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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寿仙谷:寿仙谷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1-05-06  

                        公司代码:603896                                               公司简称:寿仙谷

债券代码:113585                                               债券简称:寿仙转债

转股代码:191585                                               债券简称:寿仙转股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Shouxiangu Pharmaceutical Co., Ltd.

                        (浙江省武义县壶山街道商城路 10 号)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 录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5

议案一: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报告 .................................. 7

议案二: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报告 ................................ 22

议案三: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27

议案四: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33

议案五: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2023) ..................... 34

议案六: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39

议案七: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案 ............................ 40

议案八:关于公司申请 2021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 ........................ 42

议案九: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44

议案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45

议案十一: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 49

议案十二: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 51

议案十三: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 53

议案十四: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 55

议案十五: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 57

议案十六: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 58

议案十七:关于提名王如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59

议案十八:关于提名刘国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60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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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集人: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5 月 26 日 13:00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5 月 26 日至 2021 年 5 月 2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

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

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武义县黄龙三路 12 号公司会议室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五、股权登记日:2021 年 5 月 19 日

     六、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人员。

     七、现场会议议程:

     1、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开始

     2、会议主持人宣读现场到会股东人数及持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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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介绍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列席会议的高级

     管理人员、董事会聘请的律师及邀请的其他人员

     4、宣读会议须知

     5、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6、推选监票人

     7、现场出席股东对提交审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8、休会,表决统计(包括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果)

     9、复会,宣布表决结果

     10、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11、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见证意见

     12、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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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会议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和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董事会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持大会正常秩序和提高议事效率为

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做好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

权利。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行使、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

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三、股东发言和提问

     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应提前到发言登记处进行登记(发言登

记处设于大会签到处)。大会主持人根据发言登记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

股东现场提问请举手示意,并按大会主持人的安排进行。发言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

所持股份总数。

     股东发言、提问应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相关,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 3 分钟。

公司相关人员应认真负责、有针对性地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公司真诚希望会后与

广大投资者以多种方式进行互动交流,并感谢各位股东对公司经营发展的关心和支

持!

     四、投票表决的有关事宜

     (一)现场投票办法

     股东大会的议案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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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大会的议案逐项进行表决,各项议案列示在同一张表决票上,请股东按要

求逐项填写,务必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多填、字迹无法辨认、没有投票人

签名或未投票的,均视为弃权。

     股东大会开始后,会议登记终止,并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

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二)现场投票监督:会议主持人提名 2 位股东代表担任监票人,经由与会股

东二分之一以上人员举手表决通过;监事会提名 1 名监事担任总监票人;监票人在

审核表决票的有效性后,负责监督现场投票。

     (三)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公告的《浙江寿仙

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除议案十外的所有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由

出席会议(包括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过半数同意即为通

过;议案十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会议(包括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即为通过。

     五、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股东的食宿和接送等

事宜,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六、现场会议开始后,请股东将手机调至于无声或振动状态,谢绝个人录音、

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

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七、公司董事会聘请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列席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

出具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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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报告期内,面对错综复杂的外部环境,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国内消费市

场环境的巨大改变,寿仙谷全体员工在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及有关部门、社会各界

朋友的大力支持下,坚定信心,齐心协力,围绕“打造有机国药第一品牌”总体目

标,坚守“为民众健康美丽长寿服务”宗旨,坚持改革创新应对风险挑战,不断完

善全产业链模式,推进技术创新,优化市场布局,发挥品牌核心优势,市场营销稳

中向好,综合实力再上新台阶。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汇报如下:

     一、2020 年度工作情况回顾

     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63,605.06 万元,同比增长 16.3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 15,171.21 万元,同比增长 22.4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3,688.87 万元,同比增长 30.83%。

          图 1 :2016 年至 2020 年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单位:万元)


          70,000                                                 63,605
          60,000                                        54,676
                                           51,145
          50,000

          40,000             36,996
                    31,488                                                        营业收入
          30,000
                                                                                  净利润
          20,000                                                      15,171
                                               10,765       12,390
                         8,098     8,888
          10,000

               -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一)全力以赴稳市场,产品销售逆势增长

     1、坚持“名医、名药、名店”发展模式,多渠道促进销售。寻找新资源、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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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新渠道,设计新产品。积极培育新市场,重视大客户开发,正式启动寿仙谷优选

小程序;拓展线上、线下多元化营销模式,开展铁皮枫斗颗粒、灵芝孢子粉等特殊

时期线上关爱客户活动,举办老客户才艺秀、基地游及端午、中秋、双 11 等大型

促销活动的线上同步直播,组织全省临床专家代表和中药房药师代表进行精准科普,

开展线上线下的客户宣导和内部培训,公司企业形象和产品知名度进一步提升。

       2、第一时间捐献高品质产品助力疫情防控。从大年初一开始紧急行动,累计

向浙江援鄂医疗队,杭州、上海、湖南等一线医疗机构、海外华侨等累计捐赠 27

批次、总价值超过 1000 万元的灵芝孢子粉、铁皮枫斗颗粒等产品,助力提高免疫

力抗感染、增强体质、缓解疲劳、抗击疫情。

       3、在危机中育新机,于变局中开新局,提升公司产品知名度。疫情突如其来,

加强对中医药保健功能、寿仙谷灵芝孢子粉、铁皮石斛系列产品提高免疫力功效、

寿仙谷全产业链标准化体系的宣传。积极主办、参加各类会议与活动,开展宣传与

科普教育,树立公司高品质形象,为全年产品销售收入的有效增长奠定了良好的基

础。


                        表 1 :2020 年公司主要会议活动一览表


         序号                         会议活动名称

           1     “第五届全国健康文化大会暨中医药抗疫创新高端对话论坛”

           2     中医药抗新冠肺炎国际交流会议

           3     中华中医药学会全国临床中药学学术年会

           4     长三角健康峰会暨中医药博览会

           5     上海市从业中医药工作 50 年人员评选表彰活动

           6     “浙江省中医药学会膏方分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学术年会”

           7     浙江省药学会“中药材真伪鉴别大会”

           8     中国中药协会“浙产名药展览”大会

        4、着力推行阿米巴市场管理体系改革,打好市场发展基础。公司传统板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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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销售管理实现营销中心一体化,中心资源和浙江大区经验得到有效发挥。加强市场

 预算及费用管理、条码效期管理和市场资产管理,市场运转状态良好,总体效益有

 所提升。立足长远,寻求稳健发展,聚焦布局灵芝孢子粉片剂为主打产品的全国市

 场体系,争取实现全国市场销售突破,努力达成寿仙谷品牌全国化,助力寿仙谷“腾

 飞”发展。

      (二)持之以恒抓创新,产业优化步伐加快

      1、新产品研发进展顺利。保健食品取得寿仙谷牌灵芝孢子油软胶囊等 2 款注

 册批件,维生素 AD 软胶囊等 7 款备案证书。寿仙谷牌铁皮石斛含片等 6 款产品通

 过绿色通道申报完成现场核查。围绕“一芝一斛一花”(指:灵芝、铁皮石斛、西

 红花)等名贵珍稀中药原料,开发新零售系列产品,其中 13 款已经正式上市、8 款

 完成中试规模生产。特色药食同源及其功能健康食品开发、特殊人群营养健康食品

 研发等顺利推进。经典名方开发已取得 10 个品种物质基准研究资料,完成物质基

 准的制备工艺实验室复核。灵芝、铁皮石斛药食同源申请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局受理并批复补充申报资料。

                        表 2:2020 年公司注册、备案的保健食品清单

产品名称                           产品类别   备案人/注册人   备案号/注册号


寿仙谷牌灵芝孢子油软胶囊           保健食品   寿仙谷药业      国食健注 G20200107


武香牌破壁灵芝孢子粉               保健食品   寿仙谷药业      国食健注 G20200383


寿仙谷牌维生素 A 维生素 D 软胶囊   保健食品   寿仙谷药业      食健备 G202033000195


寿仙谷牌维生素 K 软胶囊            保健食品   寿仙谷药业      食健备 G202033000193


寿仙谷牌钙镁片(草莓味)           保健食品   寿仙谷药业      食健备 G202033000827


寿仙谷牌维生素 C 维生素 E 咀嚼片
                                   保健食品   寿仙谷药业      食健备 G202033000875
(柠檬味)


寿仙谷牌维生素 C 泡腾片(蓝莓味) 保健食品    寿仙谷药业      食健备 G202033000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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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仙谷牌维生素 C 泡腾片(甜橙味) 保健食品        寿仙谷药业        食健备 G202033001874


