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友钴业:华友钴业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6-18
华友钴业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3799 股票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21-076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1年6月1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6月11日以书面、电子邮件、
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忠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会监
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
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审议程
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
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由 38.09 元/股调整为 37.89 元
/股,并以 2021 年 6 月 17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 736 名激励对象授予 698.4 万股限制
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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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友钴业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
条件及对首次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后认为:
1、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公司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本次获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获授限制性股票
的情形,也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公司未发生《激励计划(草案)》规定
的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
3、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为在公司(含分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除 72 名激励对象中因部分员工已离职、部分员
工岗位变动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部分员工因个人原因放弃拟授予的部分或全部限
制性股票共计 77.1 万股外,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批准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4、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
定,同时本次授予也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
条件的规定。
综上,监事会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由 38.09 元/股调整为 37.89 元/股,并以
2021 年 6 月 17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 736 名激励对象授予 698.4 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6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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