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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圳新星: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2021-06-11  

                        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21-035
债券代码:113600          债券简称:新星转债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江西省汇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汇凯化工”)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参股公司汇凯化工拟向九江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以下简称“九江银行”)申请4,000万元综合授信额
度敞口,汇凯化工以其工业用地、在建工程和机械设备进行抵押,公司拟按照持
有其股份比例对汇凯化工向九江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债务余额30%部分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务本金不超过1,200万元,汇凯化工其他自然人股东拟对
汇凯化工本次综合授信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汇
凯化工提供的担保余额为6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关联担保基本情况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江西省汇凯化
工有限责任公司 30%的股权,现汇凯化工因生产经营需要,拟向九江银行申请人
民币 4,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敞口,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 1 年。汇凯化工拟以其
工业用地、在建工程和机械设备进行抵押,公司拟按照持有其股份比例对汇凯化
工向九江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债务余额 30%部分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务
本金不超过 1,200 万元,汇凯化工其他自然人股东林文江、张裕生、刘娜、张国
祥、曾志英、钟威拟对汇凯化工本次综合授信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
    汇凯化工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持有其 30%的股权,公司原董事、副总经
理刘景麟先生担任汇凯化工的董事,2020 年 11 月 27 日,刘景麟先生辞去公司
董事、副总经理等相关职务,其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6 条第二款“过去 12 个月内,曾经具有第 10.1.3 条
或者第 10.1.5 条规定的情形之一”视同上市公司的关联人,因此汇凯化工为公司
的关联法人,本次担保事项构成关联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1 年 6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刘景麟先生需回避表决。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参股公司名称:江西省汇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33MA365H9M9R
    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张裕生
    5、住所:江西省赣州市会昌县筠门岭镇九二工业基地
    6、注册资本:10,000 万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17 年 08 月 08 日
    8、经营范围:无水氟化氢、氢氟酸、氟硅酸生产、销售(凭安全生产许可
证核准的许可范围经营,有效期至 2022 年 11 月 24 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
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实行国营贸易管理的货物除外);氟化工产品系列的研发、
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公司持股 30%,自然人林文江、张裕生、刘娜、张国祥、曾
志英、钟威分别持股 34.4%、17.4%、6%、5.6%、3.6%、3%。
    10、经营情况:汇凯化工主营氢氟酸产品,目前已形成年产 2 万吨的无水氟
化氢生产能力,并取得二期 3 万吨无水氟化氢扩产项目备案,预计 2021 年完成
扩产,扩产完成后产能将达到 5 万吨/年。汇凯化工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日期
         科目                 2021 年 3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61,465,636.78      152,152,089.26
          净资产                 88,965,066.88        84,113,922.23
                   年度
          科目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62,850,380.52       167,911,449.25

          净利润                  3,819,918.24       -10,159,910.62

   注:2020 年度数据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 年 1-3 月

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事项目前尚未签署具体担保协议,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签署相
关协议并予以实施。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关联方担保是为了满足参股公司汇凯化工的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
于参股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公司按投资比例向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在实施
过程中,公司将积极加强与汇凯化工沟通,及时了解其生产经营状况,以有效规
避经营风险和保障公司利益。
   五、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按持股比例为参股公司汇凯化工向九江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债务余
额 30%部分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务本金不超过 1,200 万元,有利于其生产
经营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汇凯化工资信良好,未发生过逾期或
无法偿还借款的情形,财务风险可控。本次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
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
交易构成关联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董事会会议之前,公司已就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联担保事项与独立董事
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并提交了相关文件,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按照持股比例为
汇凯化工提供担保有助于其融资用于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投资
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董事会讨论、表决。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为关联方担保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
保是为了满足参股公司汇凯化工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参股公司的持
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
意公司按持股比例对汇凯化工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最高额担保的事项,并同
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汇凯化工目前生产经营正常,本次担保综合考量了其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
风险等各方面因素后,经慎重研究作出的决定,公司按照持股比例向其提供担保
的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
同意将本次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20,600 万元(不含
本次),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2.33%;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担保余额
为 20,000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1.97%。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独立意见
   4、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5、汇凯化工的营业执照和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报表
   6、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1日