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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圳新星: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1-04-27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一、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回顾
       1、2020 年度财务状况
    2020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98,609.42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4.63%;营业成本
83,874.85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2.52%;实现净利润 2,812.74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70.1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434.73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69.08%。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非后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大幅
下降,主要原因为 2020 年上半年新冠肺炎疫情,受交通、人员、供应链等因素影响公
司约三个月未能有效生产,同时受海外疫情蔓延、贸易摩擦、内外价差等影响,下游铝
材出口同比下降,国内铝晶粒细化剂市场竞争激烈,国内铝晶粒细化剂生产商纷纷打价
格战,公司为抢占市场份额采取销售降价策略,导致产品毛利同比下降;同时因 2020
年公司发行可转债及银行借款等导致财务费用同比大幅增加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大幅下降主要系本期购买铝锭减少使用承兑汇票更多采用现汇的结算方式所
致。
       2、内控制度建设方面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关于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不断完善和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治
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执行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及制约机制能够有效运作,相关重大事项决策和审批程序依
法合规,公司内部监督和反馈系统健全、有效;同时,公司建立了一套涉及财务、生产、
销售、研发、采购等各经营活动的管理制度,在经营各个环节制定了详细的岗位职责分
工,加强对公司及子公司各环节内部审计与监督,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系统完整、有效
的运行。
       3、市场开拓建设方面
       2020 年公司铝晶粒细化剂产量 42,539.90 吨,同比下降 1.68%;销量 43,118.73 吨,
同比上升 1.02%;氟铝酸钾产量 15,358.35 吨,同比下降 13.06%;销量 12,221.50 吨,同
比下降 26.64%;萤石粉产量 15,987.89 吨,同比上升 10.27%;销量 16,410.40 吨,同比
上升 14.24%。
    4、新项目建设方面
    (1)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建设
    报告期,公司持续推进洛阳新星颗粒精炼剂项目建设,进行了颗粒精炼剂新生产线
设备的制作、安装,目前已建成两条生产线,年产能达 20000 吨,其中一条生产线已投
入生产并进行产品销售,另外一条生产线处于调试过程中;完成了一条铝中间合金生产
线的建设,年产能达 10000 吨,并已进行试生产与小批量销售。
    (2)加快全资孙公司铁基轻骨料项目的建设
    公司通过对氟盐生产副产物进一步综合利用,生产铁基轻骨料创新环保建材,将在
绿色节能城市、海绵城市等建设中发挥巨大作用。2020 年完成了铁基轻骨料项目的基础
工程建设及设备采购、安装与调试,年产能达 7.5 万立方,已具备试生产条件。
    (3)建设六氟磷酸锂生产线
    2020 年末,公司开始在江西松岩冶金材料(全南)有限公司进行六氟磷酸锂生产线
的安装,设备设计产能 600 吨/年,现在已开始进行设备的安装,预计 2021 年第三季度
设备可达到使用状态。
    5、新产品开发情况
    公司以科技创新发展为企业经营战略,巩固主营产品铝晶粒细化剂的领先地位,利
用产业链环节副产物进一步开发衍生出各类先进的新材料产品。2020 年公司投入研发费
用 4,570.30 万元;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拥有国内外发明专利 249 项、实用新型专利 3 项;
2020 年公司及子公司累计申请国内发明专利 12 项、PCT 专利 3 项、实用新型专利 5 项、
获得 5 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2020 年公司新产品研发情况如下:
    公司于 2017 年开发出以四氟铝酸钾为原料生产高纯无硅氢氟酸的新技术,并获得
发明专利授权,由于该项目系全球首创技术,技术开发难度高,研发周期相对较长,2020
年公司完成了两条中试生产线设备制作、安装与调试,并结合实际运行情况进行设备改
进、安装与调试,实现设备连续运行。同时,公司利用产业链环节副产物进一步开发衍
生出石油催化剂载体原材料 SB 粉,已完成中试生产线设备及管路安装,正在进行设备
调试,项目随着高纯无硅氢氟酸的生产运行而快速实现投产。同时公司完成了新型铝中
间合金的中试研究及试生产,产品经客户试用,效果良好。
       6、完成可转债的顺利发行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441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8月
13日公开发行了595.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59,500万元,并
于2020年9月11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新星转债”,债券代码“113600”。可转
债的发行,为公司新项目的实施提供了资金保障。
       7、开展股权激励计划工作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拟向激励对象
授予股票期权,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2020 年 8 月 1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0 年 8 月 14
日,向 13 名激励对象授予 320 万份股票期权,并于 2020 年 9 月 1 日完成了股票期权的
授予登记工作。
       8、实施股份回购计划
    2020年9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500万
元且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含)进行回购,回购的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
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为173,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09%。公司后续将严格
按照相关规定及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
施。
   9、剥离资产效率较低的萤石业务,进一步聚焦主业
    2020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同意公司与瑞金市金鑫矿产
品实业有限公司(简称“金鑫矿产品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将
持有的绵江萤矿100%股权转让给金鑫矿产品公司,参考绵江萤矿截至2020年9月30日经
评估的净资产值,经双方协商,本次股权转让价款确定为人民币9,500万元。2020年12
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同意公司与瑞金市金鑫矿产品实业有限
公司、瑞金市绵江萤矿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参考绵江萤矿截
