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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圳新星:监事会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2020-07-10  

						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20-032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公示情况
                            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根据《管理办法》和《深圳市新星轻合金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结
合公示情况对《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涉及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发表核查
意见。
    一、公示情况说明
    1、公示内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2、公示时间:2020 年 6 月 29 日至 2020 年 7 月 8 日。
    3、公示方式:公司内部张榜。
    4、反馈方式:公示期内,公司员工可通过书面、电话、电子邮件及面谈等
方式向监事会反馈意见,监事会对相关反馈信息进行记录。
    5、公示结果: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二、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发表核查
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
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下述任一情形:(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
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
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
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7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