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 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法规要求,对 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况进行了了解,作出专项说明及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专项说明: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未提供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亦没有持 续到报告期的担保。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若提供对外担保,一定要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 义务,控制风险,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签名: 独立董事金鉴中 独立董事张兰丁 独立董事蔡曼莉 独立董事黄培明 2020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