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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芯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3-29  

                        证券代码:603893            证券简称:瑞芯微          公告编号:2022-028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
会议通知和材料于 2022 年 3 月 23 日临时紧急以口头等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
议于 2022 年 3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
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方赛鸿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
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
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了
核实,监事会认为:本次授予的 3 名激励对象均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技术骨干
人员和业务骨干人员,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述不得成
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进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也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本次授予的 3 名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同时,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均已成就。
    监事会同意以 2022 年 3 月 25 日为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3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0.00 万股,授予价格为 60.52 元/股。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与
限 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公告》(公告编号:
2022-029)。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部分有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本次注销部分预
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
事会同意公司对上述 1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10,000 份进行注销。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预留授予的
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