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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宏股份:东宏股份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2-09  

                        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9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对公司当前及
前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8 年 12 月 7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
租赁》(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
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变更内容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8
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
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
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时间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决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的租赁准
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
赁负债,主要变化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
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
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
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
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
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
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
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
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
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
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
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
整可比期间信息。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对公司当前及
前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
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
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
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
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新会
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
响,亦不存在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