至2020年9月30日经评估的净资产值及账面未分配利润60,007,069.07元,经各方协商一致,
绵江萤矿按期向公司支付6,000万元应付股利并相应调整本次股权支付对价款至3,500万
元。2021年4月15日,三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三》,就前期所签订股权转让
协议中关于绵江萤矿采矿权证抵押作了进一步约定,为后续应付股利的支付提供了保障,
截止披露日,金鑫矿产品公司已支付3,500万元股权转让款,绵江萤矿支付1,350万元股
利款。
    二、公司未来展望
    公司以创新开发产品为企业整体战略,2020 年进行整体布局,当前布局已经基本完
成,将以铝晶粒细化剂产品为基础产品,扩大市场占有率,尽可能多产出氟铝酸钾产品
作为高纯无硅氟化氢产品原料,保障高纯无硅氟化氢产品原料供应,有效形成高纯无硅
氟化氢反哺铝晶粒细化剂,铝晶粒细化剂扩大市场占有率的竞争格局。
    同时,打造铝加工产业“工业超市”,利用已经形成的铝晶粒细化剂渠道资源、品牌、
技术及装备优势,迅速推广已经建成生产线的颗粒精炼剂、铝中间合金等系列产品,形
成“铝合金产品+高端精细化工”双主业,为公司未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1、加强中高端铝晶粒细化剂产品的市场推广
    公司主营产品为铝晶粒细化剂,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产业链环节均具备领先优势。
公司将继续巩固与扩大中高端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提高主营产品毛利率。
    2、持续推进可转债募投项目的实施及产业化
    铝中间合金项目和铝晶粒细化冶炼用颗粒精炼剂项目为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公司将整合资源,加快该项目的建设与市场推广,实现其产业化,
为公司利润增长作出贡献。
    3、实现铁基轻骨料项目产业化
    公司通过对氟盐生产副产物进一步综合利用,生产铁基轻骨料创新环保建材, 2021
年将实现铁基轻骨料项目的投产与销售。
    4、实现高纯无硅氟化氢项目的连续生产
    针对前期无硅氟化氢项目中试过程出现的问题,公司 2020 年进行了生产设备的研
制、改进与安装,2021 年拟实现无硅氟化氢的连续生产,进行下游客户验证并逐步开展
市场推广。
    5、加强产品创新开发、加快科技成果转化
    公司将加快各类新材料中试生产线的建设,加大研发投入和专利技术的申请、研发
设备的购置、人才引进力度,快速实现科技成果转化。
    三、公司投资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拥有 5 家全资子公司、2 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 家参
股公司、3 家全资孙公司。
    1、深圳市中南轻合金研发测试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 2009 年 9 月 22 日,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塘家社区
高新技术产业园新星工业园办公楼第 2 层(办公场所),法定代表人为李水兵,注册资
本 100 万元,主要进行有色金属复合材料、新型合金材料、轻金属材料处理剂、化工原
料的分析检验检测,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 234.64 万元,净利
润 78.69 万元。以上数据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瑞金市绵江萤矿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 2010 年 12 月 21 日,注册地址为瑞金市谢坊镇深塘村,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陈勇,主要进行萤石开采、加工、销售,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 3,633.39 万元,净利润 574.72 万元,以上数据经天职国际会计师
事务所审计。
    3、松岩冶金材料(全南)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 2011 年 4 月 21 日,注册地址为江西省赣州市全南县松岩工业园,法
定代表人为钟胜贤,注册资本 3 亿元,主要进行金属和非金属氟盐生产、销售,公司持
有其 100%股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 19,709.37 万元,净利润 1,447.10 万元。以上数
据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4、新星轻合金材料(惠州)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 2014 年 7 月 8 日,注册地址为博罗县龙华镇柳村村太和小组企岭,
法定代表人为陈学敏,注册资本为 3,000 万元,主营业务为生产经营有色金属复合材料、
新型合金材料及铝型材处理剂,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该公司正在筹建中,报告期内
实现营业收入 0 万元,净利润 151.23 万元。以上数据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5、深圳市新星铝镁钛轻合金研究院
    该研究院成立于 2011 年 12 月 29 日,注册地址为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塘家社区高
新技术产业园区新星工业园办公楼第三层 309,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为余跃
明,开办资金 100 万元,主要进行铝镁钛金属材料工艺的研发、标准研制,举办方为公
司。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 60.34 万元,净利润 106.94 万元。以上数据经天职国际会计
师事务所审计。
    6、新星轻合金材料(洛阳)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 2017 年 10 月 11 日,注册地址为河南省偃师市商城街道办事处(杜甫
大道与招商大道交叉口东南角),法定代表人为王亚先,注册资本为 5.87 亿元,主要进
行铝晶粒细化剂、铝基中间合金、金属钛及 70 高钛铁合金、颗粒精炼剂、有色金属轻
合金材料、KA1F4 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
入 58,006.34 万元,净利润 1,741.45 万元。以上数据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7、江西省汇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 2017 年 08 月 08 日,注册地址为江西省赣州市会昌县筠门岭镇九二
工业基地,注册资本为 1 亿元,法定代表人张裕生,主营业务为无水氟化氢生产、销售,
氟化工系列产品研发、技术咨询,公司持有其 30%股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 16,791.14
万元,净利润-1,015.99 万元。以上数据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8、赣州市新星铝钛基氟材料研究院
   该研究院成立于 2019 年 05 月 29 日,注册地址为全南县城厢镇松岩工业园第 6、7、
8 栋,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为李水兵,开办资金 500 万元,主要进行高纯氧
化铝、氧化钛水合物系列材料、石油化工催化剂载体系列材料及高纯电子级无硅氟化氢
系列材料的研发,技术咨询及科技成果转让,举办方为公司。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 7.43
万元,净利润-21.39 万元。以上数据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9、普瑞科技(全南)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 2018 年 03 月 19 日,注册地址为江西省赣州市全南县松岩工业园 8
栋,注册资本 1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钟胜贤,主要进行铁基轻骨料、膨化骨料等建
筑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全资子公司松岩冶金持有其 100%股权。公司目前处于筹
