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电器: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10-31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的合营企业广州东芝白云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东芝白云”)为满足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预计2017年度向白云电气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云电气”)借款不超过人民币1,400万元,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
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有关借款的具体事项
将在借款协议中约定。
独立董事傅元略、李胜兰、周渝慧、谢晓尧认为:
本次关联交易是东芝白云与关联方按照公允性的原则进行的,没有违反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
合法利益或向关联公司输送利益的情形。该项议案在本次董事会上进行了审议并获
得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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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胜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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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晓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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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渝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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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元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