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鸟: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工作报告2018-04-24
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7 年度履职工作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以及《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宁波太
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
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对审计委员会 2017 年度工作报
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产
生,由独立董事王惠舫女士、独立董事徐建民先生及董事张江波先生组成,其中
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王惠舫女士担任。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了 4 次会议,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
1、审计委员会在 2017 年度公司年报审计工作中,按照相关要求,保持与年
审会计师持续沟通,积极履行职责。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时,审计委员
会认真审阅了审计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确定了具体审计事项和时间安排,并要
求审计机构严格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在年审会
计师进场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保持持续沟通,督促审计进度,确
保公司年度报告及相关文件按时披露。在年审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
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审计报告初稿,听取了年审会计师的意见,并与之进行了充分
有效的沟通。之后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已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同意将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告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2、审计委员会充分评估并认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
性和专业性,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中,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
计准则》的规定,严谨、客观、公允、独立的履行了审计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公
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建议公司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作
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的审计机构。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查了公司 2017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执行情
况,审阅了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并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相关整改要求以及管
理建议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公司内部审计工
作要求履行职责,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
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三)对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议情况
2017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完成财务报告后,分别召开会议,
对公司财务中心提交的 2016 年度财务报告、2017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议
并认为:公司财务中心提交的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应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
三、总体评价
2017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定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的职能,保障了年度审计、内部审计等工作的有效进行,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
(本页无正文,系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7 年
度履职工作报告之签字页)
委员签字:
王惠舫 徐建民 张江波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