寿仙谷牌钙维生素 D 维生素 K 片        保健食品    寿仙谷药业        食健备 G202033001934


      2、标准制订再上台阶。主导制定《干制铁皮石斛花》、《干制铁皮石斛叶》省

 级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并顺利发布,推动铁皮石斛的花、叶列入食品原料。《灵芝

 孢子粉水提取物》等 3 项团体标准顺利发布;《道地药材标准汇编》正式出版并在

 全国发行。参与制定的灵芝、杜仲、三七粉 3 个品种“全国中药炮制规范草案”成

 功公示;取得铁皮石斛、鲜石斛、干石斛、蒲公英 4 个品种“全国炮规”的制定权。

 浙江省商贸流通标准化良好行为示范企业创建通过评审。报告期内,共开展 38 项

 标准研究工作。

                      表 3 :2020 年开展的标准研究工作(单位:项)

                          中医药标准                  2020 年开展数量

                              国际标准                         1

                              国家标准                         11

                              地方标准                         5

                              行业标准                         4

                              团体标准                         17

                               合计                            38

      3、知识产权硕果累累。申请专利 9 项,授权专利 8 项,其中:发明专利 3 项,

 实用新型专利 3 项,外观专利 2 项;成功选育中药材新品种 2 个,“仙芝 3 号”和

 “寿菊 1 号”通过浙江省农作物品种认定委员会现场考察,首次实现一年认定 2 个

 品种的飞跃。新申请国家植物品种权 3 个,授权 1 个。首次获得知识产权贯标体系

 认证。

      4、质量管理持续改进。全面实施 CNAS 管理体系。灵芝首次获得国家道地药

 材认证。“一芝一斛一花”基地与产品取得中国、欧盟、美国、日本有机复认证,

 灵芝、铁皮石斛“三无一全”品牌品种通过专家现场复审。全年完成检验项目 26715

 个,计划完成率为 107.8%。所有产品出厂质量指标合格率 100%,主管部门抽检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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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指标合格率 100%。

     (三)聚焦前沿拼项目,行业引领勇立潮头

     1、科技项目奖励再添新绩。公司获评“浙江省优秀发明单位”。《主导制定中

医药灵芝、铁皮石斛国际标准》荣获“2020 年浙江省标准创新贡献奖”。“第三代灵

芝孢子粉去壁关键技术及其应用”获评浙江省优秀转化项目。与浙江大学合作正式

启动寿仙谷省级博士后工作站,入站博士后获金华市青年科技奖。

     2、科技攻关项目实施稳步推进。进一步从种质资源收集、良种良法研究、新

产品开发、质量标准研究、药理药效和临床研究等全产业链关键技术开展攻关,全

年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高达 7.62%。本年度新申报项目 12 项,已批准立项 9

项,其中:科技项目 2 项、农业项目 5 项、技改项目 1 项、标准项目 1 项;验收项

目 4 项;内部新立项项目 16 项;累计在研项目 69 项,其中外部项目 10 项。

                     表 4: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与占比(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研发费用                  4,848.50              3,941.95                3,366.69

     营业收入                  63,605.06             54,675.85              51,145.19

     占收入比                   7.62%                 7.21%                   6.58%

     3、产学研合作项目持续深化。本年度新签订产学研合作开发合同 20 项,在研

项目 45 项。公司“一站二联盟三院六中心”运行良好,省珍稀植物药工程技术研

究中心周期性考核获得优秀,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获得优秀。寿仙谷省级重点农业

企业研究院基本完成建设。

                             表 5: 2020 年公司部分产学研合作项目

                  合作单位                                       研究内容

                                                 去壁灵芝孢子粉改善年龄相关心血管功
美国梅奥医学中心
                                                 能不足的药效和作用机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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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D-1 蛋白在去壁灵芝孢子粉介导的免疫
美国韦恩州立大学
                                          调节和肿瘤治疗中的作用研究

                                          共建“张伯礼智慧健康创新实验室”,开
“人民英雄”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张伯
                                          展新概念智能诊疗、健康证据智慧云平
礼院士
                                          台、中医药知识图谱等前沿研究

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灵芝孢子粉抗衰老的分子机制研究

吉林农业大学李玉院士团队                  灵芝育种技术研究

                                          以灵芝和石斛为切入点,开展重大科学问

中华中医药学会                            题“调节人体免疫机制的中医药机制是什

                                          么?”的研究

                                          灵芝孢子中药药性及扶正固本抗肿瘤实
北京中医药大学
                                          验研究

                                          设立“寿仙谷中医药生命健康基金”,开
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浙江大学医学院
                                          展去壁灵芝孢子粉在良性甲状腺结节中
康复医学研究中心
                                          的有效性和安全性临床研究

湖南中医药大学及其第一附属医院、第
                                          灵芝孢子粉干预亚健康失眠临床研究
二附属医院

                                          去壁灵芝孢子粉改善结肠癌术后患者化
天津南开医院
                                          疗耐受性及防术后复发转移的临床研究

                                          去壁灵芝孢子粉在非小细胞肺癌、乳腺

                                          癌、大 B 细胞淋巴瘤、卵巢癌、胃癌的
浙江省抗癌协会、浙江省肿瘤医院、浙
                                          治疗中,与抗肿瘤药物联用,达到增效减
江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浙江大学附属第
                                          毒、扶正固本、增强免疫力,抑制肿瘤生
二医院、浙江省中医院
                                          长转移、改善症状、提高生活质量、延长

                                          生存期、延缓耐药等作用的临床研究

                                          去壁灵芝孢子粉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
浙江省医学科学院安全评价中心
                                          (亚慢性、慢性安全性评价研究)

     (四)多措并举夯基础,激发企业内生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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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产品稳定性持续提升。严格生产工艺流程、内控指标要求。组培苗全年污

染率 2.18%,比去年降低 27%;基地生产持续提效,亩均产值、土地利用率与上一

年持平,人工效能较上一年持续增加 0.78%,保质保量完成铁皮石斛、灵芝等 7 款

主要种植品种的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公司生产需求任务,确保产品按时保质供应,

全年生产产品 980 余批次,产值提升 58%,人均效能增长 59.51%;实施了抗高温

灵芝品种选育、林下仿野生种植等项目,开展了水空调控制板定时功能探索。

     2、工程建设稳步推进。新建及在建工程项目共计 18 个,已竣工或验收交付使

用项目 10 个。新建灵芝智能化大棚 10659 平方米,实施 3 个灵芝基地的智能化改

造并通过验收,达成“五智”(指:智慧用水、智慧用电、智慧监管、智能控制、

智慧追溯)的预期目标。洋垄大健康产业园一期土建工程完工;完成 1500T/D 污水

处理站建设安装工程、中药材仓库 1600 平方米冷库建设安装工程,并通过验收,

完成饮片车间净化工程建设、固体制剂车间工艺平面图纸的确认以及设备采购的招

标工作、物流仓储系统的对接、参观通道的规划、自动化智能化系统的同步推进。

     (五)圆满发行可转债,切实保障资金需求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658 号)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9 日

公开发行了 36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36,000 万元,按

面值发行,期限 6 年。本次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寿仙谷健

康产业园保健食品建设项目。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180 号文同

意,公司 36,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7 月 7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

交易,债券简称“寿仙转债”,债券代码“113585”。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顺利发

行,有力保障了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

     (六)对标先进优结构,企业文化厚积薄发

     1、人才强企再添活力。全面对标学习行业先进企业,继续实施“三强三高二

比拼”(指强业务、强执行、强协作,高责任、高质量、高效率,比业绩、比贡献)

活动,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能力提升、“四鹰计划”(指雏鹰、飞鹰、精鹰、雄鹰

员工培训计划)实施细则,举办基层管理者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培养“后继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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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梯队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加强新进员工企业文化知识培养,实行员工转正集

