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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柯利达:柯利达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2022-04-28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度工作报告


    2021 年度,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
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相关情
况进行了监督。现就 2021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监事会成员 3 名。2021 年度,监事会共召开 8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1 年 1 月 22 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以下四个
事项:《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苏州柯依迪装配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实
缴注册资本的议案》;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2、2021 年 3 月 16 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以下二个
事项:《关于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关于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2021 年 4 月 27 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以下七个
事项:《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 2020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2020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4、2021 年 4 月 28 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以下二个
事项:《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5、2021 年 5 月 31 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以下事
项:《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
    6、2021 年 7 月 7 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关于调整参股设立证券公司方案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7、2021 年 8 月 27 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以下四个
事项:《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021 年半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
议案》;《关于柯利达建设与艾柯嘉签订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8、2021 年 10 月 29 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要求规范运作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运作规
范,会议召集、召开、表决、决议等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
于职守、勤勉尽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1 年度的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年报。监事
会认为上述报告真实反映了的公司的经营状况。监事会对容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21 年度审计报告及公司年报进行了认真审阅。监事会认
为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有利于增进全体股东对公司
的理解和认识。公司年报编制真实、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21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对经营过程中
的关联交易的审议和表决程序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平、公开的原则,及时履行各类审批流程,并及时依据中国
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要求进行披露,定价公允,程序合规,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募集
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公司编制的《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和重大遗漏。
    六、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收购、出售资产的行为。
    七、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的行为。
    八、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
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
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22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与公司董事会
一起监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促进公司健康长远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