中共党

员。曾任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务

负责人。现任海联金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兼任青岛蔚蓝生物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德仕能源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惠荣女士: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中共党

员。曾任赛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龙

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国海洋大学教授,本公司独立董事。兼任
烟台张裕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换届情况

    2021年无需换届选举。

    (三)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康普顿的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

也不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中任职。我们没有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同公

司、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关联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可能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的关系,亦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关联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

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 年,公司共召开 4 次董事会会议,2 次股东大会。董事会、股东大会的
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
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我们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审议后均投以赞成票,没有反
对、弃权的情况。
    本年度,我们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大
                               参加董事会情况
                                                                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投票   出席股东大
                   会议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情况    会的次数

     常欣             4         4        0       0     赞成       2

    洪晓明            4         4        0       0     赞成       2

    刘惠荣            4         4        0       0     赞成       2

     2021 年度,我们认真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积极了解公司的生产运
营和运作情况。在召开会议前,主动调查、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会议上
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专业意见,力求使董事会能够形成科学、
客观的决策。
    (二)日常工作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我们在 2021 年度对下列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4 月 29 日,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青岛康普顿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 2021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
案》、《关于 2021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续聘和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及确定审计报酬的议案》、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 2021 年度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就 2020 年度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专项说明和独
立意见,对公司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
机构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1 年 8 月 27 日,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青岛康普顿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公司选举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9 月 14 日,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在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
四个专项委员会。2021年共召开了3次审计委员会会议,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
议,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在各项专门委员会会议中,我们
认真审核会议材料,并发表意见形成会议决议。在财务报告的审计和年报的编制
过程中,我们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2021年的生产经营情况等重大事项的
汇报,听取了财务总监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汇报。与进行年审
的注册会计师就审计安排与进度等进行了沟通和商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
作用,维护审计的独立性。

    3.对现场进行考察情况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1 年度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 对
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等情况,利用参加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会议 的
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进行了解,多次听取了公司管
理层对于经营情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主动进行现场调研,调查、获取做出
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
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公司治理等进行监
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4.上市公司配合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在行使职权时,公司为我们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保
证了我们享有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需要董事会决策的事项,公司都能按照相
关规定提前通知并提供材料。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充分说明相关的决策、执行以及披露情况,对相关事项是否合法合规作出独
立明确的判断,尤其注意说明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方面的重大风险事项。
     (一)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充分关注并认真核查了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情
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行为,不存在为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提
供担保的行为,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于正
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严格遵守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未发
现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及薪酬进行了审核。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符合相关规定,公司所披露的报酬金额与实际发放情况相
符,且符合公司绩效考核与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
     (三)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经审核,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法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内部控制审计工作需要。在本公司 2021 年度
审计工作过程中,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与所有股东的利益,依法履行了双
方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因此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
     (四)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在制定利润分配预案的过程中,与我们进行了沟通与讨论,我们认为,
公司现金分红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
实际情况,有利于促进公司长期良性发展和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长远利益,不存
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在正常履行中,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
     (六)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规定,及时、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七)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
度,报告期内公司运行严格按照规定制度进行,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
法,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评价,并且由审计机构对公司内部控
制情况进行了审计,公司董事会披露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机构出
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公司有关制度。
     (八)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我们依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针对董事会审议的有关事项均召开
了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出具专门委员会审核
意见,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了支持。
     (九)股权激励计划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完成了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相关程
序符合《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所禁止及可能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2021年度,我们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各
个事项,事前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充分的审核,在此基础
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在2022年度,我们将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章制度,参加新法律法规的培训,及时掌握相关政策,尤其是加强对涉及
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强化法
律风险意识,以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以上为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在 2021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常欣、洪晓明、刘惠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