体汇报考察谈话机制,员工队伍建设稳定发展。10 人获评高、中、初级职称,一大

批新人在公司获得锻炼成长成才,为人才的储备和培养注入了新的活力。

     2、加强内控再接再厉。梳理、充实、完善公司制度和员工岗位目标责任制,

建立部门、员工定期汇报述职制度,试行员工工作量数据化,进一步完善细化公司

绩效考核机制,部门工作效率有了明显提升。不断完善财务核算体系与业务流程,

财务监控优化增强;加强安全环保、资产、车辆、档案等管理。信息化建设稳步推

进。二期英克销售管理、泛微 OA 系统、浪潮 GS 管理等项目进展顺利。浙江省重

合同守信用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珍稀植物药研究院、职业健康体系、环境管

理体系通过复审。深入开展新华社民族品牌工程合作项目,官微每周推送六篇微信,

配合官网积极宣传企业文化、突出业绩、品牌特色、核心优势。

     3、群团组织再创佳绩。开展宣传阵地建设,参与省文明单位复评,创建金华

市、武义县巾帼文明岗,积极配合企业做好疫情期间体检和环境消杀,组织献爱心

捐款活动,公司党、工、团、妇等组织为公司凝心向上起到了积极引领作用。公司

党总支获评金华市先进基层党组织、县开发区先进基层党组织,获得首届两新党建

品牌创建大奖。公司董事长李明焱获评中国医药教育协会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

人、浙江省科协百名科技追梦人、浙商总会防疫抗疫贡献奖、金华市红十字工作先

进个人等荣誉。王瑛常务副总经理获评中国医药教育协会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

人、浙江省巾帼建功标兵、金华市三八红旗手;基地党支部书记朱卫东荣获“全国

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七)重德诚善做好药,百年老号彰显担当

     寿仙谷积极践行“健康中国”的国家战略、履行社会责任的大爱表现,得到了

医药专家、业界同行以及社会各界和民众的广泛赞同和美誉。各级领导、业内大咖、

专家学者纷至沓来。报告期内,公司被授予多项荣誉称号。寿仙谷第三代去壁灵芝

孢子粉荣获“免疫力高品质产品”、“浙江伴手礼”、中华老字号“最具影响力品牌”

等荣誉。“武义寿仙谷中药炮制技艺”与“寿仙谷养生系列产品”分别获得“金华好传

承”、“金华好手礼”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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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 6 :2020 年公司荣获的部分荣誉

        序号                                  荣誉名称

          1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20 年浙江省标准创新贡献奖”。

          2                  浙江省发明协会        浙江省优秀转化项目。

          3                    中国红十字会        中国红十字奉献奖章

                      全国工商联医药业商会           中药材基地共建共享联盟
          4
                       药材品种灵芝实现优质道地十佳规范化种植企业

          5                  中国医药教育协会“年度建设先进单位”

          6         连续第三年度荣登“中华民族医药百强品牌企业”榜单

          7          浙江省中药材产业协会           浙江省中药材行业先进基地

          8            浙江省老字号     年度优秀创新企业、金牌老字号

                                     浙商总会世界健康大会
          9
                         -特别奉献,浙江骄傲——十大抗疫先行企业

          10       浙江省社会责任促进会            浙江省企业社会责任标杆企业

          11                 《浙商》全国理事会        大爱浙商抗疫英雄

          12           浙江省工商联     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浙商企业

          13                 浙江省红十字会        “人道功勋捐赠单位”

          14                 浙江省发明协会        “发明研学示范基地”

          15                 浙江省消费者协会        首届浙江特色伴手礼

          16         浙江日报/浙江省消协       “70 年 70 品美好生活品牌

          17             浙江省中药材产业协会          浙江省十大药膳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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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金华市人民政府      金华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

          19             金华市科协     金华市抗疫先锋院士专家工作站

          20                    金华市红十字会      突出贡献捐赠单位

          21                       金华市红十字会      人道功勋奖

          22                 金华市农业局、旅游局      农旅融合示范基地

          23                  金华市消费者协会        消费者信得过单位

          24                  金华市委宣传部       金华市消费品牌 50 强

          25                 武义县人民政府    武义县电子商务示范企业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召开年度股东大会 1 次,临时股东大会 1 次。召开董事会会议 10

次,审议议案 41 项。会议信息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董事会严格执行股东大会所做出的各项决议。对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担保等事项,董事会对执行情况及时进行关注,保障公司规范治理和运

营。

     公司及时接听并妥善答复媒体与投资者的来电,每日关注 E 互动平台,对投资

者提出的问题都及时进行了答复。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参加了浙江辖区上市公

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与投资者进行“一对多”形式的沟通和交流,广泛听

取了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准确的回答了投资者的疑问与关切,公司还积极

参加证券公司组织的策略会,到基金公司进行反路演,主动与投资者进行深度交流,

提升公司的品牌美誉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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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公司发展战略与 2021 年工作计划

     公司到 2035 年的远景目标是:以稳健高效高质量发展为总目标,深耕主业,

对标先进,科研引领,行稳致远,不断深化产业链、信息链两链创新,持续推进一

产、二产、三产全产业链深度融合,建成生态高效道地药材栽培、健康生物新材料

智能制造、有机国药科创文创、健康商旅未来社区“四个综合体”,实现研发、生

产、营销、资本运营的全面突破。

     2021 年,公司的工作思路是:围绕“打造有机国药第一品牌”总体目标,继续

深入实施“科技立企、市场兴企、管理强企”发展战略,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

结果导向,把全面提高个人能力建设、部门能力的建设作为公司整体经营管理能力

水平的关键,超前谋划、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为实现企业快速、健康、可持续的

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一)精准发力,发挥营销龙头作用,开拓市场新天地

     1、稳定传统板块保“基数”。营销中心要继续围绕公司“名药、名医、名店”

销售战略,牢牢把握国家“健康中国”战略实施和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生活追求提升

的契机,充分借助各专业协会、院线、老字号、医生和媒体资源,通过策划系列持

续不断的会展、宣传、培训、基地观光及其他活动,全力宣传中医药文化和寿仙谷

产品高端高效高品质形象,进一步提升寿仙谷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加强电子商

务建设和网络营销模式的多元化组合,巩固行业领先地位。

     2、重视经销板块争“腾飞”。围绕滋补养生领域领导品牌目标,及早完成灵芝

孢子粉片品牌体系梳理定位、包装设计,开展经销商遴选,尽快完成国内重要城市

的经销代理门店和公司品牌体验店建设。按照“必要、高效、经济”的原则,开展

全国范围内的品牌宣传,通过对寿仙谷科研技术、学术成果的推广宣传,铸就行业

领军品牌的势能。

     3、筹建寿仙云体系备“长远”。建立寿仙云金融健康营管体系。以服务民众健

康、美丽、长寿为宗旨,加强证券、银行、基金、上市公司及重点股东等金融、企

事业单位与精英人士的交流合作,加强寿仙谷安全、有效、货真价实高质量产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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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推广,助力精英人士健康美好生活。建立大客户健康管理与关爱体系,加强业

务拓展和健康服务能力建设,实现业务拓展和服务效能双提升。进一步梳理体系目

标、任务、职能,完成寿仙云体系架构;集合公司宣传、设计、商旅服务资源,按

市场企划方式进行重组,全面负责公司各项活动的策划、组织、宣传。

     4、强化品牌宣传优“形象”。加强与国家级主流媒体的合作与联系,深挖寿仙

谷品牌文化,做好寿仙谷传承技艺、“安全、高效、高质量”好产品、中药全产业

链体系、临床医案、学术推广、标准制定等优势的宣传。举办“浙产名药大会”、“灵

芝文化节”等活动,强化圈层传播,建立完善公司参与各协会、商会等社团资源的

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寿仙谷上市公司公众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5、规范市场监管保“有序”。致力“制度统一、守规有序、互相竞争、互为促

进”的市场秩序,建立健全市场货物与资金安全问责机制、市场窜货管理制度、市

场要货计划报送审核流程、市场费用支出审核流程,严格执行价格管理制度,成立

市场监督管理小组,加强对市场制度执行情况的审计监管,确保公司资金、产品安

全。

     (二)精华绽放,巩固研发领跑地位,提升产品新优势

     1、加大科研项目研究及成果申报。完成“仙斛 4 号”品种申报;申报省部级

科技一等奖或国家科技二等奖 1 项;申请专利 20 项以上,授权 5 项以上;争取获

得国家级平台 1 项、省专利示范企业 1 项;牵头立项省科技项目 1 项以上,农业项

目 2 项以上,技改项目 2 项以上。继续开展 29 个标准的研究,其中国际标准 1 个、

国家标准 6 个、行业标准 3 个、地方标准 3 个,争取发布标准 6 个。在 SCI 等核心

期刊上发表论文 15 篇,出版论著 4 部。

     2、深化临床试验研究与应用产学研合作。进一步加大寿仙谷植物药研究院的

投入与建设,以“全球视野、国际标准”,通过医学、药学与数字科技的深度融合,

努力把“张伯礼智慧健康创新实验室”与寿仙谷植物药研究院建设成为国内外知名

的现代中药研究机构,使之成为在国际上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基础研究和产业化应用

平台,聚集一流学者和培养拔尖人才的创新中心;加大与临床机构合作,联合开展

去壁灵芝孢子粉等产品在各类肿瘤治疗中,与抗肿瘤药物联用,达到增效减毒、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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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固本、增强免疫力,抑制肿瘤生长转移、改善症状、提高生活质量、延长生存期、

