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丰山集团 公告编号:2021-064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 证 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现将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丰山集团”)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 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丰山集团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338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 交易所同意,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 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 和配售。网上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为 2,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 行价格为人民币 25.43 元,共计募集资金 508,6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和剩余 保荐费后的募集资金 464,826,000.00 元(含部分暂未支付的发行费用),已由华泰 联合证券于 2018 年 9 月 12 日汇入丰山集团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 位情况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苏公 W[2018]B096 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丰山集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执行《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丰山集团、监管银行和华 泰联合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 务,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履行状况良好。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丰山集团募集资金专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专户余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丰支行(已销户) 519672149282 7,068.60 — 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3209820521010000120484 17,050.00 292.25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金丰支行 10418901040007168 13,000.00 75.9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大丰支行 1109690129000113262 7,800.00 681.50 中国银行广安分行营业部 122619169157 — 281.18 合计: 44,918.60 1,330.85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丰山集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一、主承销商汇入募集资金金额 46,482.60 加:一般账户汇入的发行费用增值税税金 354.36 减:置换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 372.16 减:支付发行费用 1,546.20 二、募集资金净额 44,918.60 减: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金额 5,543.48 2、上市后累计投入募投项目 22,199.82 3、补充流动资金 14,200.00 4、购买理财产品 3,000.00 加: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 1,355.56 三、2021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账户应有余额 1,330.86 四、2021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账户实有余额 1,330.85 注① 注①:该公告中小数点后两位存在的差异皆因四舍五入导致。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1。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并经过 2020 年 10 月 16 日召开的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年产 1,500 吨硝磺草酮原药生产线技改项目”(以下简称“原项目”)变更为“1600 吨 2- 硝基-4-甲砜基苯甲酸及 750 吨环己二酮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新项目”)。变更 的主要内容为募投项目建设主体、建设内容、实施地点的变更,以及因项目建设 内容变更引起的项目建设周期、投资规模、资金投向的变更。新项目总投资金额 为人民币 14,588.22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7,068.60 万元,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 资金解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3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0-091)。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后,丰山集团及四川丰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2 日在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0 年 12 月 2 日,公司已经将原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剩余资金及理 财收益、利息收入转至新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用自有资金补足至新项目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5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用自有资金补足募集资金并注销部分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3)。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 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进行,丰山集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自筹资 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 自筹资金 5,543.48 万元,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的自有资 金 372.16 万元(含税)。对此,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苏公 W[2018]E1350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4 日披露的《江苏丰山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自有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6)。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均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在保障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降低公司 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 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不超过 12 个月。对此,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4 日披露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7)。 2、2019 年 8 月 20 日,公司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5,000 万元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9 年 8 月 21 日,公司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募集资金 5,00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 2019 年 8 月 21 日,公司已 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2 日披露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 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2)。 3、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 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7 日披露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7)。 4、2020 年 8 月 5 日,公司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8,920 万元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0 年 8 月 6 日,公司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募集资金 3,60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 2020 年 8 月 6 日,公司已 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12,52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7 日披露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 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1)。 5、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7 日披露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7)。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4,200.00 万元人民币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五)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1、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非关联方机构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在关联方机构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经过 2018 年 11 月 8 日 召开的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 民币 18,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非关联方进行现金管理,同意公司使用最高 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关联方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各种存款、 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在上述额度里,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在非关联方机构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在 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经过 2019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最 高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非关联方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最 高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在关联方银行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各种存款、理财产 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在上述 额度里,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在非关联方机构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金融业务额度预计的议案》,并 经过 2020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 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非关联方进行现金管理,使 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关联方银行进行现金管理。