建中,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 0 万元,净利润-19.84 万元。以上数据经天职国际会计师
事务所审计。
    10、赣州市中南铝钛基氟材料分析测试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 2019 年 07 月 12 日,注册地址为江西省赣州市全南县松岩工业园第
14 栋,注册资本 5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李水兵,主要进行有色金属复合材料、新型合
金材料、轻金属材料处理剂、化工原料的分析检验检测,全资子公司中南研发测试公司
持有其 100%股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 32.23 万元,净利润 6.99 万元。以上数据经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1、洛阳轻研合金分析测试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 2019 年 07 月 24 日,注册地址为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市商城街道办事
处(杜甫大道与招商大道交叉口东南角一楼),注册资本 1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李水
兵,主要进行有色金属复合材料、新型合金材料、轻金属材料处理剂、化工原料的分析
检验检测,全资子公司洛阳新星持有其 100%股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 0 万元,净
利润-0.43 万元。以上数据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届满,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19 日召开了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陈学敏先生、卢现友先生、夏勇强先生、刘景麟先生、郑
相康先生、章吉林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贺志勇先生、林志伟先生、宋
顺方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2020 年 11 月 27
日,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刘景麟先生辞去董事、副总经理及其他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
担任任何职务,经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补选周志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
事。
       1、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
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要求,积极组织和召开各项会议。2020 年度,公
司董事会共召开 13 次会议,具体审议议案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28
                   第二十三次会   1、审议《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日
                   议
                                  1、审议《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9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3、审议《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审议《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第三届董事会   5、审议《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0 年 4 月 21
                   第二十四次会   6、审议《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日
                   议             7、审议《2019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8、审议《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9、审议《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0、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1、审议《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2、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3、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4、审议《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1、审议《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0 年 4 月 28
                  第二十五次会
     日                          2、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
                                 1、审议《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2、审议《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2020 年 6 月 28                  办法>的议案》
                  第二十六次会
     日
                  议             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4、审议《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审议《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
                                 的议案》
                                 1.1 发行规模及发行数量
                                 1.2 票面利率
                                 1.3 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第三届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10                  1.4 到期赎回条款
                  第二十七次会
     日                          1.5 发行对象
                  议
                                 1.6 发行方式
                                 1.7 承销方式
                                 2、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3、审议《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
                                 议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14
                  第二十八次会   1、审议《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日
                  议
                                 1、审议《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第三届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26                  2、审议《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第二十九次会
