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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宏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公告2020-09-30  

                           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6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关于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

                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

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

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关于首

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

[2015]31 号)的相关要求,为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公司对

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

履行,作出了如下承诺: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

下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

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

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

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如本人违反本

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

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

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

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

补充承诺。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

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如违反本承诺或拒

不履行本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

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

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

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

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