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斯康达: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022-07-09
证券代码:603803 证券简称:瑞斯康达 公告编号:2022-027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
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 《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
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激励对
象姓名和职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
根据《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在征询公示意见后对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审核,相关公示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了《激
励计划》、《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激励对象
名单》”),并于 2022 年 6 月 29 日在公司内部将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予
以公示。
(1)公示内容: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
(2)公示时间:2022 年 6 月 29 日至 2022 年 7 月 8 日
(3)公示方式:公司内部 OA 系统
(4)反馈方式:电子邮件反馈
(5)公示结果:在公示时限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2、关于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
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
任职文件等资料。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反馈意见并
结合核查结果后,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等规定的要求履行了对激励对象进行内部公示
所必要的程序。
2、《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且激
励对象均与公司或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3、列入《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及激励对象条件。
4、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下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
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为公司(含子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文件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6、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激
励计划》。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条件,其作
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7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