     日                          报告》
                  议
                                 3、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逐项审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的议
                                 案》
                                 1.1 回购股份的目的
                                 1.2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2020 年 9 月 10   第三届董事会
                                 1.3 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日           第三十次会议
                                 1.4 回购期限
                                 1.5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
                                 总额
                                 1.6 本次回购价格
                                  1.7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1.8 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具体授权
                   第三届董事会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020 年 9 月 29
                   第三十一次会   2、审议《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津贴的方案》
      日
                   议             3、审议《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2020 年 10 月    第四届董事会   2、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属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19 日         第一次会议     的议案》
                                  3、审议《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1、审议《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0 年 10 月    第四届董事会   2、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28 日         第二次会议     3、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4、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1、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审议《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2020 年 11 月    第四届董事会   3、审议《关于 2021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
       30          第三次会议     案》
                                  4、审议《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5、审议《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审议《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签订补充协议的议案》
  2020 年 12 月    第四届董事会
                                  2、审议《关于公司<2020 年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自查报告>的议
     29 日         第四次会议
                                  案》
    2、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四次股东大会,分别为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公司股东
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
门委员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按照各自工作细则的规定,认真开展工作,为董事会的
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保证公司治理与运营合法、合规、合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续聘审计机构、编制定期报告过程中与公司管理层及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沟通,实施了有
效监督;审阅审计部年度审计计划并监督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 2020 年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提名人资格、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发表了独立性意见。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津贴及董事、高管年度实领薪酬进行审核,确保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合理性、真实性;同时对公司 2020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及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进行了审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为公司对外投资提供了合理化
建议,并将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报告期内,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在履行职责时,对
会议审议事项均投赞成票。
    五、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2020 年度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金
额为 299.9 万元(不含交易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
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占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 10.66%,已满足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条件。2020 年度公司拟不再进行现
金分红,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其他事项
    1、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报告期内,未发生变更审计机构的情形。
    3、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套期保值等高风险业务,也未持有境外金融资产。
    特此报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