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唐山 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孚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 文件的要求,对三孚股份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核 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24号)核准,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755.66万股,并于2017年6月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总股本11,261万股,首次公开 发行后的总股本为15,016.66万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共涉及11名股东,分别 为:孙任靖、唐山元亨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亨投资”)、孙任利、孙秋 英、卫立超、刘丽云、孙秋兰、孙俊芝、孙俊平、魏立平、卫大永。限售期为自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现限售期即将届满,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 为9,93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18%,将于2020年6月29日起上市流通。(因本 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2020年6月28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到下一交易日暨2020 年6月29日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15,016.66万股,其中,有限售 条件流通股为11,261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755.66万股。前述限售股形成 后至本公告披露日止,公司未发生配股、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公司的 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 2018年6月28日,公司锁定期为12个月的部分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共计1,323 万股上市流通。上市流通后,公司总股本为15,016.66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 股为9,938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5,078.66万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一)关于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任靖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 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发行人上市后6 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期 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发 行人如有派发股利、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亦将作相应调 整)。上述承诺不因本人不再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或者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 终止。 除前述锁定期外,本人在发行人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本人在离职后半年内,不 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法人股东元亨投资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若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 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 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发行人如有派发股利、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上述发行价亦将作相应调整)。上述承诺不因孙任靖不再作为发行人或唐山元亨 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任靖的亲属孙秋英、孙俊平、孙俊芝、孙 秋兰、孙任利、卫大永、卫立超、魏立平、刘丽云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发行人上 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上市后6 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 个月(发行人如有派发股利、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亦将 作相应调整)。” (二)关于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任靖承诺:“本人未来持续看好发行人及 其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将会长期持有发行人股份。如因自身经济需要在锁定期 届满后2年内减持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本人每年减持发行人股份数量合计不超 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本人名下的股份总数的25%,减持价格不低于 发行价,上述期间内发行人如有派发股利、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 持数量、减持价格作相应调整。 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 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本 人可以减持发行人股份。” 2、公司法人股东元亨投资承诺:“本公司未来持续看好发行人及其所处行 业的发展前景,将会长期持有发行人股份。在本公司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锁定期 届满后2年内,本公司每年减持发行人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 易日登记在本公司名下的股份总数的25%,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上述期间内 发行人如有派发股利、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数量、减持价格作 相应调整。 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 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 本公司可以减持发行人股份。” (三)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上述股东严格履行了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 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99,380,000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0 年 06 月 29 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序 持有限售股数量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 剩余限售股 股东名称 号 (单位:股) 总股本比例 (单位:股) 数量 1 孙任靖 60,490,000 40.28% 60,490,000 0 2 元亨投资 38,500,000 25.64% 38,500,000 0 3 孙任利 100,000 0.07% 100,000 0 4 孙秋英 90,000 0.06% 90,000 0 5 卫立超 80,000 0.05% 80,000 0 6 刘丽云 20,000 0.01% 20,000 0 7 孙秋兰 20,000 0.01% 20,000 0 8 孙俊芝 20,000 0.01% 20,000 0 9 孙俊平 20,000 0.01% 20,000 0 10 魏立平 20,000 0.01% 20,000 0 11 卫大永 20,000 0.01% 20,000 0 合计 99,380,000 66.18% 99,380,000 0 注:公司董事长孙任靖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 股份总数的 25%。在其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1、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38,500,000 -38,500,000 0 有限售条件 2、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 60,880,000 -60,880,000 0 的流通股份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99,380,000 -99,380,000 0 无限售条 A股 50,786,600 99,380,000 150,166,600 件的流通 股份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50,786,600 99,380,000 150,166,600 股份总额 150,166,600 0 150,166,600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三孚股份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 时间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 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本核查意 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 对公司本次限售股解除限售以及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韩泽正 陆燕蔺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