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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威派格:2019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0-04-21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 2019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陈荣芳女士、王浩先生及徐宏建女士三名董事组
成,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陈荣芳女士,其中陈荣芳女士和王浩先生为独立董事,
陈荣芳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各成员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
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相关制度的要求。

       二、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
则,积极履行职责,共召开了 4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2019 年 4 月 19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公司 2018 年度
报告及摘要》、《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及《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等议
案。
       2019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等议案。
    2019 年 8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2019 年 10 月 2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正文》及《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等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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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聘用的外部审计机构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在审计期间,严格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
业规范开展审计工作,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为公司提
供良好的审计服务,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2019 年内部审计工作计
划,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及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并对内部审计出
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建议。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的结
果,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符合《会计法》
《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且公司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导
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事项。

    (四)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公司聘请的外部
审计机构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我们在听取了双方的诉求和意见后,积极进行协
调,确保公司审计工作顺利完成。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
的相关规定,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有
效地监督上市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
的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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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进一步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勤勉尽职,
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审计委员会委员:陈荣芳、王浩、徐宏建
                                                     2020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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