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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扬联众: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1-04-23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1-023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
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根据回购议案,公司将以 10.70 元/股价格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10,332
股。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
分股票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 10,332 股。现根据《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告如下:

    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
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
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
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
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
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
及复印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 债券申报登记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贡院西街贡院 6 号 E 座 15 层

   2. 申报时间:2021 年 4 月 23 日起 45 日内(9:30-12:30;13:30-17:30;双休
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 联系人:罗耀菲

   4. 联系电话:010-65648122

   5. 传真:010-65648123

   6. 邮箱:investors@hylinkad.com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