延缓耐药等作用的有效性和安全性临床试验、积极开展真实世界的药物疗效评价,

重视临床应用案例收集,确保案例收集的完整性及相关资料的准确性,为市场营销

提供科学、可靠、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开展临床导向的生物育种研究。

     3、加快保健食品开发注册。完成清可宁颗粒、维生素矿物质片等注册制、备

案制产品的申请,结合春季平补、夏季清补、秋季润补和冬季温补的中医理论,研

发安全性好、营养价值高的膏剂类产品 5 款以上;继续开展抗肿瘤中药复方新药药

效研究。

     4、推进公司产业化研究。验证灵芝孢子粉乳化破壁工艺,研究灵芝三萜提纯

工艺、人参须提取纯化工艺,提高灵芝酸单体制备利率与效率。持续推进 CNAS 管

理体系优化有效运行,争取获批 CNAS 认可证书。整合药品 GMP、保健食品 SC、

GAP、有机产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完善提升中药种苗、种植、采收、加工、储存、

运输、销售、临床应用的全产业链数字化追溯体系,开展产品质量全程保障体系平

台建设。

     (三)精耕细作,增强原料保障能力,扩充基地新产能

     1、灵芝生产工厂化。加快灵芝工厂化栽培研究,做深做细,推动灵芝工厂化

栽培高质量发展,实现灵芝全天候栽培、全景式展现,一年四季可生产、可参观。

积极拓展有机循环栽培模式,探索药稻花茶生态循环系统,争取申报国家级重要农

业文化遗产。

     2、育种栽培标准化。完成铁皮石斛种质资源圃整改及品种权认定工作。建立

标准化、规范化流程,保证产品质量,铁皮石斛种苗组培全年污染率控制在 3.0%

以内、十天污染率控制在 2.0%以内。农残、重金属外检 100%合格。

     3、基地管理智能化。以 5G、人工智能等技术为依托,以“五智”大棚为抓手,

建立集智能感知、智慧栽培、自动监控为一体的“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中药生

态标准化栽培基地。

     (四)精益求精,深挖智造内存潜力,赋能加工新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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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1、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引进专门人才,加强项目设计合理性与经济性审查分

析;加强施工方案的编制工作,加强项目质量、安全、进度监管,确保项目按照时

间进度保质保量地顺利推进。寿仙谷大健康产业园保健食品一车间投入试生产,二

期工程年内完成二层以上,三期工程提前至年内开工建设。

     2、加大规划修编力度。协助政府完成寿仙谷大健康产业园控规修编,启动概

念性规划编制;完成有机国药基地(源口)3A 景区提升方案设计、健康生物产业

园(洋垄)旅游规划,擎画产业发展新蓝图。争取新受让现代生物医药材料制造车

间、灵芝工厂化栽培车间、员工人才公寓工业综合体用地。为建设以“一芝一斛一

花”为基础,集药品、保健品、食品、有机农产品和休闲养生旅游、康养保健医疗

为一体的产业集群打好基础。

     3、加强产品“智造”力度。合理安排产品生产计划,严格生产工艺规程,降

低生产能耗,加强生产偏差管理,提高要货准确率以及市场销售数据的分析,加强

物流的跟踪与管控,提高市场满意度,确保各体系的有效运转,提升企业劳动生产

率,保障产量、质量安全达标,企业亩均产值、税收、人均产值、利润、收入均达

到同行业前列。

     (五)精进勇猛,激发团队干事活力,树立队伍新气象

     1、把人才培养作为年度重点工作。针对人才市场竞争激烈、企业用工普遍短

缺现象,完善具有竞争力的薪酬体系,专业骨干按同行业领域一流、管理岗位武义

重点企业一流原则定薪;鼓励部门、员工引进人才。探索用才、育才、留才工作机

制,以事业、感情、待遇留人,加强员工归属感。以“三强三高二比拼”和“四鹰

计划”活动为突破口,探索建立独具特色的寿仙谷人力资源管理模式。落实“师徒”

制度,实施技能培训考核行动,健全内部人才培养机制。推行阶梯式晋升岗位,逐

步实现团队年轻化、高素质化目标。

     2、优化提升公司绩效考核制度。倡导“高效高薪”,根据其业绩、效率、负荷

拉大薪酬差距,调动员工的工作热情、工作主动性。强化公司效能建设,修改完善

公司绩效考核办法,设立员工工作量表,作为员工工作效率、设岗定薪的衡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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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3、确保内控体系有效运行。严格执行内控管理体系构建、评价监督、落实整

改、持续优化的闭环管理。建立日常工作问题清单制度,坚持问题导向,堵塞管理

漏洞,防范各类风险。落实三会制度,加强舆情监管,深入推进全面预算管理,强

化内部审计、产品成本核算、税务风险管控。做好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工作,提升

资源运作效率。进一步推进公司行政管理、后勤保障;加强资产管理、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确保全年无重大安全生产、环境污染事故。

     4、高标准提升公司信息化建设。坚持以全产业链“智能化”、“信息化”、“物

联网”发展中的需求和问题为导向,以创新引领发展,完成公司信息化规划、智能

化生产规划和寿仙云销售平台系统规划。以大健康产业园智能制造为主要载体,稳

步开展相关智能技术、先进技术及配套软硬件系统与智能化解决方案的应用。发挥

公司信息化平台优势,推进浪潮 ERP 二期项目全面上线,实现平台数据互通、互联、

互校。进一步规划、建设、完善公司数字化体系。及时做好数据统计分析,为经营

决策提供数据支撑,有效提高工作效率。

     5、支持党工青妇组织助力企业发展。办好企业党建、群团活动中心,继续支

持开展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文化活动,满足员工文化需求,凝聚人心。强化争先

创优,营造比学赶超的氛围,奋力打造最佳实践、争做领跑者,以高质量的工作推

进高质量的发展。增强履行社会责任的能力,积极参与公益活动,营造敬业高效、

团结协作、和谐向上的良好氛围。

     实干托起梦想,奋斗成就未来。新征程已经开启,新使命重任在肩。公司全体

员工将一如既往发扬寿仙谷的劳模精神、工匠精神,不用扬鞭自奋蹄,对标对表,

抓铁有痕,以更加顽强拼搏的工作精神和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奋力谱写寿仙谷高

质量发展新篇章,为全面实现公司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为民众的健康、美丽、

长寿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审议。


                                  汇报人: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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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20 年度,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和《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

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

职权,践行诚信义务和勤勉义务,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公司监

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十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0 年 1 月 17 日,监事会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出权益的议案》。

     2、2020 年 4 月 1 日,监事会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度工作报告》、《浙江寿仙谷医药股

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浙

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案》、《浙江寿仙谷医药

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公司申请 2020 年度综合授信额

度及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

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中药饮片生产线建设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浙江寿仙谷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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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3、2020 年 4 月 27 日,监事会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

     4、2020 年 6 月 4 日,监事会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明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关于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5、2020 年 6 月 22 日,监事会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或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6、2020 年 7 月 6 日,监事会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

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7、2020 年 8 月 24 日,监事会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浙江寿仙

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2020 年 9 月 27 日,监事会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9、2020 年 10 月 27 日,监事会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10、2020 年 12 月 24 日,监事会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规范运作情况、财务状况、信息披露情况、关联

交易事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股权激励计划、再融资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了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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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并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监事会对于公司规范运作情况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

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公司监事积极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

会会议,并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定期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对公

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和决议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高级

管理人员对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进行了及时有效的监督。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运作规范,勤勉尽职,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未发生违

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

在执行职务期间履行了诚信义务和勤勉义务,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未发现存在滥用职权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与侵害员工

权利的情形。

     (二)监事会对于公司财务状况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对公司财务结构、财务状况及财务成果等方面进行了认真、

细致的检查,审核了公司的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并与公司财务人员以及

外部审计机构人员进行了及时有效的沟通。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控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较为规范和完善,财务报告的编制

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意见真实、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监事会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认真审

阅相关议案和资料的基础上,对 2020 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以合理的谨慎态度

进行了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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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

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监事会对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经监事会审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监管部门有关法律、法规等规范

性文件及企业发展的客观需求,建立并完善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公司业务活

动的正常、有序开展。公司现行内控制度设计合理,符合我国法规和有关部门的监

管要求,符合目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在公司管理的关键环节发挥了较好的控

制与防范作用。

     监事会成员审阅了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的立信审字[2021]第 ZF10087 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认为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

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环节,起到了较

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维护了公司

及股东的利益,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规范有效,公司内控制度运作不存在重大缺

陷或异常。

     (六)监事会对信息披露工作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公平

的披露信息,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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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重大遗漏,未发生违反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的情形。

