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于 2020 年 12 月 24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的事 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独立董事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发表独立 意见: (1)公司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公司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公司经营 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上述事项已履行了必要法律程序及审批程序。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5,000 万元,使用 期限 12 个月。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袁坚刚、胡旭东、曹衍龙 日期:2020 年 1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