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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四通股份:四通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4-14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基于客观公正的立场,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及相关事项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
我们对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落实,并发表专项说明及
独立意见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债务担保的情况,公司的对外担
保均已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
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50,000,000.00元,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62%,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存在违规
担保的情形,上述担保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担保事项,风险可控,
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我们要求公司继续加强内部控制,杜绝违规担保情况的发生。
    二、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查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对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属于正常的经营
性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未发现公司
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存在内幕交易及损害中小股东权益或公司利益的情
况,关联交易程序合法、定价公允。
    2、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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