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流股份: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的公告2017-08-17
证券代码:603926 证券简称:铁流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0
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净资产
和净利润不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一、 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概述
财政部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
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
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要求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
范围内施行。
根据财政部 2017 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浙江铁流离合器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于上述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
施行日开始执行该准则。 2017 年 8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严格依据财
政部规定,于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施行日开始正式执行该准则。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事项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执行财政部 2017 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具体情况及对本公司
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
会【2017】15 号)的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公司日常活动有关的
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
该变更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除上述事项外,其他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财务报
表项目及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 董事会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 2017 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
规定进行的相应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
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
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因此,公司董
事会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 2017 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执行。
四、 独立董事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的意见
经核查,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
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等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
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
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 2017 年新颁布或
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执行。
五、 监事会意见
本次调整是根据财政部 2017 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
更和调整,执行财政部 2017 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能更客观、公允地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
2017 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执行。
六、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调整是根据财政部 2017 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
更和调整,执行财政部 2017 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能更客观、公允地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
按照财政部 2017 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执行。
特此公告。
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