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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宏股份:东宏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2-09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
立董事,我们秉承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及立场,对将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阅,
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0 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
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工作,出
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
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关
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进行
审议。


                                           独立董事:季勤、姚建国、曹文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