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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威派格: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2020-04-2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上海威派格智慧
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派格”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
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持续督导工
作指引》”)等相关法规规定,担任威派格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机
构,已于 2020 年 3 月 12 日至 2020 年 3 月 16 日对威派格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将
本次现场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于 2020 年 3 月 12 日至 2020 年 3 月 16 日对威派格进行了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人员包括保荐代表人张星明、项目组成员钟俊(以下简称“项目组”)。
    在现场检查过程中,保荐机构结合威派格的实际情况,查阅、收集了威派格
有关文件、资料,与公司管理人员和员工进行了访谈,实施了包括审核、查证、
询问等必要程序,检查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
外投资以及经营状况等情况,并在前述工作的基础上完成了本次现场检查报告。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核查情况:

    项目组获取了威派格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
事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制度、内部机构设置及变更、内部审计制度等文件,对
持续督导期间的三会运作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
    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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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持续督导期间,威派格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履行职
责,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能够被有
效执行,公司激励制度履行程序合规、公司治理机制能够有效发挥作用;公司内
部机构设置和权责分配科学合理,对部门或岗位业务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
应责任等规定明确合规,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构成、履行职责合规,其对
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估与事实相符,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能够有效执
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核查情况:

    项目组查阅了威派格《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
项目组查阅了公司自 2019 年 2 月 22 日上市以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对外
公开披露的文件、投资者调研纪录,并对公告文件内容及对应的合同、支持性文
件等资料等进行了核查,并对涉及到的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持续督导期间,威派格信息披露活动不存在违反相
关法律法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
情况
       核查情况:

    项目组查阅了公司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制度,
现场查看了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查阅了公司银行账户清单和银行流水,对关
联方资金往来进行了重点核查,对公司的大额资金往来的凭证进行抽样核查,并
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

       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威派格资产完整,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
不存在公司依赖控股股东或资金被关联方占用的重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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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核查情况:

    项目组查阅了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查阅了募投资金对账单、专户
监管协议、使用明细表、资金划转凭证、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会
计师鉴证报告,查阅并比对了公司有关募集资金的对外披露文件,并对相关人员
进行了访谈。

    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违
规的情形,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劵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核查情况:

    项目组查阅了威派格 2019 年度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的内部
控制制度、决策文件、相关合同、信息披露文件,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确认。

    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威派格已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制
定了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威派格 2019 年度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
资的决策程序合规,履行了相应的审议和信息披露程序。
    (六)经营情况

    核查情况:

    项目组向威派格相关人员了解了持续督导期间的经营情况,并从公开信息查
阅了同行业上市公司的相关经营情况,基于行业公开材料分析了公司所在行业发
展情况。

    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威派格上市以来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重要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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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场所正常运转;公司主营业务的市场前景、行业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
司本身经营情况良好,保持了较为稳定的盈利能力。
    (七)保荐人认为应予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无。

   四、是否存在《保荐办法》及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


报告的事项


    本次现场检查未发现威派格存在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在保荐机构本次现场检查工作中,威派格积极提供所需文件资料,及时安排
保荐机构与威派格高管及工作人员的相关访谈,为保荐机构的现场检查工作提供
便利。会计师、律师等其他相关中介机构配合情况良好。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通过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威派格自上市以来在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
信息披露、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关联交易、对
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以及经营状况等方面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重
大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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