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电器:关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意见的回复2017-12-26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
审核意见的回复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
回复说明
2017 年 12 月 22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2017 年第 74 次会议审
核,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白云电器”)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获有条件通过。
根据并购重组委的审核意见,公司组织中介机构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
现回复说明如下。
除另有说明外,本回复中各项词语和简称与《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
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中各项词
语和简称的含义相同。
1、请申请人进一步说明,如本次交易未能在 2017 年底完成,业绩承诺期是否相
应顺延。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业绩承诺期顺延情况
2017 年 12 月 25 日,经白云电器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白
云电器与白云电气集团及 17 家资产经营公司签订《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二)》,白云电器与白云
电气集团签订《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二)》。
各方同意修订业绩承诺条款:若本次交易在 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未能实施
完毕,则白云电气集团业绩承诺期间将相应顺延至 2020 年度,白云电气集团承
诺:标的公司桂林电容 2020 年经审计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不低于
17,877.18 万元。
二、补充披露情况
以上内容已在重组报告书之“第七章本次交易合同主要内容”中补充披露。
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如本次交易未能在 2017 年底完成,业绩承诺期应当相
应顺延至 2020 年度,白云电气集团已承诺:标的公司桂林电容 2020 年经审计的
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不低于 17,877.18 万元。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
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意见的回复》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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