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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白云电器:2016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17-04-22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就 2016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曲晓辉、谢晓尧、李昕晖三名董事组成,其
中曲晓辉、谢晓尧为独立董事,会议召集人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曲晓辉独立董
事担任。
        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29 日进行了
换届选举,产生了第五届董事会。同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傅元
略、谢晓尧、李昕晖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傅元略、谢晓尧为独
立董事,会议召集人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傅元略独立董事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 2016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积极对相关
议案发表专业意见。具体如下:
      时间           届次                                  审议通过的议案

2016 年 1 月   第四届董事审计委员   1.《关于审查会计师事务所 2015 年度审计计划的议案》

5日                第一次会议

2016 年 1 月   第四届董事审计委员   1.《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2 日              第二次会议       2.《2013-2015 年度财务报表》

                                    3.《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情况》

                                    4.《关于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2016 年 4 月   第四届董事审计委员   1.《公司 2016 年 1-3 月财务报表》、

21 日              第三次会议       2.《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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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 年 8 月    第四届董事审计委员   1.《公司 2016 年 1-6 月财务报表》

4日                 第四次会议       2.《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3.《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2016 年 10 月   第四届董事审计委员   1.《公司 2016 年 1-9 月财务报表》

20 日               第五次会议       2.《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2016 年度主要工作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2016 年 12 月 1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在审计工作中体现了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勤勉尽职的履职能力,并较好的为公
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
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
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
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公司管
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
的沟通,并督促公司内部相关部门对外部审计工作的配合,提高了相关审计工作
的效率。
        (四)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履行督促职责,积极参与公司定期报告的审阅工作,
对公司的财务报告发表专业意见,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不
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
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
计报告的事项。
        (五)审查公司内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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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
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
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认
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
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依托自身专业素养,尽心
尽责地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为公司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发挥了
积极作用。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7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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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度审计委员会
履职情况报告》之签署页)




   委员(签名):




      傅元略               谢晓尧          李昕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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