     (七)监事会对股权激励计划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回购注销部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出权益

等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与考核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三、监事会 2021 年度工作计划

     2021 年,监事会将根据《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按照监管单位的要求,发挥

各监事的专业知识和能力,继续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的发展动态

和经营状况,结合国家经济形势和行业变动情况,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意见建议,

配合并支持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开展工作,促使公司在稳健经营中更好更快的发展。

为维护股东利益,加强公司治理,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审议。




                                    汇报人: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5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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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度财务报表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

财务状况及 2020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对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20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3,605.06 万元,同比增加 16.33%,实现净利润

15,171.21 万元,同比增加 22.45%,具体财务决算指标如下:

     一、2020 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增减比
      主要财务指标            2020 年度/末 2019 年度/末        增减额
                                                                         率(%)
流动资产                         92,280.32        60,296.83    31,983.48   53.04
存货                              9,937.75        11,009.49    -1,071.74   -9.73
预付账款                          1,592.12         1,161.22       430.90   37.11
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进
                                   393.03            524.49      -131.46       -25.06
项税额
流动负债                         16,469.45        14,645.10     1,824.35    12.46
流动比率(倍)                          5.60              4.12        1.49    36.09
速动比率(倍)                          5.00              3.37        1.63    48.56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17.00%             7.60%      不适用      9.40
资产负债率(合并)                  21.96%           12.55%       不适用      9.41
存货周转率(次)                        1.01              0.75        0.26    35.09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9.02              8.19        0.83    10.18
综合毛利率                         83.39%           84.38%       不适用     -0.99
利润总额                         15,370.17        12,499.42     2,870.74    22.97
利息支出                          1,171.61            97.90     1,073.71 1,096.75
无形资产摊销                        463.76           373.54        90.22    2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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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1,136.29            802.45      333.83        41.60
折旧                           3,869.75          3,730.38      139.37         3.74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
                              22,011.58         17,503.70    4,507.88        25.75
元)
利息保障倍数(倍)                 14.12            128.68       -114.56      -89.03
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
                              25,635.86         20,791.82    4,844.04        23.30
额
股本                          14,801.06         14,387.16      413.90         2.88
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
                                   1.73              1.45         0.28       19.85
量净额(元)
净资产                       132,630.61        117,246.95   15,383.66        13.12
每股净资产(元)                     8.96              8.15        0.81         9.96
     1、2020 年末公司的流动比率为 5.60 倍,较 2019 年 4.12 倍增加 1.49 倍,增幅

36.09%;2020 年末公司的速动比率为 5.00 倍,较 2019 年 3.37 倍增加 1.63 倍,增

幅 48.56%,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收入增加,货款回笼

及时、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归还短期借款等共同影响所致。

     2、2020 年母公司的资产负债率 17.00%,较 2019 年 7.60%增加 9.40%,2020

年合并报表的资产负债率 21.96%,较 2019 年 12.55%增加 9.41%,主要系报告期内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付债券同比增加 1.88 亿元。

     3、2020 年存货周转率 1.01 次,较 2019 年 0.75 次提高 0.26 次,主要系营业成

本增加所致。

     4、2020 年应收账款周转率 9.02 次,较 2019 年 8.19 次增加 0.83 次,主要系公

司营业收入较 2020 年增加 16.33%所致。

     5、2020 年度综合毛利率 83.39%,较 2019 年度 84.38%降低 0.99%,主要系本

期公司灵芝孢子粉类产品单位生产成本上升所致。

     6、2020 年度公司的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73 元,较 2019 年

度的 1.45 元增加 0.28 元,增幅 19.85%,主要系销售回款增加所致。

     7、2020 年度的每股净资产为 8.96 元,较 2019 年度每股净资产 8.15 元增加 0.81

元,增幅 9.96%,主要系经营积累和 2020 年度公司确认本期股权激励费用而增加资

本公积等共同影响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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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2020 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状况

     2020 年末公司合并资产总额 169,958.30 万元,负债总额 37,327.69 万元,公司

所有者权益 132,630.61 万元,合并资产负债率为 21.96%。


                                                                             单位:万元

                                                                          增减幅度
           项目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增减额
                                                                            (%)
 货币资金                     66,924.83          20,562.38    46,362.46       225.47
 交易性金融资产                5,000.00          19,850.00   -14,850.00       -74.81
 应收账款净额                  7,007.23           6,284.23       723.00        11.51
 应收款项融资                  1,172.17             562.11       610.06       108.53
 预付账款                      1,592.12           1,161.22       430.90        37.11
 存货                          9,937.75          11,009.49    -1,071.74        -9.73
 其他流动资产                    393.03             642.41      -249.38       -38.82
 长期股权投资                    584.51             369.30       215.21        58.2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6,118.70           6,757.51      -638.82        -9.45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1,508.97           2,000.00      -491.03       -24.55
 在建工程                     15,585.93           8,400.85     7,185.07        85.53
 长期待摊费用                  2,773.02           2,851.24       -78.22        -2.74
 其他非流动资产                  104.50             550.59      -446.09       -81.02
 短期借款                             -           1,000.00    -1,000.00      -100.00
 应付账款                      9,018.34           2,600.11     6,418.23       246.85
 预收款项                             -             498.15      -498.15      -100.00
 合同负债                        771.52                  -       771.52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659.80             717.24       -57.44        -8.01
 其他流动负债                  2,997.87           6,860.35    -3,862.48       -56.30
 递延收益                      1,612.08           1,652.88       -40.80        -2.47
 其他权益工具                  4,350.95                  -     4,350.95      不适用
 股本                         14,801.06          14,387.16       413.90         2.88
 资本公积                     76,881.68          63,356.13    13,525.55        21.35
 其他综合收益                  2,404.68           2,993.54      -588.86       -19.67
 盈余公积                      6,710.40           5,853.69       856.71        14.64
 未分配利润                   46,894.20          37,516.78     9,377.42        25.00
     1、2020 年末公司货币资金 66,924.83 万元,较 2019 年末 20,562.38 万元增加

46,362.46 万元,增幅 225.47%,主要系本期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3.6

亿元所致。


                                          29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2020 年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 5,000.00 万元,较 2019 年末 19,850.00 万元

减少 14,850.00 万元,降幅 74.81%。主要系报告期内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所致。

     3、2020 年末公司应收款项融资 1,172.17 万元,较 2019 年末 562.11 万元增加

610.06 万元,增幅 108.53%。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票据增加所致。

     4、2020 年末公司预付账款 1,592.12 万元,较 2019 年末 1,161.22 万元增加 430.90

万元,增幅 37.11%,主要系本期预付广告宣传费所致。

     5、2020 年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 393.03 万元,较 2019 年末 642.41 万元减少 249.38

万元,降幅 38.82%,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增加,留抵进项税额减少所致。

     6、2020 年末长期股权投资 584.51 万元,较 2019 年末 369.30 万元增加 215.21

万元,增幅 58.28%,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追加杭州好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投资 250

万元。

     7、2020 年末在建工程 15,585.93 万元,较 2019 年末 8,400.85 万元增加 7,185.07

万元,增幅 85.53%,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建设中药饮片生产线项目增加所致。

     8、2020 年末其他非流动资产 104.50 万元,较 2019 年末 550.59 万元减少 446.09

万元,降幅 81.02%,主要系报告期内设备达到可使用状态转固所致。

     9、2020 年末短期借款 0.00 万元,较 2019 年末 1,000.00 万元减少 1,000.00 万

元,降幅 100%,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借款到期已归还所致。

     10、2020 年末应付账款 9,018.34 万元,较 2019 年末 2,600.11 万元增加 6,418.23

万元,增幅 246.85%。主要系本期中药饮片生产线项目投入建设款未支付所致。

     11、2020 年末预收款项 0.00 万元,较 2019 年末 498.15 万元减少 498.15 万元,

降幅 100%,主要系本期实行新收入准则之后,已签订合同的不含税预收款项在合

同负债核算,相关增值税金在其他流动负债核算所致。

     12、2020 年末合同负债 771.52 万元,系本期新增科目,本期实行新收入准则

之后,已签订合同的不含税预收款项在合同负债核算,期末累计未兑现销售积分在

合同负债核算。

     13、2020 年末其他流动负债 2,997.87 万元,较 2019 年末 6,860.35 万元减少

3,862.48 万元,降幅 56.30%,主要系报告期内限制性股票部分解禁所致。

     14、2020 年末其他权益工具 4,350.95 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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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所致。

