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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歌力思: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1-07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

                       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和《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
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的相关资
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经认真查阅拟聘任的总经理及其他各位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统称“各位
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我们认为前述各位高级管理人员符合任职条件。
各位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
不存在被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
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本次聘任各位高级管理人员是在充分了解各位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
工作经历、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各位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具有
较高的专业知识以及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具备胜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
力。
    3、本次聘任和审议程序规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聘任夏国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刘树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兼财务负责人,黄国维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任期均与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任期一致。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周小雄、柳木华、杨金纯
                                                            2021 年 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