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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太平鸟: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18-04-24  

						                  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惠舫)


    作为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2017年度本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及要求,勤勉尽责、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作用,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有效维护了公
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17年度履行
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本人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
了丰富的经验。本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王惠舫,女,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复旦大学EMBA、
注册会计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宏大东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主任会
计师。曾任江苏无锡宝光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上海大通/申洲大通会计师事
务所有限公司主任会计师。
    作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本人与公司及公司股东单位之间不存在雇佣关系、
交易关系、亲属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2017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2017年公司共召开了9次董事会会议(包括2016年度定期会议)。在出席董
事会会议前,本人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会上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
提出合理的建议,在与公司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按自身意愿
进行了投票,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
用。
             本年度应     亲自   委托          本年度应          是否出席
                                        缺席              出席
  姓名       参加董事     出席   出席          参加股东          年度股东
                                        次数              次数
             会次数       次数   次数          大会次数            大会
王惠舫           9          9      0     0         5       0         否
    此外,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组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
2017年度共召开四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均出席会议;作为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委员,2017年度共召开两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均出席会
议。
    对上述董事会、股东会、委员会会议议案都投了赞成票,无反对票或弃权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的运营情况,作为独立董事,根据
《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基于客观、独立的立场,
对公司各项事项进行认真研究,发挥个人专业优势,努力提高公司重大事项的科
学性、合理性,并对会议审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2017年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审议及表决程
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现场考察工作
    本人通过参加公司现场董事会等方式,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内
控建设等重大事项的汇报,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规范运作情况,为公司健
康发展献计献策。为便于本人与公司沟通,公司指定董事会办公室作为沟通服务
机构,专门负责会议议案材料编制、信息反馈等工作,董事会秘书对于重大事项
也及时向独立董事进行了通报,并提交相关文件,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
件,能够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同时,本人关注报纸、网络等公共媒介有
关公司的宣传和报道,不断加深对公司的认识和了解,并可以及时与董事会秘书
沟通相关的媒体报道。
    (四)2017年度报告编制工作
    在公司2017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
务,本人听取了管理层对2017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的汇报,
就年度财务审计事项与管理层进行了沟通,并与董事会秘书就年度报告编制工作
计划进行了沟通,在年度审计会计师开始审计前及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年度审
计注册会计师就审计中的重点事项进行了沟通,确保了公司2017年度报告的如期
披露。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
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根据相关规定对其必要性、客观性以及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判断,并依照相关程序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
审核。董事会审议上述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
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回避了表决;交易内容符合商业惯例,
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
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二)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本人认为公司常年聘任的审计机
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上市公司财务审计的相关业务资格,
在公司历年的重大审计及年度财务审计过程中表现出了良好的业务水平和职业
道德,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按照《公司章程》及股利分配政策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制定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经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2017年5月
24日,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实施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人认为,公
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股利分配政策的有关规定,能够实
现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 。
    (四)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2017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
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募投项目部分实施方式的调整及延期,系公司根据市场环
境的变化、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与未来发展方向进行了认真研究论证,符合公司实
际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募投项目的调整与延期符合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六)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17年度,公司及股东未出现违反承诺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17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
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
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17年,本人
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和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咨询机构的情况。
    2018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忠实勤勉、独立公正的原则,不断加强与其他董事、
监事、管理层以及监管机构等各方面的沟通,积极学习最新法律、法规等有关规
定,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使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更加
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更好的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广大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东
的合法权益。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7 年度述职报
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惠舫
                  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建民)



    作为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2017年度本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及要求,勤勉尽责、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作用,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有效维护了公
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17年度履行
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本人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
了丰富的经验。本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徐建民,男,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
律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宁波震裕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高新园区共鸣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浙江海泰
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铜仁西投置业有限公司监事、宁波市律师协会监事长、
宁波仲裁委仲裁员。曾在宁波市律师事务所任律师,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任主任。
    作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本人与公司及公司股东单位之间不存在雇佣关系、
交易关系、亲属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2017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2017年公司共召开了9次董事会会议(包括2016年度定期会议)。在出席董
事会会议前,本人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会上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
提出合理的建议,在与公司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按自身意愿
进行了投票,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
用。
             本年度应     亲自   委托   缺席   本年度应   出席   是否出席
  姓名
             参加董事     出席   出席   次数   参加股东   次数   年度股东
            会次数     次数   次数         大会次数            大会