     三、2020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增减额     增减比率(%)
营业收入                       63,605.06      54,675.85       8,929.20           16.33
利润总额                       15,370.17      12,499.42       2,870.74           22.97
净利润                         15,171.21      12,389.53       2,781.68           22.45
扣非后净利润                   13,688.87      10,463.10       3,225.77           30.83
所得税费用                        198.95         109.89          89.06           81.05
销售费用                       26,401.83      23,365.26       3,036.57           13.00
管理费用                        7,236.01       7,910.90        -674.90           -8.53
研发费用                        4,848.50       3,941.95         906.55           23.00
财务费用                            47.87       -207.78         255.65         不适用

     2020 年度营业收入 63,605.06 万元,较 2019 年度营业收入 54,675.85 万元增加

8,929.20 万元,增幅 16.33%。2020 年度利润总额 15,370.17 万元,较 2019 年度

12,499.42 万元增加 2,870.74 万元,增幅 22.97%;2020 年度净利润 15,171.21 万元,

较 2019 年度 12,389.53 万元增加 2,781.68 万元,增幅 22.45%。2020 年度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 13,688.87 万元,较 2019 年度 10,463.10 万元增加 3,225.77 万

元,增幅 30.83%。


     2020 年度销售费用 26,401.83 万元,较 2019 年度 23,365.26 万元增加 3,036.57

万元,增幅 13.00%。2020 年管理费用 7,236.01 万元,较 2019 年度 7,910.90 万元减

少 674.90 万元,降幅 8.53%。2020 年研发费用 4,848.50 万元,较 2019 年度 3,941.95

万元增加 906.55 万元,增幅 23.00%,主要系为增强公司持续发展能力,扩大行业

内技术领先优势,加大了研发投入所致。

     四、2020 年度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万元

                                                                               增减比率
              项   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增减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25,635.86    20,791.82     4,844.04          23.30


                                             31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
                                  71,289.91   63,006.53     8,283.38           13.15
 计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
                                  45,654.04   42,214.71     3,439.33            8.15
 计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8,965.01   -5,389.81   14,354.81          不适用
 量: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
                                  62,014.88   74,908.79   -12,893.90          -17.21
 计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
                                  53,049.88   80,298.59   -27,248.72          -33.93
 计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11,761.59   -5,642.07   17,403.66          不适用
 量: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
                                  35,150.00    2,117.02   33,032.98        1,560.35
 计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
                                  23,388.41    7,759.09   15,629.32          201.43
 计
 四、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
                                  45,754.53    9,759.94   35,994.58          368.80
 额
      1、2020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25,635.86 万元,较 2019 年度

20,791.82 万元增加 4,844.04 万元,增幅 23.30%,主要系随着公司销售收入增加相

应地销售回款增加所致。

      2、2020 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965.01 万元,较 2019 年度-5,389.81

万元增加 14,354.81 万元,主要系本期较上期投资减少所致。

      3、2020 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761.59 万元,较 2019 年度-5,642.07

万元增加 17,403.66 万元,主要系本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筹集资金所致。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审议。


                                    提请人: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6 日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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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以及《浙江寿仙谷

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以 2020 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

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12 元

(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

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以上预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提请人: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6 日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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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五: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021-2023)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

规定的要求,为明确公司对新老股东合理投资回报,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

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利润分配进行监督,特制定《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

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2023)》,内容如下:

     第一条 公司分红回报规划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企业经营发展实际、股东意愿和外

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从而建立对投资者持续、

稳定、科学的分红回报机制,以保证公司股利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二条 公司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一)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每年按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公司可供分配

的利润的 20%向股东分配股利;

     (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

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三)公司优先采用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第三条 公司利润分配的顺序

     公司当年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弥补以往年度的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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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三)提取任意公积金;

     (四)支付股东股利。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是否提取任意公积金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在弥补公司亏损、

提取法定公积金前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前向股东分配利润

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

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第四条 公司未来分红回报的具体政策

     (一)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

配股利,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

行中期利润分配。

     (二)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的具体条件和比例:除下述特殊情况外,公司

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

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公司当年可供分配利润(合并报表口径)的 20%: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2、公司当年经审计资产负债率(母公司)超过 70%;

     3、公司当年实现的每股可供分配利润少于 0.1 元。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

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的 30%,且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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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万元。

     (三)公司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

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由董事会根据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

分红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四)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基于回报投资者和分享公司价

值的考虑,从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公司股价与公司股本规模的匹配性

等真实因素出发,当公司股票估值处于合理范围内,公司可以在在满足上述现金股

利分配的条件下,进行股票股利分配。

     第五条 公司未来分红回报的决策和实施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总经理拟订后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

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

分讨论。利润分配方案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且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

董事表决同意并发表明确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

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制订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

发表审核意见。

     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公告董事会

决议时应同时披露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审核意见,方能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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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通过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

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权利。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接听投资者电话、公

司公共邮箱、网络平台、召开投资者见面会等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现金利润分配方案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股票股利分配方案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公司因出现第四条规定的特殊情况而不按规定进行现金股利分配时,董

事会应就其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

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三)股东大会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决议后的 60 日内,董事会必须完成股

利的派发事项。

       第六条 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的变更

     (一)公司应以三年为周期,根据《公司章程》修订《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

     (二)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

响,或者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方案,必须由董事会进行专项讨论,详细论证说明理由,并

将书面论证报告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必须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第七条 其他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

润的 30%的,不得向社会公众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或向原有股东配售股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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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本应分配的现金股利,以

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第八条 生效、解释、修改

     本规划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本规划

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提请人: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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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六: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
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将《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
告》(全文及摘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请参阅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
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的《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以及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的《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
度报告摘要》。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提请人: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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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七: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案

各位股东:

     在综合考虑市场环境的变化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的需求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以及《浙江寿仙谷医药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
过,公司就 2021 年度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的预计,具体情况如
下:

     1、与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预计

   交易类别           内容                         关联方               预计合同金额(万元)

向关联方采购商      采购商品     浙江寿仙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500
       品           餐饮服务     武义寿仙谷旅行社服务有限公司                                800
                                合计                                                    1,300.00

     2、与其他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预计

     (1)向关联方采购及销售商品

  交易类别           内容                     关联方                  预计合同金额(万元)
向关联方采购
                  采购商品      武义森宝食用菌专业合作社                             1,000.00
    商品
向关联方销售
                  销售商品      金华庆余寿仙谷国药有限公司                            800.00
    商品
                               合计                                                 1,800.00


     (2)在关联方开立账户结算

                                       期初余额     预计本期增     预计本期减少     预计利息收
  交易类别            关联方
                                       (万元)     加额(万元)   额(万元)       入(万元)
在关联方开      浙江武义农村商业        1,031.18     100,000.00       100,000.00           30.00


                                               40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立账户结算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公司系在评估武义森宝食用菌专业合作社所提供产品质量的基础上,综合考虑

了市场价格等因素后,最终确定的采购价格。公司向武义森宝食用菌专业合作社的

采购单价与向非关联方的采购价格相比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公司对金华庆余寿仙谷国药有限公司执行的经销价格与公司对非关联方杭州

胡庆余堂国药号有限公司执行的经销价格保持一致。

     公司在浙江武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结算账户的活期存款利率与同期

金融机构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保持一致。

     公司向浙江寿仙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商品的价格系参考市场公允价格。

     公司向武义寿仙谷旅行社服务有限公司采购餐饮服务的价格系参考市场公允

价格。




     以上预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提请人: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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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八:

关于公司申请 2021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确保公司 2021 年度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根据公司资金预算的安排,公司

及全资子公司金华寿仙谷药业有限公司、武义寿仙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金华康寿

制药有限公司拟向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工商银行武义支行、中国建设银行武义支行、

中国银行武义县支行、中国农业银行武义县支行、招商银行金华分行、兴业银行义

乌分行、宁波银行金华武义小微企业专营支行、中信银行武义支行在内的金融机构

申请总金额不超过 8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及用信额度,并就前述授信及用信额度

授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以自身信用或资产互相担保,期限为两年以内,同时授权公

司总经理或财务总监代表公司办理上述事宜,该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

年内有效。具体如下:

       一、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提供的担保额度

       2021 年度,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提供担保额度 6 亿元,各
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在总额范围内可相互调剂。对外担保额度分配具体如下:

序号       担保单位                     被担保单位                     担保额度

  1         本公司                金华寿仙谷药业有限公司                3 亿元

  2         本公司              武义寿仙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2 亿元

  3         本公司                金华市康寿制药有限公司                1 亿元

       二、全资子公司拟为公司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提供的担保额度

       2021 年度,全资子公司拟为公司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提供担保额度 2 亿元,对
外担保额度具体如下:

