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斯康达: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1-22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瑞
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
关材料,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
表意见如下:
关于对北京深蓝迅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我们一致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
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合理。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真实地
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决策程序规范,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对深蓝迅通专
网通信业务相关存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此页无正文,为《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潘文军
张国华
仲为国
2022 年 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