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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斯康达: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19-02-26  

						证券代码:603803                证券简称:瑞斯康达       公告编号:2019-011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博信优选(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博信优选”)
持有公司股份 21,267,14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5%;博信成长(天津)股权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博信成长”)持有公司股份 2,25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4%。前述股东同属博信(天津)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控制,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所持股份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
取得的股份。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博信优选拟通过集中竞价
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公司股份不超过 21,267,147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5.05%,博信成长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不超过 2,25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4%。前述股东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数
量合计不超过 23,522,147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5.59%。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进行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
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
数的 2%,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25 日收到公司股东博信优选、博信成长发来的《股份减
持通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 号)的相关要求,
现将有关减持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1
一、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博信优选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21,267,147                 5.05%                 IPO 前取得:21,267,147 股

   博信成长                5%以下股东                       2,255,000                  0.54%                 IPO 前取得:2,255,000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博信优选                  21,267,147                 5.05%         同属博信(天津)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控制

  第一组        博信成长                    2,255,000                0.54%         同属博信(天津)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控制

                  合计                   23,522,147                  5.59%                                       —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股)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间(元/股)        前期减持计划披露日期
   博信优选            7,580,000                  1.80%        2018/5/21~2018/11/16           10.17-17.58               2018 年 4 月 26 日
   博信成长              840,000                  0.20%        2018/5/21~2018/11/16           10.28-17.51               2018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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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竞价交易减持 减持合理价   拟减持股份
股东名称   计划减持数量(股)    计划减持比例                 减持方式                                                        拟减持原因
                                                                                           期间       格区间         来源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7,613,804 股    2019/3/19 ~
博信优选   不超过:21,267,147 股 不超过:5.05%                                                      按市场价格   IPO 前取得   资金需求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3,653,343 股   2019/9/13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807,307 股      2019/3/19 ~
博信成长   不超过:2,255,000 股 不超过:0.54%                                                       按市场价格   IPO 前取得   资金需求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447,693 股    2019/9/13
注:1、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
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且
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受让方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
    2、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 博信优选:首次发行股票上市时关于所持公司股份自愿锁定和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8 月 24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 博信成长:自公司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3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股东均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原因自主决定。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
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在减持期间内,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
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本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
定的情况;相关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
信息告知及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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