序号                         担保单位                被担保单位        担保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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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金华寿仙谷药业有限公司、武义寿仙谷中药
  1                                               本公司         2 亿元
         饮片有限公司、金华市康寿制药有限公司

       上述拟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提供的担保额度根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实际需求
确定,以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提请人: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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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九:

            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2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

审计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认真、扎实地开展审计

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公司 2020 年度支付给审计机构的财务报

表审计费用为 8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30 万元,审计费用合计为 110 万元。



     通过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综合考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提议董事会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

构,负责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以及其他相关审计工作。董事会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年度审计工作的具体情况以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 2021 年

度的审计报酬。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提请人: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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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十: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升法人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结合公司

  发展规划、规范运作的具体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未达标人员回购的 78,600 股限制性股

  票已于 2021 年 4 月 2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注销,

  公司总股本由 143,523,384 股变更为 143,444,784 股,注册资本由 143,523,384.00 元

  变更为 143,444,784.00 元。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原条款                         修订后的条款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
       143,523,384.00 元。                143,444,784.00 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     143,523,384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 143,444,784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
       普通股 143,523,384 股。            普通股 143,444,784 股。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
       十三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      十三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
       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      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
       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      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
 3     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
       以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        当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
       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      会会议决议。
       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三条规

                                        45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定收购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三条规
                                          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
     定收购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
                                          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
     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
                                          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
     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
                                          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
     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
                                          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
     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
                                          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
     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
                                          行股份总额的 10%,并应当在 3 年内
     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
                                          转让或者注销。
     行股份总额的 10%,并应当在 3 年内
     转让或者注销。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
     十三条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
     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
     额的百分之五;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
     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
     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
     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          (十七)决定公司因本章程第二
     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       十三条第(一)项、第(二)项、第
4    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四)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的事项;
                                               (十八)审议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
                                          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七十七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          第七十七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
     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本;                                 本;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
     和清算;                             和清算;
          (三)本章程的修改;                 (三)本章程的修改;
          (四)回购本公司的股票;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
5         (五)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    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
     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          (五)公司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
          (六)公司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    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提供超过公
     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提供超过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担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担      保;
     保;                                      (六)股权激励计划;
          (七)股权激励计划;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    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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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          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
     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          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第一百〇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               第一百〇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
     职权:                                    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
     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 定 公司 的 经营 计划和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
     投资方案;                                投资方案;
          (四)制 订 公司 的 年度 财务预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
     算方案、决算方案;                        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 订 公司 的 利润 分配方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
     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 订 公司 增 加或 者减少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
     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          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
     市方案;                                  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
     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          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
     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决定公司的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            决定公司的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
6    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          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
     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 定 公司 内 部管 理机构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
     的设置;                                  的设置;
          (十)聘 任 或者 解 聘公 司总经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        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
     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          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
     事项和奖惩事项;                          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 订 公 司 的 基 本 管 理        (十一)制 订 公 司的 基 本管 理
     制度;                                    制度;
          (十二)制 订 本 章 程 的 修 改 方        (十二)制 订 本 章程 的 修改 方
     案;                                      案;
          (十三)管 理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事        (十三)管 理 公 司信 息 披露 事
     项;                                      项;
          (十四)向 股 东 大 会 提 请 聘 请        (十四)向 股 东 大会 提 请聘 请
     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 取 公 司 总 经 理 及 其        (十五)听 取 公 司总 经 理及 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汇报并检查            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汇报并检查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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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十六)决 定公司 因《公 司章
     规章、本章程或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授 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五)
     予的其他职权。                   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
         ……                         司股份的事项;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本章程或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授
                                      予的其他职权。
                                          ……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提请人: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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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十一: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发展规划、规范运

  作的具体情况,公司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改内

  容如下:

序号                    原条款                        修订后的条款
           第四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           第四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     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
       使职权。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使职权。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          (十七)决定公司因《公司章程》
 1     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       第二十三条第(一)项、第(二)项、
       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
                                            份的事项;
                                                 (十八)审议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
                                            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五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          第四十五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
       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本;                                 本;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
       和清算;                             和清算;
 2          (三)本章程的修改;                 (三)本章程的修改;
            (四)回购本公司的股票;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
            (五)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    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
       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          (五)公司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
            (六)公司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    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提供超过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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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提供超过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担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担      保;
     保;                                      (六)股权激励计划;
          (七)股权激励计划;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    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
     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     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
     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     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提请人: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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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十二: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议事及决策程序,保障董事会高效、有序运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发展规划、规范运

  作的具体情况,公司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改内容

  如下:

序号                    原条款                              修订后的条款
           第十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十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十七)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              (十八)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
       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十八)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十九)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十九)决 定 公 司 的 经 营 计 划        (二十)决 定 公 司 的 经 营计 划
       和投资方案;                              和投资方案;
           (二十)制 订 公 司 的 年 度 财 务        (二十一)制 订 公 司 的 年 度 财
       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二十一)制 订 公 司 的 利 润 分         (二十二)制 订 公 司 的 利 润 分
       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二十二)制 订 公 司 增 加 或 者         (二十三)制 订 公 司 增 加 或 者
       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          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
 1     及上市方案;                              及上市方案;
           (二十三)拟订公司重大收购、              (二十四)拟订公司重大收购、
       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          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
       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二十四)在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范         (二十五)在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范
       围内,决定公司的对外投资、收购出          围内,决定公司的对外投资、收购出
       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          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
       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二十五)决 定 公 司 内 部 管 理         (二十六)决 定 公 司 内 部 管 理
       机构的设置;                              机构的设置;
           (二十六)聘 任 或 者 解 聘 公 司         (二十七)聘 任 或 者 解 聘 公 司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

                                            51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           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           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
     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二十七)制 订 公 司 的 基 本 管          (二十八)制 订 公 司 的 基 本 管
     理制度;                                   理制度;
          (二十八)制 订 本 章 程 的 修 改          (二十九)制 订 本 章 程 的 修 改
     方案;                                     方案;
          (二十九)管 理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三十)管 理 公 司 信 息 披露 事
     事项;                                     项;
          (三十)向 股 东 大 会 提 请 聘 请         (三十一)向 股 东 大 会 提 请 聘
     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请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三十一)听 取 公 司 总 经 理 及          (三十二)听 取 公 司 总 经 理 及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汇报并检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汇报并检
     查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工             查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工
     作;                                       作;
          (三十二)法律、行政法规、部               (三十三)决定公司因《公司章
     门规章、本章程或公司股东大会决议           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五)
     授予的其他职权。                           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
          ……                                  司股份的事项;
                                                     (三十四)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本章程或公司股东大会决议
                                                授予的其他职权。
                                                     ……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提请人: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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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三:

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部分条款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建立公司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

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公司拟对《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

订。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序号                    原条款                      修订后的条款
                                                 第五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
                                            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
             第五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
                                            股东及关联方使用:
        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
                                                 (一) 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
        东及关联方使用:
                                            司的资金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
             (一) 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
                                            用;
        的资金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
                                                 (二) 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
             (二) 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
                                            融机构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提供
        机构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提供委托
                                            委托贷款;
        贷款;
                                                 (三) 委托控股股东及关联
  1          (三) 委托控股股东及关联方
                                            方进行投资活动;
        进行投资活动;
                                                 (四) 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
             (四) 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开
                                            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
        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
                                            兑汇票;
        票;
                                                 (五) 代控股股东及关联方
             (五) 代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偿
                                            偿还债务;
        还债务;
                                                 (六) 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
             (六) 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
                                            违规提供借款担保;
        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方式。
                                                 (七) 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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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提请人: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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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四: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

