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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铁流股份:2017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18-03-08  

						                        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就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 2017 年度的履职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国宁先生、袁念诗先生、应可慧女士三名董事组成,其
中应可慧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袁念诗先生
为公司独立董事,国宁先生为公司董事。审计委员会各成员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
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相关制度的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17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全体委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
则,认真履行职责,均出席了会议,举手表决通过了全部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次数      召开时间      届次                          议案
                                 1. 审议公司 2014-2016 年度审计报告
 1       2017-2-14    三届六次   2. 审议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3.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       2017-5-31    三届七次
                                 3.公司 2017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关于续聘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 关于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议案
 3       2017-8-16    三届八次
                                 2. 关于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 关于公司 2017 年三季度报告及其正文的议案
 4       2017-10-30   三届九次
                                 2. 关于聘请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 2017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聘用的外部审计
机构,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从聘任以来,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
会计师执业规范开展审计工作,坚持独立审计准则,为公司提供良好的审计服务,客
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经公司董事会下属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
拟在 2018 年度继续聘用立信作为公司的外部审计机构,2018 年审计费用按照市场价
格与服务质量确定。

    在审计机构会计师进场前,审计委员会与立信就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范
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审计重点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并协商时间安
排。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对审计工作进行了督促,与会计师就审计过程中发现
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存在其他重大事项。在立信出具
2017 年度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其审计后的公司 2017 年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对其出具的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无异议。

    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为公司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
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出具的审计结论符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

    (二)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为更好的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立信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我们
在听取了双方的诉求和意见后,积极进行有效的协调工作,协助公司审计工作顺利完
成。

    (三)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的、完
整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2017 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及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
提出了指导性建议。

    (五)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
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
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
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工作备忘录 第一号 年度内部控制信息的编制、审议
和披露》规定,新上市的上市公司应当于上市当年开始建设内控体系,并在上市的下
一年度年报披露的同时,披露内控评价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公司自 2017 年 5 月 10
日上市以来,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开始建设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因此审计委员会认为
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

    2017 年,我们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要求,恪尽
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切实有效地监督上市公司的外部审计,
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2018 年,我们将继续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
作指引》的相关规定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进一步加强公司外部审计、内部审计、经
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提高专业水平与决策能力,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经营,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 3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