徐建民         9         9       0    0        5        1       是
    此外,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2017年度共召开两次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会议,本人均出席会议;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2017年度共召开四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均出席会议;作为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委员,2017年度共召开两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均出席会议。
    对上述董事会、股东会、委员会会议议案都投了赞成票,无反对票或弃权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的运营情况,作为独立董事,根据
《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基于客观、独立的立场,
对公司各项事项进行认真研究,发挥个人专业优势,努力提高公司重大事项的科
学性、合理性,并对会议审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2017年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审议及表决程
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现场考察工作
    本人通过参加公司现场董事会等方式,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内
控建设等重大事项的汇报,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规范运作情况,为公司健
康发展献计献策。为便于本人与公司沟通,公司指定董事会办公室作为沟通服务
机构,专门负责会议议案材料编制、信息反馈等工作,董事会秘书对于重大事项
也及时向独立董事进行了通报,并提交相关文件,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
件,能够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同时,本人关注报纸、网络等公共媒介有
关公司的宣传和报道,不断加深对公司的认识和了解,并可以及时与董事会秘书
沟通相关的媒体报道。
    (四)2017年度报告编制工作
    在公司2017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
务,本人听取了管理层对2017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的汇报,
就年度财务审计事项与管理层进行了沟通,并与董事会秘书就年度报告编制工作
计划进行了沟通,在年度审计会计师开始审计前及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年度审
计注册会计师就审计中的重点事项进行了沟通,确保了公司2017年度报告的如期
披露。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
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根据相关规定对其必要性、客观性以及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判断,并依照相关程序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
审核。董事会审议上述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
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回避了表决;交易内容符合商业惯例,
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
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二)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本人认为公司常年聘任的审计机
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上市公司财务审计的相关业务资格,
在公司历年的重大审计及年度财务审计过程中表现出了良好的业务水平和职业
道德,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按照《公司章程》及股利分配政策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制定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经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2017年5月
24日,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实施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人认为,公
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股利分配政策的有关规定,能够实
现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 。
    (四)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2017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
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募投项目部分实施方式的调整及延期,系公司根据市场环
境的变化、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与未来发展方向进行了认真研究论证,符合公司实
际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募投项目的调整与延期符合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六)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17年度,公司及股东未出现违反承诺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17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
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
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17年,本人
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和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咨询机构的情况。
    2018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忠实勤勉、独立公正的原则,不断加强与其他董事、
监事、管理层以及监管机构等各方面的沟通,积极学习最新法律、法规等有关规
定,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使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更加
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更好的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广大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东
的合法权益。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7 年度述职报
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徐建民
                  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当岐)



    作为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2017年度本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及要求,勤勉尽责、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作用,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有效维护了公
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17年度履行
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本人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
了丰富的经验。本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李当岐,男,195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公司独立董
事,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亚洲时尚联合
会中国委员会执行主席,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常务理事,中国流行色协会常务理
事。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中国刺绣艺术研究院院长。曾任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党委
书记、院长。
    作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本人与公司及公司股东单位之间不存在雇佣关系、
交易关系、亲属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2017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2017年公司共召开了9次董事会会议(包括2016年度定期会议)。在出席董
事会会议前,本人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会上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
提出合理的建议,在与公司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按自身意愿
进行了投票,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
用。
             本年度应     亲自   委托   缺席   本年度应   出席   是否出席
  姓名
             参加董事     出席   出席   次数   参加股东   次数   年度股东
            会次数     次数   次数         大会次数            大会

李当岐         9         9       0    0        5        0       否
    此外,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2017年度共召开两次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会议,本人均出席会议;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2017年度共召开
四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均出席会议。
    对上述董事会、股东会、委员会会议议案都投了赞成票,无反对票或弃权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的运营情况,作为独立董事,根据
《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基于客观、独立的立场,
对公司各项事项进行认真研究,发挥个人专业优势,努力提高公司重大事项的科
学性、合理性,并对会议审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2016年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审议及表决程
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现场考察工作
    本人通过参加公司现场董事会等方式,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内
控建设等重大事项的汇报,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规范运作情况,为公司健
康发展献计献策。为便于本人与公司沟通,公司指定董事会办公室作为沟通服务
机构,专门负责会议议案材料编制、信息反馈等工作,董事会秘书对于重大事项
也及时向独立董事进行了通报,并提交相关文件,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
件,能够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同时,本人关注报纸、网络等公共媒介有
关公司的宣传和报道,不断加深对公司的认识和了解,并可以及时与董事会秘书
沟通相关的媒体报道。
    (四)2017年度报告编制工作
    在公司2017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
务,本人听取了管理层对2017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的汇报,
就年度财务审计事项与管理层进行了沟通,并与董事会秘书就年度报告编制工作
计划进行了沟通,在年度审计会计师开始审计前及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年度审
计注册会计师就审计中的重点事项进行了沟通,确保了公司2017年度报告的如期
披露。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
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根据相关规定对其必要性、客观性以及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判断,并依照相关程序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
审核。董事会审议上述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
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回避了表决;交易内容符合商业惯例,
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
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二)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本人认为公司常年聘任的审计机
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上市公司财务审计的相关业务资格,
在公司历年的重大审计及年度财务审计过程中表现出了良好的业务水平和职业
道德,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按照《公司章程》及股利分配政策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制定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经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2017年5月
24日,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实施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人认为,公
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股利分配政策的有关规定,能够实
现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 。
    (四)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2017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
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募投项目部分实施方式的调整及延期,系公司根据市场环
境的变化、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与未来发展方向进行了认真研究论证,符合公司实
际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募投项目的调整与延期符合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六)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17年度,公司及股东未出现违反承诺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17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
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
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17年,本人
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和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咨询机构的情况。
    2018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忠实勤勉、独立公正的原则,不断加强与其他董事、
监事、管理层以及监管机构等各方面的沟通,积极学习最新法律、法规等有关规
定,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使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更加
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更好的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广大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东
的合法权益。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7 年度述职报
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当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