人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人之间订立的关联

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国家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序号                    原条款                       修订后的条款
             第九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包括          第九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包括
        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一) 购买或销售原材料、燃         (一) 购买原材料、燃料、
        料、动力;                          动力;
            (二) 购买或销售产品、商品;       (二) 销售产品、商品;
            (三) 提供或接受劳务;             (三) 提供或接受劳务;
            (四) 委托或受托购买、销售;       (四) 委托或受托销售;
            (五) 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五) 在关联人财务公司存
            (六)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   贷款;
        委托贷款、对子公司投资等);            (六) 与关联人共同投资
            (七) 提供财务资助;               (七) 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1         (八) 提供担保;                   (八)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
            (九) 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投资等);
             (十) 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          (九) 提供财务资助;
        (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十) 提供担保;
            (十一) 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十一) 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十二) 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十二) 委托或者受托管理
             (十三) 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    资产和业务;
        移;                                    (十三) 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十四) 签订许可协议;             (十四) 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十五) 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十五) 转让或者受让研究
             (十六) 证券交易所根据实质    与开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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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通过约定         (十六) 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可能引致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           (十七) 其他通过约定可能
        项,包括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公     引致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
        司提供大于其股权比例或投资比例         (十八) 上海证券交易所认
        的财务资助、担保以及放弃向与关     定的其他交易。
        联人共同投资的公司同比例增资或
        优先受让权等;
            (十七) 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
        他交易。
            第十五条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
        生的交易金额在人民币 300 万元以
        上但低于 3000 万元且占公司最近
                                               第十五条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0.5%以上但
                                           生的交易金额在人民币 300 万元以
        低于 5%之间的关联交易协议,公司
                                           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人
                                           产值的 0.5%以上的关联交易,或者
  2     民币 30 万元以上但低于 3000 万元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
        的关联交易,以及公司与关联人就
                                           额在人民币 3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
        同一标的或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在
                                           易, 应当由总经理向董事会提交
        连续 12 个月内达成的关联交易累
                                           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计金额符合上述条件的关联交易协
        议,由总经理向董事会提交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提请人: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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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五: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寿仙谷 2020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2020 年度从公司

获得的报酬情况如下:

       姓   名                职   务           任职状态       税前薪酬(万元)

       李明焱          董事长、总经理             在职                        82.66
       朱惠照          副董事长                   在职                        82.66
       李振皓          董事                       在职                        30.18
       郑化先          董事、副总经理             在职                        70.71
       孙   科         董事、副总经理             离职                        12.81
       徐   靖         董事、副总经理             在职                        26.27


     结合公司上市后工作环境的变化并参考行业薪酬水平,2021 年度独立董事月度

津贴暂不做调整;非独立董事的薪酬拟以 2020 年度薪酬为基础,上下浮动不超过

30%。在会计年度结束后,授权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其与公司签订的

目标责任书考核后发放。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提请人: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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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六: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寿仙谷 2020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 2020 年度从公司实际获得的报酬情况如下:


                                                        任职状
     姓   名                    职   务                                税前薪酬(万元)
                                                        态

  徐子贵       监事会主席                              在职                        25.90

  邹方根       职工代表监事                            在职                        12.21

  胡凌娟       监事                                    在职                        13.71


     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并参考行业薪酬水平,2021 年度公司监事的的薪酬拟

以 2020 年度薪酬为基础,上下浮动不超过 30%。在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监事

会依据其与公司签订的目标责任书考核后发放。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提请人: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5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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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七:

           关于提名王如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各位股东:

     因个人原因,王雪先生于 2021 年 1 月 11 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辞呈,辞去公司

独立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委员职务。王雪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鉴于王雪先生辞任后,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少于法定最低人数,王雪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直

至改选出的独立董事就任。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

公司董事会拟提名王如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如伟先生简

历如下:

     王如伟,男,1967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浙江医科大

学药学系本科毕业,工商管理硕士,日本国立岛根大学医学博士,执业药师,教授

级高级工程师。曾任浙江丽水市人民医院业务副院长,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董事、副总裁、总裁。现任国家药典委员会委员、浙江中医药大学博士生

导师、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王如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

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

立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的情况。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提请人: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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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八:

           关于提名刘国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各位股东:

     因个人原因,孙科先生于 2020 年 7 月 23 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辞呈,辞去公司

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副总经理职务,孙科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

事会之时起生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
公司董事会拟提名刘国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刘国芳女士
简历如下:

     刘国芳,女,1976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浙江大学法律
本科,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武义县王宅镇要巨小学教师、武义县城关城市信用社
信贷科副科长、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助理。2013 年
12 月至今任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刘国芳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25 万股,占公司 2021 年 3 月 31 日总股本的 0.17%,
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提请人: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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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寿仙谷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赋予的权利和义务,作为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我们在 2020

年度的工作中践行诚信义务和勤勉义务,充分发挥和运用自身的专业优势和独立作

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度工作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2019 年 4 月 19 日,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张轶男女士、王雪先生、韩

海敏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因个人原因,王雪先生于 2021 年 1 月

11 日向董事会提交辞呈,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鉴于王雪先生辞任后,公司董事

会独立董事成员少于法定最低人数,王雪先生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务直至新任独立

董事就任。

     (一)个人基本情况

     1、张轶男女士:1976 年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律师。曾任浙江泽

大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现任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合伙人,兼任浙

江省律师协会金融与保险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浙江省律师协会证券与资本市场专业

委员会秘书长、杭州市律师协会证券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公司独立董事。

     2、王雪先生,1977 年生,中国国籍,工商管理硕士。曾任上海锐奇工具有限
公司市场部经理、策划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现任天马论道(上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放马过来(上海)网络科技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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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长;兼任北京高鹏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亿山睦教育科技有限
公司监事、上海尚工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铝团(上海)互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3、韩海敏先生,1973 年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曾任浙江舟山市地税局直属一、二分局纳税管理科科长;中国(舟山)大宗商品交
易中心管理委员会招商服务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兼监督管理处副处长;现任税友
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高级财税顾问、专家级财税讲师,兼任公司独立董
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和我们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均未持有公司

股份,与公司之间不存在雇佣关系、交易关系,亦未在公司、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

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我们不存在影响本人独

立性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

定的任职要求,不存在与《董事声明及承诺书》内容相违背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报告期内,我们本着独立、客观的原则,践行诚信义务和勤勉义务,积极维护

股东权益。在审议相关事项时,我们依据多年实务积累和专业资质能力提出了合理

意见及建议,对于出具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的议案以及关系到中小股东切身利

益的议案均以合理的谨慎态度发表了明确意见。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姓   名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出席次数
         张轶男                   10                   10                      10
          王雪                    10                   10                      10
         韩海敏                   10                   10                      10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姓 名       审计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缺席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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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轶男            4        /                     2    /               0
   王雪             /        1                     2    /               0
  韩海敏            4        /                     /    /               0


     (三)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姓   名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张轶男                     2                        1
           王雪                      2                        2
          韩海敏                     2                        0


     (四)现场考察及上市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除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外,我们积极到公司进行现场考察,

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概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

高管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

个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精心组织、及时准确传

递会议资料,为我们的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配合了我们的工作,为我们

做好履职工作提供了全面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规定的要求,我们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认真审阅相关议案和资料

的基础上,对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案以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关

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以合理的谨慎态度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出具了事前

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以及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相关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

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定价

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存在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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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

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认真核实,认为:公司严格规范了

对外担保的管理,有效控制了财务和经营风险,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与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不存在除经营性资金往来以外的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亦

不存在通过金融机构向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或偿还债务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

有关规定,重点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审核,认为:公司募集资金

存放、使用、调整和销户过程完全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不存在违规的情形,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以及《寿仙谷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情形。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第三届董事会候选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员的教育背景、

工作经历等相关资料的认真审核,认为其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决策能力,并且提

名和聘任的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我们对公司 2019 年度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制订和发放进行了审查,认为其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有关规

定,薪酬发放与年报披露情况一致。

     (五)股权激励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

象进行了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了股份的回购和解禁。经核查,我们认为,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回购、解禁已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符合《寿仙谷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寿仙谷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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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布了 2019 年度业绩快报公告。我们认为,前述业绩快报系

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予以披露,所载财务数据和

指标与相关定期报告披露的实际数据和指标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七)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针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拥有丰富的为上

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能

够在约定时限内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

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认真、扎实地开展审计工作,较好地完

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八)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经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以 2019 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

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45 元(含税)。我们认为,

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兼顾了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以及《公司章程》与《寿仙谷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018-2020)》的有关规定,所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严格履行各项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事项

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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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十)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披露定期报告 4 次、临时公告 104 次,我们认为,公司严格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了信息披露工作的及时性、公平性,切实维护

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十一)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已基本建立起规范、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能够保证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

合理性及实施的有效性,以提高公司经营的效果与效率,增强公司信息披露的可靠

性,确保公司行为合法合规;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执行基本有

效,未发生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

引》以及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够

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十二)董事会以及下设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

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我们作为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严格按照各委员会议事规

则,以认真负责、勤勉诚信的态度,忠实履行各项职责,对公司定期报告、审计机

构选聘、董事候选人审查等提供了重要的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高效决策

提供了专业化的支持。

     四、独立董事年度工作总体评价

     2020 年,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我们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充分发挥

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决策和监督作用,忠实、勤勉、独立、谨慎地履行职责,切

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1 年,我们将继续诚信、勤勉、专业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加强自身法

律法规的学习,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之间保持密切沟通和协作,以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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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不断完善,维护股东的权利,为公司

在资本市场的发展壮大做出贡献。

     特此报告。



                             汇报人: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轶男、王雪、韩海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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