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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丰山集团: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自有土地、房产、设备等资产为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1-05-29  

                        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丰山集团          公告编号:2021-049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自有土地、房产、设备等资产为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提供担保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 年 2 月 1 日,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均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该议案中第(19)担保事项,本次
可转换公司债券将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允许的担保方式提供担保。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2021 年 5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自有土地、房产、设备等资产为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为切实维护公司
及公司股东利益,确保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顺利进行,董事
会一致同意对《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中第(19)担保
事项进一步明确,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拟采用自有土地、房产、设备等资产抵押的方式为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提供担保。上述抵押的担保范围为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本次可转换
公司债券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担保的受益
人为全体债券持有人,以保障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
付,并授权董事长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协议。

    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5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