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长制药: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0-07-08
证券代码:603858 证券简称:步长制药 公告编号:2020-073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被担保人名称:吉林天成制药有限公司、通化谷红制药有限公司
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累计数量: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17,000 万元。截至本
次担保前,公司为吉林天成制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为人民币 0 万元,
为通化谷红制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为人民币 34,000 万元。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已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379,742,422.90 元(含本次担保),
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省分行(以下简称“交行吉林分行”)签订两份《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
吉林天成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天成”)于 2020 年 6 月 29 日至 2023
年 6 月 29 日期间在交行吉林分行发生的人民币贷款提供最高额 8,500 万元连带
责任保证,为全资子公司通化谷红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化谷红”)于 2020
年 6 月 29 日至 2023 年 6 月 29 日期间在交行吉林分行发生的人民币贷款提供最
高额 8,500 万元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属于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吉林天成制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 年 5 月 20 日
法定代表人:刘鲁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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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玖佰万元整
住所:吉林省梅河口市建国路 4555 号
经营范围:小容量注射剂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49,355.83 万元,负债总
额 16,138.14 万元,净资产 33,217.69 万元,2019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02,374.78
万元,净利润 28,867.69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32.70%。(上述数据经审计)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总资产 45,513.65 万元,负债总额 9,386.91 万元,
净资产 36,126.74 万元,2020 年 1-3 月实现营业收入 8,748.11 万元,净利润
2,909.05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20.62%。(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二)通化谷红制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 年 02 月 22 日
法定代表人:刘鲁湘
注册资本:陆仟贰佰陆拾万元整
住所:吉林省梅河口市北环东路 1666 号
经营范围:生产小容量注射剂(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68,809.73 万元,负债总
额 17,623.78 万元,净资产 51,185.95 万元,2019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76,143.80
万元,净利润 37,865.68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25.61%。(上述数据经审计)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总资产 68,825.19 万元,负债总额 13,431.84 万元,
净资产 55,393.35 万元,2020 年 1-3 月实现营业收入 8,040.83 万元,净利润
4,207.40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19.52%。(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吉林天成于 2020 年 6 月 29 日至 2023 年 6 月 29 日期间在交行
吉林分行发生的人民币贷款提供最高额 8,500 万元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
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
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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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
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两年止;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
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
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
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两年止;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
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二)公司为通化谷红于 2020 年 6 月 29 日至 2023 年 6 月 29 日期间在
交行吉林分行发生的人民币贷款提供最高额 8,500 万元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
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
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
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
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两年止;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
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
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
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两年止;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
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年度)会议及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审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0 年度预计新增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的议
案》。本次担保属于前述授权额度范围,风险可控,公平对等,不会损害公司利
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13.70
亿元,占 2019 年末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的 9.94%。截止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
担保。
特此公告。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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