使 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该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满 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授权额度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 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 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 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在非关联 方机构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度在 关联银行开展金融业务额度预计的公告》。 4、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在非关联方机构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金融业务额度预计的议案》,并经 过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 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非关联方进行现金管理,使用 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关联方银行进行现金管理。使用 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该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 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授权额度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 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 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 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在非关联 方机构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度在 关联银行开展金融业务额度预计的公告》。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有 122,500.00 万元人民币投资各理财产品, 已赎回本金 119,500.00 万元并收到理财收益 1,148.59 万元且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户。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人民币 3,000.00 万元,详见 下表: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金额(万元) 起息日期 终止日期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益第 本金保障型 1,000.00 2021/4/23 2021/7/28 21067 号(GC001)收益凭证 收益凭证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聚益第 本金保障型 2,000.00 2021/4/30 2021/8/5 21608 号(中证 500)收益凭证 收益凭证 合计: 3,000.00 (六)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年产 1000 吨三氯吡氧乙酸和 1000 吨三氯吡氧乙酸 丁氧基乙酯原药生产线技改项目已经试生产达标,工程款项结算工作尚未结束, 配套流动资金支付尚未完成,未能确定募集资金节余情况。年产 700 吨氰氟草酯、 300 吨炔草酯原药生产线技改项目已完成工程主体建设及设备安装等工作,目前 正在进行试生产工艺调试优化。工程款项结算工作尚未结束,未能确定募集资金 节余情况;1600 吨 2-硝基-4-甲砜基苯甲酸及 750 吨环己二酮建设项目、年产 800 吨精喹禾灵及年产 500 吨喹禾糠酯原药生产线技改项目尚未建设完成,不存在募 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最近 3 年实现效益的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附 表 2。 四、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 产运行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 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差异。 特此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8 月 3 日 附表 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4,918.60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7,743.30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2018 年: 7,400.81 2019 年: 6,657.6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7,068.60 2020 年: 8,510.8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5.74% 2021 年 1 月-6 月: 5,174.05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实际投资金 募集前承 额与募集后 项目达到预定可 序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诺投资金 承诺投资金 使用状态日期 号 投资金额 金额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金额 额的差额 额 年产 1600 吨 2-硝基-4-甲砜基苯 年产 1,500 吨硝磺草酮原药生产 1 甲酸及 750 吨环己二酮建设项目 7,068.60 — — 7,068.60 — — — 已变更 线技改项目 注① 年产 800 吨精喹禾灵及年产 500 年产 800 吨精喹禾灵及年产 500 2 吨喹禾糠酯原药生产线技改项 吨喹禾糠酯原药生产线技改项 17,050.00 17,050.00 9,174.11 17,050.00 17,050.00 9,174.11 -7,875.89 目 目 年产 700 吨氰氟草酯、300 吨炔 年产 700 吨氰氟草酯、300 吨炔 3 13,000.00 13,000.00 13,020.19 13,000.00 13,000.00 13,020.19 20.19 注② 注③ 草酯原药生产线技改项目 草酯原药生产线技改项目 年产 1000 吨三氯吡氧乙酸和 年产 1000 吨三氯吡氧乙酸和 4 1000 吨三氯吡氧乙酸丁氧基乙 1000 吨三氯吡氧乙酸丁氧基乙 7,800.00 7,800.00 5,534.00 7,800.00 7,800.00 5,534.00 -2,266.00 注④ 酯原药生产线技改项目 酯原药生产线技改项目 1600 吨 2-硝基-4-甲砜基苯甲酸 1600 吨 2-硝基-4-甲砜基苯甲酸 5 — 7,068.60 15.00 — 7,068.60 15.00 -7,053.60 及 750 吨环己二酮建设项目 及 750 吨环己二酮建设项目 合 - - 44,918.60 44,918.60 27,743.30 44,918.60 44,918.60 27,743.30 -17,175.30 计 注①:详见本报告正文“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之(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注②:实际投资金额超出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20.19 万元系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利息和理财收益投入项目。 注③:“年产 700 吨氰氟草酯、300 吨炔草酯原药生产线技改项目”于 2020 年 12 月 20 日完成工程主体建设及设备安装、调试工作,2021 年 1 月 30 日正式进入投料试车环 节;2021 年 2 月 2 日,丰山集团发布《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投料试车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注④:“年产 1,000 吨三氯吡氧乙酸和 1,000 吨三氯吡氧乙酸丁氧基乙酯原药生产线技改项目”于 2020 年 12 月 24 日完成工程主体建设及设备安装、调试工作并进入投料试 车环节,2020 年 12 月 25 日,丰山集团发布《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投料试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30)。 附表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截止日 是否达到预计 承诺效益 序号 项目名称 计产能利用率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2021 年 1-6 月 累计实现效益 效益 1 年产 1,500 吨硝磺草酮原药生产线技改项目(已变更)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年产 800 吨精喹禾灵及年产 500 吨喹禾糠酯原药生产线 2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技改项目 年产 700 吨氰氟草酯、300 吨炔草酯原药生产线技改项 3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目 年产 1000 吨三氯吡氧乙酸和 1000 吨三氯吡氧乙酸丁氧 4 89.67% 464 — — 314.36 314.36 是 注③ 基乙酯原药生产线技改项目 1600 吨 2-硝基-4-甲砜基苯甲酸及 750 吨环己二酮建 5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设项目 注 1:上述表格中“不适用”的原因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年产 700 吨氰氟草酯、300 吨炔草酯原药生产线技改项目”于 2020 年 12 月 20 日完成工程主 体建设及设备安装等工作,目前正在进行试生产工艺调试优化。“年产 800 吨精喹禾灵及年产 500 吨喹禾糠酯原药生产线技改项目”及“1600 吨 2-硝基-4-甲砜基苯甲酸 及 750 吨环己二酮建设项目”截至目前均未建设完成。 注 2: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是指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至截止日期间,投资项目的实际产量与设计产能之比,2021 年半年度产能按照全年 50%估算。 注 3: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年产 1000 吨三氯吡氧乙酸和 1000 吨三氯吡氧乙酸丁氧基乙酯原药生产线技改项目投产第一年达产 60%,投产第二 年达产 80%,投产第三年及以后年度达产 100%,投产后逐步爬坡,年均营业收入为 11,011 万元,年均净利润为 1,758 万元。根据该项目的可研报告,投产后第一年净利 润 464 万元,根据 2021 年上半年项目情况,预计可以达到预计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