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斯康达: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2-04-28
证券代码:603803 证券简称:瑞斯康达 公告编号:2022-012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 2021 年 11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
施问答中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相关会计科目核算和列报进行适当地变更
和调整。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根据财政部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发布的 2021 年第五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
明确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
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
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确认商品或服
务收入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并在利润表“营业
成本”项目中列示。
按照上述要求,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
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上述要求,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并追溯调
整 2020 年财务报表相关科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销
售费用”项目中列示。
(三)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按照财政部《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的规
定,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营
业成本”项目中列示,并追溯调整 2020 年财务报表相关科目。除上述会计政策
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
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将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营业成本”项目中进行列示,
会对公司的销售费用和营业成本有影响,对于其他重要财务指标不会产生重大影
响。
2、公司将追溯调整 2020 年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具体调整如下:
(1)对 2020 年度合并报表影响: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项 目 2020 年度调整前 影响金额 2020 年度调整后
销售费用 283,943,287.00 -9,955,845.66 273,987,441.34
营业成本 908,375,146.41 9,955,845.66 918,330,992.07
(2)对 2020 年度母公司报表影响: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项 目 2020 年度调整前 影响金额 2020 年度调整后
销售费用 262,274,309.03 -9,103,992.80 253,170,316.23
营业成本 925,798,592.29 9,103,992.80 934,902,585.09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调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会计准则进
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按照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
会关于公司会计差错更正及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执行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国家
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按照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监事
会关于公司会计差错更正及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特此公告。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